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营销员,证券经纪人取得的佣金收入

保险营销员,证券经纪人取得的佣金收入,第1张

1.证券经纪人取得的佣金收入属于劳务报酬。收入扣除展览费用和增税后,计入本年度综合所得,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保险人员和证券经纪人的展业费用按收入的25%计算。扣缴义务人向保险市场经营者、证券经纪人支付佣金收入时,应当按照《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办法(试行)》(61号公告)规定的累计扣缴方法计算扣缴税款。劳动报酬是根据服务劳动的数量和质量支付的劳动报酬。 2.劳动报酬收入的界定。稿酬所得,是指个人独立从事各种非雇佣性劳务的所得,包括设计、装修、安装、绘图、化验、检验、医疗、法律、会计、咨询、翻译、审稿、书法、绘画、雕塑、影视、录音、录像、表演、演出、广告、展览、技术服务、经纪服务等。按照兼职所得的“劳务报酬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3 .律师以个人名义聘请他人从事工作所支付的报酬,应按“劳务报酬所得”扣缴个人所得税。为了方便业务,他所在的律所可以向国库缴税。保险人员和证券经纪人取得的佣金收入属于“劳务报酬收入”。 展开数据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法修订优惠政策衔接的通知》(财税〔2018〕164号)规定,扣缴单位对保险营销员、证券经纪人取得的佣金收入,按照累计预扣法计算扣缴个人所得税。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累计预扣法扣缴个人所得税的具体计算公式为:当期预提预提预提(累计预扣和预缴应纳税所得额)×预提率-速算预提)-累计减免税-累计预扣和累计预扣。累计代扣代缴应纳税所得额=累计收入-累计代扣代缴费用-累计扣除其他扣除项目。 2.其中,收入按照扣除增值税后的收入余额减20%计算,累计扣除费用按照单位纳税人当年从业月数乘以5000元/月计算,其他扣除按照展业费用、附加税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计算,其中展业费用按照收入的25%计算。上述公式中的扣缴率和速算扣除,按照《个人所得税扣缴率管理办法(试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公告第61号)表1执行。劳动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和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办法。

需要。

营销员是代理制,所有收入统统计入个人所得税,奖励同样也要纳税的。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保险营销员取得佣金收入征免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函454号文的规定,对保险企业营销员非雇员提供推销代理等服务活动取得的收入,以一个月内取得的收入为一次,按劳务报酬所得征税。保险营销员的佣金由展业成本和劳务报酬构成。按照税法规定,对佣金中的展业成本,不征收个人所得税,对劳务报酬部分,扣除实际缴纳的营业税金及附加后,可按其余额的百分之四十的比例扣除佣金中展业成本,依照税法有关规定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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