武英殿聚珍版程式的书籍内容

武英殿聚珍版程式的书籍内容,第1张

据《四库全书总目提要》,此书进呈于乾隆四十一(1776)年。

全书内容可分为两部分:

其一为奏议部分。这部分主要是金简等人关于木活字印刷有关事项向皇帝请示的奏折及乾隆的批示。

其二是活字制作的技术和排版印刷的工艺流程问题。这部分着重讲述木活字印刷的具体 *** 作,分为十五道程序:成造木子、刻字、字柜、槽板、夹条、顶木、中心木、类盘、套格、摆书、垫版、校对、印刷、归类逐日轮转法。每道程序后均有插图,并作出工具尺寸标准上的简要说明。

书前附有有乾隆三十九年(1774)的《御制题武英殿聚珍版十韵(有序)》。

《四库全书总目提要》卷八二《史部·政书类·钦定武英殿聚珍版程式》:

“乾隆四十一年,户部侍郎金简恭撰进呈。初,乾隆三十八年诏纂修《四库全书》,复命择其善本,校正剞劂,以嘉惠艺林。金简实司其事,因枣梨繁重,乃奏请以活字排印,力省功多。得旨俞允,并锡以嘉名,纪以睿藻。行之三载,印本衣被于天下。金简因述其程式,以为此书。考沈括《梦溪笔谈》,称‘庆历中有布衣毕升,始为活版。其法用胶泥刻字,薄如钱唇。每字为一印,火烧令坚。先设一铁版,其上以松脂蜡和纸灰之类冒之。欲印则以一铁范置铁版上,乃密布字印。满铁范为一版,持就火炀之。药稍镕,以一平版按其面,则字平如砥。若止印二三本,未为简易。若印数十百本,则极为神速’云云。活字之法,斯其权舆。然泥字既不精整,又易破碎。松脂诸物亦繁重周章,故王桢《农书》所载活字之法,易以木版。其贮字之盘,则设以转轮,较为径捷,而亦未详备。至陆深《金台纪闻》所云铅字之法,则质柔易损,更为费日损工矣。是编参酌旧制,而变通以新意。首载诸臣奏议,次载取材雕字之次第,以及庋置排类之法。凡为图十有六,为说十有九。皆一一得诸试验,故一一可见诸施行。乃知前明无锡人以活字印《太平御览》,自隆庆元年至五年仅得十之一二者(案:事见黄正色《太平御览序》),由於不得其法。此亦足见圣朝制器利用,事事皆超前代也。”

1、鱼鳞图册:

简称图册。南宋以后,官府为征派赋役而绘制的土地簿册。南宋行经界法,有些地区按保甲绘制地形图,标出各户占有田地的名称、顷亩、四至以及公共池塘、沼泽、山丘等,存于官府备查。因图上所绘田亩,依次排列,成鱼鳞状,故名。明清时,随税粮多寡规定粮区,每区设大粮长四人,使集里甲耆民,丈量田亩并绘制鱼鳞图,其法与南宋时接近而略详,有总图、分图,且依县、州、府分别汇集成册,浙江布政使司首先编造成功,遂推广各地。后历时稍久,图册所记已与实际情况有所不符,故自明中叶至清常加修订。清咸丰年间损坏很多,至同治五年苏南地区还曾重造。是为官府摊派赋税的重要依据。

2、《大诰》:

《大诰》是明太祖朱元璋亲自写定的刑典,包括《大诰》、《大诰续编》、《大诰三编》三部分,统称《御制大诰》。洪武中期,官吏贪赃枉法、豪强兼并、脱避粮差日趋严重。朱元璋为维护统治,遂将“官民过犯”典型案例辑录成册,仿周公《大诰》之制,先后有《大诰》、《大诰续编》、《大诰三编》颁行天下,告诫臣民。《大诰》所列罪案中惩处贪污罪案的占全部罪案的一半左右。次者为惩治侵占钱粮和豪右逃避粮差的罪案。《大诰》惩罚刑律极为严酷,超出《大明律》标准,诛杀者以贪官污吏、害民豪强为主。明太祖规定《大诰》每户一本,家传人诵,学校课士和科举策试也以《大诰》为题。更加充分地反映了明太祖乱世用重典的思想。

3、靖难之役:

明太祖分封诸子为王。各王拥有卫甲士3000至1.9万人不等,北边各王握有兵权,势力更大。惠帝即位后,为了解除诸王“尾大不掉”所带来的威胁,采用齐泰、黄子澄之策,先后废削了周、齐、湘、代、岷等内地诸王。建文元年,燕王朱棣起兵于北平,以讨伐齐、黄为名,号称“靖难”。建文四年,燕兵破京师,惠帝死于宫中(一说逃亡)。燕王即位,是为成祖,历时四年(1399――1402年)的内战结束。

4、胡蓝之狱:

明初的胡惟庸案、蓝玉案,史称“胡蓝之狱”。明太祖朱元璋借此两案,大开杀戒,从洪武十三年到洪武二十六年的14年间,他几乎将明初的开国功臣诛杀殆尽,受株连被杀者有45000人。胡惟庸飞扬跋扈,皇权与相权产生了激烈的冲突。洪武十三年,朱元璋以“擅权植党”的罪名杀了左丞相胡惟庸,同时对和胡来往密切的官员也进行抄家灭族。以后又几兴大狱,使“胡惟庸狱”不断牵连扩大,到洪武二十三年,功臣太师李善长等人也以与胡惟庸“交通谋反”被杀。蓝玉是开国功臣常遇春的妻弟,因南征北战平定边疆有功,被封为凉国公。但是蓝玉为人骄横,霸占民田、广蓄庄奴。洪武二十六年,锦衣卫指挥控告蓝玉“谋反“并严刑拷打成案。不但蓝玉全家被杀,受此案株连被杀的达15000人。

5、土木之变:

指明军在土木堡被瓦剌军打败,英宗被俘事件。明正统十四年二月,蒙古族瓦剌部落首领也先遣使贡马,向明朝政府邀赏,由于宦官王振不肯多给赏赐,制造衅端。遂于这年七月,统帅各部,大举向内地骚扰。明英宗朱祁镇在王振的煽惑与挟持下亲征。也先为诱明军深入,主动北撤。王振看到瓦剌军北撤,坚持北进,后闻前方惨败,则惊慌撤退。至宣府,瓦剌大队追兵追袭而来,明军狼狈逃到土木堡,瓦剌军已紧逼明军。土木堡地高无水,将士饥渴疲劳,仓促应战。瓦剌军四面围攻,骑兵蹂阵而入,挥长刀砍杀明军。朱祁镇与亲兵乘车突围,不得出,被俘。随征大军几乎全部战死,王振被护卫将军樊忠用铁锤打死。这次战役,明史上称为“土木之败”。这次大败影响深远,成为明王朝由初期进入中期的转折点。从此,明朝对于北方蒙古势力不再具有压倒优势,而处于被动防御地位。

6、大礼仪之争:

大礼仪是明嘉靖年间确定兴献王朱佑木元尊号的争论,因系朝廷礼法之至大者,故名。正德十六年,武宗死,无子,兴献王长子朱厚熜即皇帝位,下令礼臣议其生父朱佑木元尊号。以首辅杨廷和、礼部尚书毛澄为首的朝臣主尊孝宗为皇考,朱佑木元为皇叔父;观政进士张璁、南京刑部主事桂萼等迎合上意,议尊朱佑木元为皇考。双方争论激烈。嘉靖三年四月,追尊世宗父母。朝臣二百余人跪于左顺门前力争,激怒世宗,下狱者一百三十四人,廷杖而死者十六人。这一事件对嘉靖朝政治影响颇大。

7、东林党:

东林党是明代晚期以江南士大夫为主的政治集团。万历三十二年,顾宪成等修复宋代讲学的东林书院,与高攀龙、钱一本等讲学其中,形成广泛影响。在朝在野的各种政治代表,三吴士绅,一时聚集在他们周围,时人称之为东林党。他们主张开放言路、实行改良时政等意见,得到社会广泛支持,同时也遭到宦官及其依附势力的激烈反对。万历后期,双方以争国本为首,以三案(梃击案、红丸案、移宫案)为余波,相争不已。天启年间,宦官魏忠贤专政,,形成势力强大的阉党,齐楚浙诸党争相依附之,对东林党人实行血腥镇压,企图将其一网打尽,许多东林主要人物被迫害致死。明思宗继位后,对东林党的迫害才告停止。但东林党与阉党的斗争,一直延续到南明时期。

8、隆庆开关:

明朝前期,政府规定,除了朝贡贸易之外,民间不得从事海外贸易。明中叶,民间私人海上贸易开始兴盛起来。在民间私人海上贸易的发展过程中,欧洲葡萄牙人和西班牙人东来,开始改变了明朝的海外贸易。隆庆元年,明朝政府对海外贸易进行调整,开放海禁,允许民间与东西“诸藩”进行贸易,史称“隆庆开关”。之后原市舶司的职能发生了很大改变,从接待各国贡舶变成主要接待各国的商舶。虽然隆庆开放海禁仍有许多限制,但它毕竟打破了明初以来的海禁政策,为民间海外贸易活动提供了合法的地位。随着海禁的开放,沿海各地的海外贸易活动进入了一个新的时期。

9、利玛窦:

利玛窦(1552――1610年),明末来华意大利耶稣会士,字西泰。万历十年,被派赴澳门。二十九年,献自鸣钟、《坤舆万国全图》于明廷,获准留居北京传教。在华期间服儒衣冠,向士大夫讲授西学。并将《四书》译成西文,寄回欧洲,使孔孟之书,得以在西方流传,著有《利玛窦中国札记》。在中国颇受士大夫的敬重,尊称为“泰西儒士”。他是天主教在中国传教的开拓者之一,也是第一位阅读中国文学并对中国典籍进行钻研的西方学者。他除传播天主教教义外,还广交中国官员和社会名流,传播西方天文、数学、地理等科学技术知识。他的著述不仅对中西交流作出了重要贡献,对日本和朝鲜半岛上的国家认识西方文明也产生了重要影响。

10、《永乐大典》

中国明代官修的大型综合性类书。始纂于永乐元年,永乐五年完成。计22937卷。主编为解缙、姚广孝等。《永乐大典》编纂之初,定有凡例21项,对材料的取舍、分类、排比等都有明确规定。全书按《洪武正韵》的韵目编排,以韵统字,以字系事。举凡天文、地理、政治制度等均随字收载。全书分门别类,辑录上自先秦、下迄明初的8000余种古书资料。凡入辑之书,不许任意删节涂改,必须按原书一字不差地整部、整编、整段分类编入。这种编辑方法保存了明代以前大量的哲学、历史、地理方面丰富而可贵的资料。该书编成后,即珍藏在南京的文渊阁,永乐迁都后,又移至北京。明朝末年,不断散佚,今存残卷仍不失为增补、校勘和辑求古书的珍贵资料。

11、票拟、批红:

是明代国家大事的决策处理程序。明宣德年间,内阁的地位显著上升。内阁的主要工作,从过去比较空泛的“参预机务”转变为固定的票拟,即代替皇帝阅读臣僚奏章,草拟处理意见,“用小票墨书,贴各疏面上进”,亦谓“条旨”。自此,票拟逐渐成为内阁最重要和制度化的执掌。票拟进程皇帝裁决,皇帝用红笔在奏章和票拟上批答,称为批红。对票拟内容不同意时,皇帝可以加以改动或发还内阁令其再拟,称为“改票”。批红权后多交由司礼监秉笔太监。

12、都司卫所。

明代的军事机构。明太祖朱元璋为了加强国家的武装力量,创立了都司卫所制度。明初在各省设都卫,管理地方军事。洪武八年改设都指挥使司,简称都司。其长官为都指挥使,乃地方最高军事长官,与布政使司、按察使司,并称“三司”。都司分隶于京师的五军都督府。永乐中,为了巩固东北边疆曾设努尔干都司。卫所分属于各省的都指挥使司。军士皆别立户籍,叫做军户,军户是世袭的,一旦入籍为兵就不能随意脱籍。军户皆由国家分给土地,令其屯田自养,平时军士由卫所军官负责 *** 练、屯田,一遇国家有事,则拨归兵部派遣的总兵官统领作战。战事结束,总兵交还将印,军士归还卫所。五军都督府无调兵之权,兵部无统兵之权,兵权 *** 于皇帝一人之手。明代中叶以后,屯田破坏,军士缺乏训练,仅供役使,完全失去了战斗力,也失去了其存在的价值。

13、建州三卫:

明代建州卫、建州左卫、建州右卫之统称。明初居住在今黑龙江依兰一带的女真人南迁至今绥芬河流域。永乐元年,明廷在此设建州卫,以阿哈出为指挥使。约在永乐十年,明廷分建州卫别置建州左卫,以猛哥帖木儿为指挥使。七年,因凡察、董山争掌卫印,明廷遂分置右卫,以凡察掌右卫,董山掌左卫事。成化三年,纳郎哈被明军杀于广宁,嘉靖末年,王杲掌卫事,势盛,总领建州三卫之事。万历三年,王杲死,右卫遂不振。至明末,努尔哈赤渐强,统一建州各部。

14、八股文:

八股文,明清科举考试所规定的文体。明清科举考试,以四书、五经的文句命题,解释要以朱熹的集注为依据,文章的格式定为八股文。其程式乃朱元璋与刘基所定,文章仿宋代经义,用古人语气,讲究“代圣人立言”。每篇文章都由破题、承题、起讲、入手、起股、中股、后股、束股八个段落(八股)组成,不得增减,并且只能按题目的字义敷衍成章,不能随意引申和发挥。八股文禁锢了人们的思想,严重阻碍了文化科学的发展。直到清末为止,八股文一直是读书人博取功名的敲门砖,在社会上有着极大的影响。

15、萨尔浒之役:

明万历四十六年,努尔哈赤以“七大恨”誓师伐明。明廷以杨镐为辽东经略,出镇辽东。次年,以十万余人分四路出师,想一举消灭后金。四路军为山海关总兵杜松、辽东总兵李如柏、开原总兵马林和辽阳总兵刘铤,以杜松部为主力。明军企图以“分进合击”取胜,但由于杜松轻敌,在萨尔浒遇伏,全军覆没。继而马林败逃开原,刘铤力战死,仅李如柏全师而退。萨尔浒之役以四路明军三路遭全歼而结束。经此一役,努尔哈赤在东北的地位更加巩固,而明朝在辽东的统治愈趋动摇。后金牢牢掌握着对明战争的主动权。

16、八旗制度:

八旗制度是清代满族一种军事、社会组织形式。努尔哈赤统一女真各部过程中,于明万历二十九年在原有牛录组织的基础上,初创黄、红、蓝、白四旗。四十三年,又增添镶黄、镶红、镶蓝、镶白四旗,合为八旗。每旗下辖五甲喇,每甲喇下辖五牛录,每牛录初为三百人。凡八旗成员分别隶属于各牛录之下,平时从事生产,战时负戈从征。出征时,军械粮草自备。皇太极时,新降服的蒙古人和汉人增多,分别编入“八旗蒙古”和“八旗汉军”。入关后,于摄政王多尔衮死后,世祖福临收掌其所领之正白旗,于是称镶黄、正黄、正白三旗为“上三旗”,余称“下五旗”。从清初起,满族统治者以大部分八旗兵丁屯驻北京附近,俗称“京旗”或“京旅”,而将其余部分分别派到全国各地若干重要城市和据点驻防,利用八旗兵丁加强对本民族和各族人民的控制。作为军事组织,八旗兵和绿营兵共同构成清统治全国强有力的工具;作为行政机构,在东北地区,八旗各级署衙与州县地方官并存,直至清末。清亡,八旗制度随之全部瓦解。

17、逃人法:

清廷为严禁八旗奴仆逃亡和其他八旗人员逃旗而颁布的法令,天命十一年始颁。其内容有对逃亡者的处罚规定,还有关于惩罚窝主、奖励检举、奖惩有关官吏和办事人员等的规定。清入关前,为了制止农奴逃亡,就已陆续制定惩处逃人的法令。入关后,为了维护满洲贵族的利益,清廷进一步制定极其残酷的逃人法。康熙中期后,随着旗地中农奴制经营逐渐被封建租佃关系所代替,此前严惩逃人和窝主的法令已不适应新情况,于是渐次更订,放宽惩罚。康熙三十八年,决定裁撤兵部督捕衙门,把督捕事宜归并刑部办理,将逃人案件逐渐与其他刑事案件同等看待。雍正、乾隆年间,继续贯彻了减轻处罚的精神。此后,由于满族内部的阶级分化日益加深,一般旗兵与余丁等逃亡严重,使清统治者把八旗兵丁逃旗作为督捕重点。但用逃人法加强对一般旗人控制的企图并没有实现。

18、议政王大臣会议:

议政王大臣会议简称“国议”或“议政处”,由满族贵族组成,汉人不准参与,凡军国大事,全由议政王大臣决定,权力超出内阁之上,既有民族歧视成分,也带有满人军事民主制的遗风。康熙继位时年少,由诸大臣辅政,康熙设计诛杀鳌拜等人,限制了议政王大臣会议的权力,但并没有取消这个机构。雍正时设“军机处”,由皇帝选派亲信的满汉大臣组成,成为军机大臣、军机大臣上行走,为首者称领班、首枢,成为处理全国军政大事的核心机构,而议政王大臣会议成了空名、虚衔。对皇权构成一定牵制的满族旧制议政王大臣会议已经失去存在的合理性和必要性,不过是荣誉虚衔。乾隆五十六年,在清代政治史上有举足轻重作用的这一机构被宣布取消。

19、军机处:

清朝自雍正开始设置的中枢决策机构。为了当时用兵西北的军事需要,以达到办事密速的效果,一开始仅是临时性机构,称军机房,雍正十年正式改称军机处。初设时仅为军事方面,后来发展成总揽军政大权的中枢决策机构,实权远远超过内阁。它的设置彻底清除了宰相制度的残余和影响。军机处无下属机构,所以权力虽大,但并不同于宰相。军机大臣无定员,一般由大学士、尚书、侍郎等充任。军机处的设立是清代中枢机构的重大变革,标志着清代君主集权发展到了顶点。军机处完全置于皇帝的直接掌握之下,等于皇帝的私人秘书处。军机处在权力上是执政的最高国家机关,而在形式上始终处于临时机构的地位。

20、《尼布楚条约》:

清政府和沙俄政府签订的第一个中俄边界条约。沙俄在雅克萨战败后,被迫同意谈判解决边界问题。1689年,中俄双方代表在尼布楚进行谈判。中国政府作了让步,经过平等协商,签订了《尼布楚条约》。规定:两国以格尔必齐河、额尔古纳河和外兴安岭往东至海为界,外兴安岭以北、格尔必齐河、额尔古纳河以西属俄国,以南、以东属中国。条约明确划分了中俄两国东段的边界,从法律上肯定了黑龙江和乌苏里江流域包括库页岛在内的广大地区都是中国的领土,维持了一百多年中俄边界的稳定。

21、多伦会盟:

清康熙帝为加强北方边防和对喀尔喀蒙古的管理,于康熙三十年,在多伦诺尔与蒙古各部贵族进行的会盟。当时,准噶尔部首领噶尔丹进攻喀尔喀蒙古,喀尔喀蒙古三部10万众南下投清。康熙帝为安置喀尔喀蒙古,并加强对其管理,

历史故事

明:诛杀功臣

明朝建立后,朱元璋一方面减轻农民负担,恢复社会的经济生产,惩治贪污的官吏,收到一定的效果。朱元璋确立了里甲制,配合赋役黄册和鱼鳞图册的施行,落实赋税劳役的征收及地方治安的维持。朱元璋平定天下后,大封功臣。但是朱元璋性格多疑,也对这些功臣有所猜忌,恐其居功枉法,图谋不轨。而有的功臣也越过礼法,为非作歹。朱元璋藉此两兴大狱,即“胡蓝党狱”,几乎将功臣全部诛杀。

廖永忠是最先被杀害的功臣。朱元璋杀其的原因名为超越礼制,实为其当年是朱元璋谋杀小明王韩林儿的执行者(有一说法小明王死于意外,事实如何已不可考)。此[后,朱元璋又借大将军蓝玉张狂跋扈之名对其诛杀,连坐被族诛的有一万五千余人。加上空印、郭桓两案,开国功臣除了汤和外几乎全部被杀。

元:武仁授受”与南坡之变

成宗晚年连年患病,皇后卜鲁罕掌权。大德十一年初成宗卒,卜鲁罕与左丞相阿忽台等人谋立镇守河西的安西王阿难答为帝。右丞相哈剌哈孙则秘密遣使北迎出镇朔漠的怀宁王海山,南迎被卜鲁罕排挤出京的爱育黎拔力八达。三月二日,爱育黎拔力八达诱执阿难答,诛阿忽台等,奉御玺北迎海山。海山即帝位,是为元武宗。海山任用亲信,政令失当,朝政紊乱。至大四年正月,武宗卒。皇太子爱育黎拔力八达即位于大都,是为元仁宗。他受汉文化影响较深,积极采取措施,改革朝政和吏治。皇庆二年(1313)恢复科举取士制度;延佑初,元廷还派人检括河南、江西、江浙等地漏隐田土,核实税入。仁宗对宗戚勋旧过于软弱,在诸王压力下不断让步。他还背毁传位给武宗子嗣的誓约,立己子硕德八剌为皇太子。延佑七年, 仁宗卒,硕德八剌继帝位,即元英宗。英宗刚毅而思有作为,锐意于改革。朝廷召集有治国经验的退职老臣,优其禄秩;行助役法,以岁入助役;颁行《大元通制》,改变政令不一、罪同罚异的混乱现象;裁罢冗职,节省浮费,减免赋役,以舒农力。至治三年(1323)八月,英宗自上都南归驻跸南坡(内蒙古正蓝旗东北),为御史大夫铁失所杀。九月,也孙铁木儿(甘麻剌子)即位,次年改元泰定,史称泰定帝。

清:太平天国运动

清朝从乾隆末年开始有衰落的现象,政治日渐腐败。嘉庆帝和道光帝也失去了早期君主锐意进取的精神,掌政风格日趋保守和僵化。19世纪上半叶,英国开始大量向中国贩售鸦片导致道光二十年(1840年)第一次鸦片战争的爆发。鸦片战争失败后签订了中国历史上第一个不平等条约--《南京条约》,咸丰帝即位后西方列强开始入侵清朝,迫使清政府与其缔结了一系列不平等条约,包括因亚罗号事件和西林教案造成第二次鸦片战争输掉而签的《天津条约》和《北京条约》等。根据这些条约,清政府被迫割地赔款、开放通商口岸,清廷的威信一落千丈,同时中国也自此逐步沦为半殖民地,主权受到严重损害。由于人民的负担逐年加重,因此引发了一系列的反抗运动,其中规模最大的是1851年爆发的太平天国运动,甚至一度对清朝的统治构成了严重挑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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