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言文 兄弟争雁 翻译

文言文 兄弟争雁 翻译,第1张

一、译文:从前,有个人看见一只正在飞翔的大雁,准备拉弓把它射下来,并说道:“一射下就煮着吃。” 弟弟表示反对,争着说:“栖息的大雁适合煮着吃,飞翔的大雁适合烤着吃。” 两人一直吵到社伯那儿。社伯建议把大雁剖开,一半煮着吃,一半烤着吃。 等到兄弟两个再次去射大雁时,大雁在空中早已远去。

二、原文:明 刘元卿《应谐录》

昔人有睹雁翔者,将援弓射之,曰:“获则烹。”其弟争曰:“舒雁宜烹,翔雁宜燔。”竞斗而讼于社伯。社伯请剖雁,烹燔半焉。已而索雁,则凌空远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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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作者介绍

刘元卿 (1544-1609),字调甫,号旋宇,一号泸潇,明朝吉安府安福县西乡(今江西省萍乡市莲花县坊楼南陂藕下村)人。明朝著名理学家、教育家、文学家。“江右四君子”之一,江右王门后期大家,在理学、教育和文学等领域皆卓有成就,著述甚丰,有《刘聘君全集》,其寓言集《贤弈编》被收入“四库全书”。

二、本文注释

1、睹:看见。

2、援:引;拉。

3、烹:烧煮。

4、舒雁:栖息的大雁。

5、宜:适合。

6、燔(fán):烤。

7、竞斗:争吵;争吵。

8、讼(sòng):诉讼。

9、社伯:社,古代地区单位之一,二十五家为一社。社伯是一社之长(相当于现在的村长)。

10、已而:不久;后来。

11、索:寻找。

明·刘元卿《兄弟争雁》白话释义:

从前,有个人看到一只大雁在空中飞翔,便拿起弓箭来打算把它射下来,并说:“射下来后就煮着吃。”他旁边的弟弟却说:“行动舒缓的雁应该煮着吃,善于飞翔的雁应该烤着吃。”

兄弟俩争吵不休,就一同到社伯那里去分辨是非曲直。社伯要他们将雁一分为二:一半煮,一半烤。但等到他们再去找雁时,雁已凌空高飞,无影无踪了。

原文:

昔人有睹雁翔者,将援弓射之,曰:“获则烹。”其弟争曰:“舒雁烹宜,翔雁燔宜。”竟斗而讼于社伯。社伯请剖雁,烹燔半焉。已而索雁,则凌空远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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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作背景:

刘元卿 (1544-1609),字调甫,号旋宇,一号泸潇,明朝吉安府安福县西乡(今江西省萍乡市莲花县坊楼南陂藕下村)人。明朝著名理学家、教育家、文学家。

“江右四君子”之一,江右王门后期大家,在理学、教育和文学等领域皆卓有成就,著述甚丰,有《刘聘君全集》,其寓言集《贤弈编》被收入“四库全书”。

刘元卿出生于文风颇盛江西吉安府的安福县西乡(现属于萍乡市莲花县),从小发奋读书,隆庆四年(1570年)在江西乡试中夺魁,后来在他人的推荐下,带着向朝廷的上书和文卷参加会试,但因“五策伤时,忏张居正”,未获取录,还险遭杀身之祸。

隆庆六年(1572年)他创立复礼书院。万历二年(1574年)再次参加会试,又没有被取录,于是绝意功名,回到家乡,研究理学,收徒讲学。

万历七年(1579年)神宗诏毁书院,全国大多数书院被迫停办,而刘元卿把复礼书院改名为“五谷神祠”,仍聚众讲学如故。

后来学禁解除,复礼书院又恢复原名,此后名声更大,“道日益隆,誉日益广”。复礼书院有严密的学规,且教育质量好,以致湖南、湖北等省的有志之士都不远千里来此求学,海内学者对刘元卿的学识非常钦佩,誉他为“泰山北斗”。

刘元卿还创办了识仁、中道、一德等书院,至此,他与当时省内名流吴康斋、邓潜谷、章本清齐名,被人们称为“江右四君子”。

随着知名度扩大,不少官员多次上书朝廷,推荐刘元卿,称刘元卿为“负迈俗之志节,蕴济世之经纶”。皇帝非常重视,授他为“国子博士”、“阶承德郎”衔,特别下旨叫刘元卿去京城做官。但刘元卿悉心讲学,不肯去做官。

后来皇帝又再次派员催他赴任,刘元卿再三推辞不掉,只好应召入京。不久,即升礼部主事。

在朝三年,他提出了许多有利于封建王朝的举措,在《请举朝讲疏》、《节制贡吏疏》、《直陈御倭第一要务疏》中,阐述了自己的政治主张,对于革除弊政、安定边陲、抵御外侮都是非常有利的。

可惜刘元卿的这些政治主张,得不到皇帝的采纳,于是他称病辞归,告老还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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