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传的基本规律

遗传的基本规律,第1张

基因遗传规律有三大规律,分别是基因分离定律,基因自由组合定律,和基因连锁、交换定律。

第一规律,分离定律是遗传学中最基本的一个规律,它从本质上阐明了控制生物性状的遗传物质是以自成单位的基因活动的,基因作为遗传单位在体细胞中是成双的,它在遗传上具有高度的独立性,因此在减数分裂的配子形成过程中,成对的基因在杂种细胞中能够彼此互不干扰,独立分离,通过基因重组,在子代继续表现各自的作用,这一规律从理论上说明了生物界由于杂交和分离所出现的变异的普遍性。

第二规律,是自由组合定律,就是当具有两对或者更多对相对性状的亲本杂交,在此一代产生配子时,在等位基因分离的同时,非同源染色体上的非等位基因表现为自由组合。

第三个定律,就是连锁与互换定律,连锁与互换定律是指原来为同一亲本所具有的两个性状,在f2中常常有连系在一起遗传的倾向,这种现象成为连锁遗传。连锁遗传定律的发现,证实了染色体是控制性状遗传基因的载体,通过交换的测定,进一步证明了基因在染色体上具有一定的距离的顺序,呈直线排列。

1.基因的分离定律。

杂合体中决定某一性状的成对遗传因子,在减数分裂过程中,彼此分离,互不干扰,使得配子中只具有成对遗传因子中的一个,从而产生数目相等的、两种类型的配子,且独立地遗传给后代,这就是孟德尔的分离规律。

2.基因的自由组合定律。

具有两对(或更多对)相对性状的亲本进行杂交,在F1产生配子时,在等位基因分离的同时,非同源染色体上的非等位基因表现为自由组合,这就是自由组合规律的实质。也就是说,一对等位基因与另一对等位基因的分离与组合互不干扰,各自独立地分配到配子中。

上述两定律均由孟德尔发现。

3.基因连锁互换定律(摩尔根提出,略)

遗传定律主要有:基因分离定律、基因自由组合定律、基因的连锁和交换定律。

一、基因分离定律

相对性状:同种生物同一性状的不同表现类型,叫做相对性状。

显性性状:在遗传学上,把杂种F1中显现出来的那个亲本性状叫做显性性状。

隐性性状:在遗传学上,把杂种F1中未显现出来的那个亲本性状叫做隐性性状。

性状分离:在杂种后代中同时显现显性性状和隐性性状(如高茎和矮茎)的现象,叫做性状分离。

显性基因:控制显性性状的基因,叫做显性基因。一般用大写字母表示,豌豆高茎基因用D表示。

隐性基因:控制隐性性状的基因,叫做隐性基因。一般用小写字母表示,豌豆矮茎基因用d表示。

二、基因的自由组合定律

基因的自由组合规律:在F1产生配子时,在等位基因分离的同时,非同源染色体上的非等位基因表现为自由组合,这一规律就叫基因的自由组合规律。

三、基因的连锁和交换定律

同一亲本所具有的两个性状,在F2中常常有连系在一起遗传的倾向, 而不是3:1的规律,这种现象称为连锁遗传。

连锁与交换律是说位于同一条染色体上的基因是互相连锁的,它们常一起传递(连锁律),但有时也会发生分离和重组,是因为同源染色体上的各对等位基因进行了交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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