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诺制和非承诺制的区别

承诺制和非承诺制的区别,第1张

承诺制和非承诺制的区别如下:

承诺制跟非承诺制两者的区别为,前者确保为正规的企业和可信赖的员工。确保从原料到生产加工,工艺性能指标,表面质量控制,产品的包装托运,都有一套完整的质量要求和保证。员工中的工程技术人员和岗位技能工人,都是专业的技术人才,完全胜任其本职工作。

非承诺制,不能保证其生产各环节,各类人员有关素质,令人缺乏信赖和可靠性。更无法保证产品质量的合格。

以下为拓展解答:

1、区别是告知承诺制不会进行资格审查,不告知承诺制会进行严格的资格审查。

2、告知承诺制是指,报考人员承诺本人已经符合告知的报考条件,报考人员无需携带学历证明、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证明等证明材料到现场进行资格审核。不告知承诺制将会进行资格审查。

3、如果选择了“告知承诺制”,表明自己承诺符合报名条件,考生填写的个人信息在线验核通过之后,可以直接签署承诺书,缴费,完成报名。报名期间不需要再进行资格审核如果是选择“不告知承诺制”,报考的考生都需要按照当地的要求进行资格审核,审核通过之后才能报名。

1、强化安排部署,落实人员责任

对全镇营商工作进行统筹安排,做到人人懂营商、人人做营商。联系驻镇部门落实责任、细化工作任务,明确工作时限。对营商工作进行承诺制,责任到人。

2、打造营商服务新模式。对入驻便民服务的业务人员进行系统培训,达到政策、衔接“一口清”。便民服务大厅设立咨询服务台,实行值班人员负责制,对企业手续办理简捷化,建立“零障碍”服务全程协办机制,督促协调检查进驻业务口在中心大厅开展工作,并在便民服务中心设立意见箱,找准关键问题、关键环节,进行回访。

3、加强业务学习,建立长效机制。

通过切实解决一批企业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让企业有实实在在的归属感;另一方面,对照学习先进示范,让企业办理事项在我镇程序简单、跑办次数少、办结时限短。最终把集中整治行动的成果固化下来,形成持续发力促进营商环境不断改善的长效机制,形成各级干部主动服务、敢于担当、善于担当的良好风气。

告知承诺制,是指行政机关在办理有关许可登记等事项时,以书面形式将法律法规规定证明的义务或者证明条件一次性告知当事人,由申请人书面进行承诺。

以书面形式将法律法规规定证明的义务或者证明条件一次性告知当事人,由申请人书面进行承诺,已经符合这些条件、标准和要求,同时也愿意承担承诺不实的法律责任,行政机关就不再索要证明,直接予以办理。

相关信息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云南省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实施方案》(下称《方案》),从制度层面解决了企业和群众办证多、办事难、多头跑等问题,全力推进“减证便民”行动。

此次,首批104项实行告知承诺制的证明事项,集中在户籍管理、市场主体准营、资格考试、社会保险、社会救助、健康体检、法律服务等与企业和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使用频次较高或者获取难度较大的领域,包括居住证、营业执照。

许可证书、资格资质证书、养老保险服务、企业退休人员抚恤金申领、护士执业注册、律师执业许可等诸多方面。如,公民申请法律援助的经济困难证明、司法鉴定人执业登记的无犯罪记录证明、注册建筑师等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的学历证明等。

只需行政机关清楚告知,企业和群众诚信守诺,确保申请事项真实有据,就可免去提供相关证明的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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