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卖惨营销?

什么是卖惨营销?,第1张

根据官方定义,卖惨营销指创作者通过塑造、演绎凄惨的生活状况或经历,渲染悲情色彩博取同情,影响平台秩序的推广行为。

那么哪些行为会被认定为卖惨营销呢?据介绍,卖惨营销行为通过扮演贫困农民、行动不便、身体障碍等弱势群体,或通过自伤自残、假装生病等,炒作产品滞销、生计困难等剧情,博取用户同情,以此达到推广商品目的。

卖惨营销行为包括但不限于以下类型:

以老人、孕妇、单亲母亲、残疾人和病人弱势群体出镜,以商品滞销或亏本销售等行为为由推广;

出现哭泣、下跪、自残自伤等过激行为,进行商品推广;

宣传上不了热门或商品滞销,并进行撕扯、摔打、捏碎、烧毁、剪损等对商品发泄的行为;

宣传为了维持生计、筹钱看病、交赡养费、交生活费、给离婚赔偿、偿还欠款等进行商品推广;

宣传工厂倒闭、破产、给工人发工资、停工等博取用户同情进行商品推广;

宣传“国货滞销”、“直播间无人观看”、“国货被外资打压”等渲染悲情色彩,博取消费者同情的推广行为 ;

以患病、伤残、流浪动物形象,或刻意宣传动物患病、伤残、流浪等,进行商品推广的行为;

违规示例一:创作者扮演贫困、衣着破烂的果农形象,炒作农产品滞销生计困难,无力生活,引导消费者购买其产品的行为。

违规示例二:创作者扮演工厂主,炒作工厂经营困难,产品滞销,不得不停工停产,无力给工人发工资,希望消费者购买其产品,赚钱给工人发薪。

违规示例三:以孩子患病炒作生计困难剧情,博取用户同情的卖惨营销行为。

“卖惨营销”是个老生常谈的话题,之前是弄个牌子,写上自己的不容易,以博得大家的同情来销售,这种情况还算不错,最起码能看到本人,可是现在网络时代,这种“卖惨营销”换了马甲呈现在人们的视野中,让消费者们无法辨认。消费同情心是对自己产品的不自信行为,更是对消费者的欺骗行为,这种行为不是长久之事,必定会被取缔“下架”。

现如今很多挂有“清仓大甩卖”的门店不多了,这样的店面基本“最后一天”永远都没有那一天的到来,不过,人们对这样的情况已经见怪不怪,也明白其中的销售方式,但是,其实,这种行为就是“卖惨”,让大家都以为要倒闭了,最后的货,都便宜出售,误导消费者博得大家的同情心和好奇心。实体销售,有店面,有人吆喝,对于消费者的“欺骗”算是实体的,能看到,能听到,大家也理智了很多,不再过分的相信。

到了网络时代,“卖惨营销”的花样层出不穷。某些销售平台,弄几张照片,写上“水果滞销,果农痛哭”、“大蒜滞销,帮帮我们”、“求求支持”等等宣传语,然后再配上老农一筹莫展“悲情”的表情,网友看到这种情一般都会动恻隐之心。刚开始,产品滞销情况基本属实,不少人出于同情之心会尽自己的微薄之力买一些,帮帮他们度过难关。可是,这种情况被不法商人看到好处后,开始打着“感情牌”来消费老农,同一个人,同样的表情,换换产品,换换宣传语,难道这位老农家有良田万顷,种这么多不同种类的水果还是每个季度换个作物?这难道不是在侮辱消费者的智商?这种行为,最终导致的后果就是真正有需要的老农们失去了帮助,断了客源,伤了人心。

没想到的是,短视频的兴起,也出现了“卖惨营销”的套路。更令人匪夷所思的是,竟然还有剧本,有演员,有曲折的故事,完全已经把这种方式做成了产业链,真是夸张呀!甚至很多坐拥几百万粉丝的主播,已经靠出轨、破产、家庭矛盾等故事来带货,甚至出现号称弄错价格大打出手的行为,误导消费者赶紧下单。“卖惨营销”不能没有底线,必须要合法合规,要满足消费者的知情权,如果最终真的成为了常态,成为了“欺骗”,那必然会没人关注,完全透支消费者的同情心。

“卖惨营销”多源于自媒体或直播间,主要为了吸引关注和流量,但其本质属于虚假宣传,极易导致客户或消费者误解。

这种营销手段虽然短时间内能够增加流量或销量,但长此以往不仅自砸招牌、毁了商誉,对被“卖惨”的农产品来说也是巨大伤害。

一、四川攀枝花凯特芒果“大量滞销”,农民“亏得血本无归”。

据当地政府人士称,没有出现芒果滞销的情况,这种行为就是“卖惨营销”。

比如“痛心,几百万斤黑布林滞销,老农含泪……”、“上百万斤某某急盼销路,别让果农血本无归……”、“家里某某人绝症,靠种植某某为生……”等等。

这类文章中基本上都充斥着3个信息,“几百万斤某种农产品滞销”,“因卖不出去而血本无归”,“家里某人得了绝症,靠种植某种农作物为生”。

而一般稍微有点爱心的人,都看不得这种文章,因为会心痛,进而就会购买文章中所出现的农产品。

二、农产品抗风险能力相对较弱,受市场影响较大,关系农户切身利益。

“卖惨营销”制造的滞销假象,不仅影响当地农产品声誉,而且有可能拉低农产品价格,让农户的预期收入减少,一定程度上扰乱了农产品市场交易秩序。不管是无中生有,还是夸大事实,“卖惨营销”的伎俩损人不利己,欺骗消费者感情,透支公众信任。

三、除了多年的“老梗”——水果滞销,还有各种“滞销”、“破产”、“抗癌”、“家门不幸”等故事。

媒体曾报道过,一位长相容易博得同情的老大爷,频繁出现在各地各种水果滞销的网络营销之中,被网友戏称“老大爷都不够用了”。

四、此外,营造出来的“滞销”假象,可能会整体拉低农产品的销售价格,降低所有农户预期的利润收益。

从这个角度来说,“卖惨营销”违背了公平竞争原则,属恶意投机“抢跑”,是一种不正当的竞争方式。对此,有专业人士认为,不管是无中生有还是夸大事实,根本不能算是营销,而应该算作造谣。

总而言之,卖惨式营销不仅坑害了农民,也欺骗了消费者,该出手管管了,不然对于我国农产品的发展危害很大。

明明这些地方的水果很畅销却被一些网络账号扭曲为“大量滞销”,这真是咄咄怪事。这类几乎每年都会出现的“卖惨营销”,背后主要是“一些大型团购电商和个人带货在搞鬼”。其主要目的无非是两个方面:一些是纯粹博取流量,通过“卖惨”的方式来吸引眼球;另一些则是为了赚取舆论的同情心来带货。

很显然,无论是出于何种目的,这类建立在扭曲事实基础上的“卖惨营销”,都是百害而无一利。比如,它可能直接伤害一个地方好不容易建立起来的水果品牌形象。要知道,没有哪一个地方的水果产业,能够真正通过“卖惨”博取同情来获得长远发展。此外,“卖惨”“滞销”对应的就是“低价”,这实际也是对正常的水果市场价格机制的扰乱。

因此,对这样一种屡禁不止的不良营销风气,或者说“毒流量”,显然应该有更加有效的治理举措。

我们注意到,面对这种充斥在网络空间、跨地域的悲情营销、虚假营销,水果产地的市场监管部门以及果农,似乎都难以给予有力的“反击”。如此次事件发生后,当地市场监督管部门也只是“第一时间联系公众号运营方,责令其‘删除上述悲情营销内容’,并对其进行政策讲解、法律宣传”,这很难说能够真正让“卖惨营销”者长教训。这一现状,启示在对类似病态营销的治理上,还需要更多力量的协力合作。比如,相关行为是否已经构成造谣、欺诈,警方或可介入调查。此外,网络平台也应该对这类账号有更严格的惩处。唯有真正提高“卖惨营销”的成本,才能让参与者有所忌惮。

你好,其实很多时候营销只是采取的一种手段模式,为了他们的产品促销量。

当我们逛街也经常会听到类似的一些广告语,或者是一些宣传语,其实,这些在很大程度上也是属于卖惨营销的范围。

比如我们在逛街的时候,经常会走到一些店铺前,听到店铺用大喇叭高声的宣传,对这家店铺的老板经营不善所以将自己的商品全部亏本甩卖,只是为了能够让自己尽快的回笼资金,让利给广大的消费者,其实,仔细品味和体会一下,这就是一种典型的卖惨营销了,很多时候,我们或许是出于同情心,或者是出于占便宜的心理,但是把东西真正买回之后才发现根本就不值所谓的低价,或者是这些东西对自己来说并没有什么实用价值,但是这些店铺的老板就很好的利用了我们这些消费者的心理,这种卖惨营销的手段还是比较成功的。

但是不管怎样,我个人认为,要想真正的将自己的产品给卖出去,最关键的还是在于要真正的从消费者的需求角度出发,要真正的做到货真价实,以诚信经营才能够得到消费者的认可,仅凭一时的卖惨营销,虽然能够让自己获得一时的回报与泪一,但是这种营销方式注定是不能够长久的。

农产品悲情营销禁而难止,也侧面体现出农村农产品销售渠道匮乏,销售方式单一,让农民对于自身产品销售缺乏一定的安全感,无法将好的产品以更加清晰高效的方式展现给消费者,突显出拓宽农特产品销售渠道、建立长久有效供需渠道、提升现代农业抗风险能力的必要性。

作为基层工作者,是与群众连接的第一线,在清晰掌握农产品销售状况以及产品特性时,应积极协助开展农产品相关的销售事宜,帮助农民开拓销售渠道,为农民争取长久合作资源,帮助农户建立更加安全的网络销售渠道,以更加安全有保障的形式将农产品销售出去。

要找到更好渠道的销售,才能把农民手里的农产品能够批量的销售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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