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地名管理规定

南京市地名管理规定,第1张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全市地名的统一管理,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国际交往的需要,根据国务院《地名管理条例》和《江苏省地名管理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命名或更改地名的,适用本规定。第三条 本规定所称地名是指:

(一)行政区划名称,包括市、区、县、乡、镇、街道办事处及行政村名称;

(二)居民地名称,包括自然镇、自然村、片村、临时性居民点和城镇路、街、巷、区片、广场、居民住宅区等名称;

(三)自然地理实体名称,包括山、山峰、山口、山洞、丘陵、河、湖、泉、沙、洲、地域等名称;

(四)具有地名意义的高层建筑、大型建筑、公路、隧道、桥梁、码头、渡口、闸坝、涵洞、水库等人工建筑物名称;

(五)具有地名意义的纪念碑、纪念塔、公园、风景区、游览地、自然保护区、古遗址等纪念地与名胜古迹名称;

(六)专业部门使用的具有地名意义的台、站、港、场和企事业单位等名称。第四条 全市地名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各地地名委员会及其办公室,负责本地区地名的日常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上级和同级人民政府有关地名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和法规,制定本地区地名工作的规划和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地名的命名、更名工作;

(三)检查、监督标准地名的使用;

(四)负责各类地名标志的设置、更新和管理;

(五)编辑出版地名志、地名录、地名辞典、地名图以及其他地名图书;

(六)收集、整理、更新和完善地名资料,管理地名档案,开展地名信息咨询和地名学术研究。第五条 地名命名、更名的原则,应当严格按照《江苏省地名管理规定》第五条、第六条规定执行。第六条 地名命名、更名必须履行审批手续,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命名、更名。第七条 地名命名、更名审批程序和权限如下:

(一)市内路、街、巷、里弄、居民区、区片、广场、自然村镇,需要命名、更名或作出调整的,由区人民政府提出意见,经市地名委员会审核,报市人民政府批准;

(二)县内路、街、巷、里弄、居民区、自然村镇需要命名、更名或作出调整的,由乡、镇人民政府提出意见,经县地名委员会审核,报县人民政府批准,抄报市地名委员会备案;

(三)市内新建、改建的道路、居民区和具有地名意义的人工建筑物的命名,主管部门应当在施工前向所在区人民政府提出申请,经市地名委员会审核后,报请市人民政府批准;

(四)县内新建、改建的道路、居民区和具有地名意义的人工建筑物的命名,主管部门应当在施工前向县地名委员会提出申请,由县人民政府批准,抄报市地名委员会备案;

(五)市或县内具有地名意义的纪念地、名胜古迹和自然地理实体等名称的命名、更名,由主管部门提出意见,报当地地名委员会审核,分别报请市、县人民政府批准。凡属县批准的,应当抄报市地名委员会备案;

(六)涉及本市两个县、区以上范围的道路、广场、山脉、河流、湖泊等需要命名、更名的,由有关县、区共同协商后,联合报市地名委员会审核,由市人民政府批准,并抄送省地名委员会备案;

(七)涉及与外市、县共同使用的地名需要命名、更名的,和有关市、县协商后,联合报省地名委员会审核,并报请省人民政府批准;

(八)行政区划名称的命名、更名,按照《国务院关于行政区划管理的规定》和省、市政府有关规定办理。第八条 经市、县人民政府批准的地名,均为标准地名,由市、县地名委员会公布启用并监督执行。各部门、各单位以及个人,必须严格按照《江苏省地名管理规定》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的规定正确使用标准地名。第九条 经各级人民政府批准和审定的地名,由同级地名委员会汇集出版。任何单位和个人使用地名时,都应当以地名机构编纂出版的标准地名出版物为准。编辑出版地方性标准地名出版物,必须经当地地名委员会进行地名审核,报上级地名委员会审批,由国家批准的专业出版社出版。第十条 地名标志的设置:

(一)路、街、巷、居民区、自然村镇以及公路、车站、码头、游览地、交通要道口、广场、楼幢、单元、楼层、居室、门牌等,必须设置地名标志;

(二)新地名一经批准,有关部门应当及时向市地名委员会办理地名标志设置手续,地名委员会应在三个月之内,按规定要求做好地名标志的编排、设置与更新工作;

(三)各类地名标志的设置,要符合规范化、标准化的要求,所有地名标志牌,均应当按规定统一设计、统一制作、统一安装。具体工作由市地名委员会办公室组织专业队伍进行,市有关部门和区、县政府予以配合。

在登记机关办理。

诊所变更地名所需的程序为:

1、申请营业执照变更;

2、办理工商转出;

3、领取新营业执照;

4、变更税务登记证。

医疗机构变更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所有制形式、服务对象、服务方式、注册资金(资本)、诊疗科目、床位(牙椅)的,必须向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变更登记。

法律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第三十条 医疗机构变更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所有制形式、服务对象、服务方式、注册资金(资本)、诊疗科目、床位(牙椅)的,必须向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变更登记,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医疗机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签署的《医疗机构申请变更登记注册书》;

(二)申请变更登记的原因和理由;

(三)登记机关规定提交的其他材料。

不难。广西百色改曾用名并不难,但需要遵守相关程序和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管理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地名管理条例》,地名的更改需要经过相关部门的审批和公示程序。具体 *** 作流程可以咨询当地的地名管理部门或者相关机构。

出口成章app可以让用户轻松切换地名,只需要点击“签章”功能中的“编辑签名”,在d出的设置窗口中点击“设置地址”,就可以更改地址信息,如果需要批量更改,也可以勾选“批量更改地址”,完成后点击“确定”即可切换地名。

尊敬的各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名法》的规定,地名命名更名需要经过省级地名管理部门审批或核准才能正式进入政务服务。现将本次地名命名更名审批或核准进入政务服务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审批或核准地名:XXXXX;

二、审批或核准程序:经省级地名管理部门审批或核准;

三、审批或核准时间:XXXX年XX月XX日;

四、审批或核准文件:省级地名管理部门审批或核准文件;

五、审批或核准有效期:自XXXX年XX月XX日起至XXXX年XX月XX日止。

特此通知。

省地名管理部门

XXXX年XX月XX日

新版微信改地名方法:

1、点击右下角的“我”,再点击最上面的“个人图像”这一栏;

2、进入“个人信息”后,点击“地区”这一栏,就可以更改地区设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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