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看待封校期间大学商户的垄断现象?

如何看待封校期间大学商户的垄断现象?,第1张

——————竞争发展的必然结果,各方利益博弈的结果。垄断指的是一个行业里有且只有一家公司(或卖方)交易产品或者服务。大学作为一个事业单位,免不了会有市场经济的影子,对于各方利益的平衡,校方起到了政府“宏观调控”的作用,在疫情封校的冲击下,校方一旦无法平衡各方利益,就很容易出现垄断现象。

  ·影响垄断的因素

第一、受现实环境影响,学校有且只有一家店面提供服务。好比如,有些大学受到占地面积的影响,只能开一家超市,而这家超市在经营过程中,就很容易出现垄断现象。即使校方知晓,但碍于原先的合同,也不能过多干预。

第二、时间、地理因素。校园里,宿舍楼下、教学楼下和食堂楼下的商品往往会更贵一些,这是因为它们占据了重要地理位置,学生大多数会选择牺牲时间和精力,选择距离更短一些的商品。由于疫情封校,很多的不满学校食堂的涨价,而选择点外卖的学生,但需要较长的等待时间,而食堂不需要。

 ·背后的利益链

大学商户作为一个小资,自然希望能够挣钱,大学生作为消费者,希望自己能尽可能少花钱享受到好的商品,而校方就是夹在这两者中间,起到调控作用。接受政府补贴的高校,一般能够提供学生满意的商品服务,但大多数的大学是没有或缺乏政府财政补贴的,这些大学通过租赁承包权来争取管理费用,用于大学的各种建设,而商户需要保证经营成本而提高商品价格并且希望从学生身上挣到钱。一旦校方没办法处理好双方利益关系,商户就容易出现商品垄断。

  ·认清现实,灵活消费

对于垄断的现实,作为一名大学生,我们很难改变。大部分没有补贴的大学会让商户自由竞争,只要没有违反国家、学校的相关规定,都在允许的范围。大学生想要享受到便宜又优质的商品,基本不可能,除非你上的学校是全国TOP10。所以说,我们在购物,下单的时候,要对比商品质量、价格等,理性消费。

大学生们要明白,大学已经做得比现实社会要好很多了,等我们出到社会,会知道更多残忍的垄断现象,但我们不得不屈服。我们在大学里可以货比三家,再不济,就点外卖解决。

教育部规定各个初中学校不让开小卖部。

北京市教委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小学校饮食管理工作的通知》,明确规定中小学不得出售碳酸饮料等不利于健康的食品饮料。通知中还规定,除寄宿制学校外,中小学原则上不得在校内开办小卖部

中共中央、国务院颁发的《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和全国人大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都做出了国家采取优惠措施,鼓励和扶持学校开展勤工俭学和社会服务,兴办校办产业的规定。

教育部《关于贯彻落实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决定。进一步加快中初等学校校办产业发展若干意见》提出要大力发展校办产业和社会服务,逐步建立支持教育改革和发展的服务体系。

教育机构普遍设立校园超市或者小卖部的主要初衷是让学校在规范经营前提下,提高学校经营收入,也方便师生工作和学习生活。

但从实际情况看,出现的问题不少,而且普遍存在,包括校园小卖部扩大销售范围、销售三无食品、危险玩具等等,家长投诉较多。

校园环境卫生问题中90%的校园垃圾都来自于校园小卖部,助长了有的学生贪吃零食的坏习惯,垃圾食品危害学生健康,有的学生相互攀比,相互在小卖部请吃的问题,更甚至于有一些学校,存在“承包费”这一利益链接。

拨打12315消费者权益热线。

12315消费者投诉举报专线电话,是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在原国家信息产业部的大力支持下,决定在全国设立的专门受理消费者投诉举报的专用电话号码。拨通12315电话后,如您需投诉或举报,请按工作人员的提示回答问题,如实说出投诉的事实、理由及投诉请求,并说出自己的姓名、地址、电话号码或其他联系方式和被申诉方的名称、地址、电话。另外拔打12315是收费的,消费者申诉案件,由经营者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管辖,如商家在异地需商家所在地区号+12315。时限:自收到申诉书5日内决定是否受理自收到申诉书之日起60日内终结调解(扣除检测等时间)调解不成终止调解。目前,我国受理产品质量问题的部门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消费者协会、企业主管部门、商检部门和人民法院。

否决申诉的情况:(1)超过保修期或者购买后超过保质期的商品,被诉方已不再负有违约责任的(2)达成调解协议并已执行,且没有新情况、新理由的(3)法院、仲裁机构或者其他行政机关已经受理或者处理的(4)消费者知道或者应该知道自己的权益受到侵害超过一年的(5)消费者无法证实自己权益受到侵害的(6)不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及规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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