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产到户” 与“包干到户” 有什么区别?

“包产到户” 与“包干到户” 有什么区别?,第1张

包产到户与包干到户区别如下:

1、概念不同

包干到户是中国农村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主要形式。农民享有对土地的经营管理权,但所有权仍归国家所有,根据双方签订的有关权利、责任和利益的承包合同,由农户自行安排各项生产活动,产品除向国家交纳农业税、向集体交纳积累和其他提留外,完全归承包者所有。

包产到户是中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实行的一种生产责任制度。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在坚持生产资料公有制,坚持统一计划、统一经营、统一核算、统一分配的条件下,把耕地农作物和某些畜牧业、养殖业和副业生产任务承包给农户负责,实行超产奖励减产赔偿的一种做法。

2、认股权证和股份期权不同

包产到户等的行权价格低于当期普通股平均市场价格时,应当考虑其稀释性。 计算基本每股收益,作为分子的净利润金额不变。

包干到户分母的调整项目为按照本准则第十条中规定的公式所计算的增加的普通股股数,同时还应考虑时间权数。 当期发行认股权证或股份期权的,普通股平均市场价格应当自认股权证或股份期权的发行日起计算。

3、核算基础单位不同

核算基础不同,包产到户是以产业活动单位为基本核算单位,而包干到户是以独立核算单位作为基本核算单位。

包干到户的意思是农民享有对土地的经营管理权,但所有权仍归国家所有,根据双方签订的有关权利、责任和利益的承包合同,由农户自行安排各项生产活动,产品除向国家交纳农业税、向集体交纳积累和其他提留外,完全归承包者所有。包干到户是中国农村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主要形式。这一制度的目的在于改变农民生产积极性低下状态,结束农村集体耕作的弊端。但是包干到户的体制也存在一定的局限性。在包干到户的体制下,虽然土地国有的性质没有改变,农民只拥有土地的使用权,但在长期以家庭为单位进行农业生产的过程中,难免会出现部分生产资料私有化的情况。

包产到户: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在坚持生产资料公有制,坚持统一计划、统一经营、统一核算、统一分配的条件下,把耕地农作物和某些畜牧业、养殖业和副业生产任务承包(包用工、包费用、包产量)给农户负责,实行超产奖励减产赔偿的一种做法。

包干到户:农民享有对土地的经营管理权,但所有权仍归国家所有,根据双方签订的有关权利、责任和利益的承包合同,由农户自行安排各项生产活动,产品除向国家交纳农业税、向集体交纳积累和其他提留外,完全归承包者所有。

扩展资料:

包产到户最初叫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家庭联产承包制建立在土地公有制的基础上,集体所有土地长期包给各户农家使用。把农民的责、权、利结合起来,推动中国农业发展。

但从长远的角度来看,包干到户的体制存在一定的局限性。在包干到户的体制下,虽然土地国有的性质没有改变,农民只拥有土地的使用权,但在长期以家庭为单位进行农业生产的过程中,难免会出现部分生产资料私有化的情况。

其次,虽然生产队在包干到户实施的初期依然存在,但其功能已经很大程度上削弱。生产队不能对农业生产进行统一的计划和安排,由於土地的分裂,一些大型的农机具和新的增产技术措施也无法推广,集体劳动协作力的发挥受到了很大的限制。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包产到户、包干到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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