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网络销售是诈骗吗

金融网络销售是诈骗吗,第1张

金融网络销售是否是诈骗行为,需要根据当事人实施的行为具体来判断,不可一概而论。金融网络营销就是以互联网络为基础,利用数字化的信息及金融网络媒体的交互性和来辅助营销目标实现的一种新型的市场营销方式。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互联网金融营销的功能具体表现在:

1、动态更新

在传统的数据库营销中,无论是获取新顾客的资料,还是对老顾客反应的跟踪都需要较长的时间,而且反馈率通常较低,收集到的反馈信息还需要繁琐的人工录入,因而数据库的更新效率很低,更新周期比较长,同时也使得过期、无效数据记录比例较高,数据库的维护成本相应也比较大。

网络数据库则具有数据量大、易于修改、能实现动态数据更新、便于远程维护等多种优点,还可以实现顾客资料的自我更新。网络数据库的动态更新功能不仅节约了大量的时间和资金,同时也更加精确地实现了营销定位,从而有助于改善营销效果。

2、顾客主动加入

仅靠现有顾客资料的数据库是不够的,除了对现有资料不断更新维护之外,还需要不断挖掘潜在顾客的资料,这项工作也是数据库营销策略的重要内容。

在没有借助互联网的情况下,寻找潜在顾客的信息一般比较困难,要花很大代价,比如利用有奖销售或者免费使用等机会要求顾客填写某种包含有用信息的表格,不仅需要投入大量资金和人力,而且还受到地理区域的限制,覆盖的范围非常有限。

在网络营销环境中,增加顾客数据要方便得多,而且往往是顾客自愿加入网站的数据库。最新的调查表明,为了获得个性化服务或获得有价值的信息,有超过50%的顾客愿意提供自己的部分个人信息。

3、改善顾客关系

一个优秀的顾客数据库是网络营销取得成功的重要保证。在互联网上,顾客希望得到更多个性化的服务,根据顾客个人需求提供针对性的服务是网络数据库营销的基本职能,因此,网络数据库营销是改善顾客关系最有效的工具。

渠道分类

网络金融营销渠道按照是否经过中间商环节,可以划分为直接网络金融渠道和间接网络金融渠道。

1、直接网络金融渠道直接网络金融渠道是指没有中间商参与,一般由金融机构直接建立的网络渠道。金融服务产品通过该网络渠道可以直接传递或者销售给客户。现实中,网络金融服务供应商大多以电脑、电话、手机等电子网络为媒介,以客户自助为特点将金融产品直接分销给客户。

例如,大多数金融机构已经建立了自己的网络服务平台,顾客只要登录网络金融服务供应商的主页,就可以享受到网络金融产品和服务。

2、间接网络金融渠道间接网络金融渠道是指通过中间商间接完成网络金融服务。由于网络金融市场本身没有物流的产生,只有资金流与信息流的流通,消费者无法有效地整合需要的信息,因此有市场中间商的介入,通过专业化的服务将信息整合,把金融产品的提供者与接收者双方联系起来。

例如,独立的理财顾问网站可以为顾客提供咨询服务,代理网络金融服务供应商的服务产品。又如网络金融经纪人可以与顾客、潜在消费者建立广泛的联系,向他们推介网络金融产品,在网络金融产品的提供者和接收者之间担当桥梁。

《金融产品网络营销管理办法》由人民银行、工业和信息化部、银保监会、证监会、国家网信办、外汇局、知识产权局七部委联合发文,于2021年12月31日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至2022年1月31日。

《管理办法》透露出了多个重要信号,首先金融产品销售相关监管办法首次联合七部委发文且均为核心管理部门,可见整个文件背后的关注程度和重要程度是非常罕见的。

其次,针对金融产品网络营销的金融产品特殊领域,其背后折射出对互联网平台治理迈入深水区,彻底厘清互联网企业与金融机构之间的合作关系;最后,进一步强调了金融产品营销也必须持牌从业,强调应当取得相应金融业务资质或金融信息服务业务资质。

《金融产品网络营销管理办法》公开征求意见

《征求意见稿》明确了营销宣传内容和行为的具体规范,要求金融机构对网络营销宣传内容的合法合规性负责,建立审核工作机制;营销宣传内容应使用准确、通俗的语言全面披露金融产品的关键信息,不含有虚假、欺诈或引人误解的内容。

开展金融产品网络营销时要分区展示各类金融产品,不得进行骚扰性营销和嵌套销售;另外,明确精准营销、直播等新型营销、组合销售的基本行为规范。


欢迎分享,转载请注明来源:内存溢出

原文地址: https://outofmemory.cn/zz/5939155.html

(0)
打赏 微信扫一扫 微信扫一扫 支付宝扫一扫 支付宝扫一扫
上一篇 2023-03-09
下一篇 2023-03-09

发表评论

登录后才能评论

评论列表(0条)

保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