枚举:每个实例专有的方法

枚举:每个实例专有的方法,第1张

枚举:每个实例专有的方法

您不能引用这些方法,因为您正在有效地为每个枚举创建匿名(*)类。由于它是匿名的,因此只能从匿名类本身内部或通过反射引用此类方法。

当您在枚举中声明抽象方法并分别为每个枚举实现该方法时,此技术最有用。

(*)JLS 8.9枚举部分说:“枚举常量的可选类主体隐式定义了一个匿名类声明(第15.9.5节),该声明扩展了立即封闭的枚举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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