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印鉴卡平台采购麻药和精二的优点和缺点是什么

电子印鉴卡平台采购麻药和精二的优点和缺点是什么,第1张

电子印鉴卡”是卫生行政部门对医疗机构“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购用而采用的一种全新的采购方式。市卫生计生委于2015年开始,对持有“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印鉴卡”的医疗机构实行网上购用审批。

根据《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医疗机构购用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必须办理“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印鉴卡”。医疗机构领取“电子印鉴卡”密钥后登录医疗机构印签卡管理系统,医疗机构根据纸质印鉴卡的信息在软件上填写法定代表人、管理部门负责人、药学部门负责人、采购人员等相关信息后就可以直接在网上进行申请购用,医疗机构不再往返于市卫计委驻政务中心窗口填写纸质申请表,减少了审批程序,申请人少跑很多路,纸质印鉴卡也作为药业公司供药的一个凭证。同时,也加强了卫生行政部门对“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印鉴卡”的管理。

“电子印鉴卡”网络运行改变了传统的购用方式,方便了医疗机构的采购,也是一种全新的管理模式,多管理部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这就要求管理部门与医疗机构要相互配合、相互沟通,做到纸质“印鉴卡”与“电子印鉴卡”使用的无缝衔接,全面推进我市医疗机构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电子印鉴卡”网络运行管理工作。

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使用管理制度 一、 医疗机构主管部门应对各药房、病区、手术室的麻醉药品、一类 精神药品的固定基数做出规定,在药剂科备案。当固定基数改变时应经主管部门批准。 二 、门诊药房应当固定麻醉药品、一类精神药品发药窗口,有明显标 识,由具有麻醉药品调配资格的药师负责。 三 、开具麻醉药品,精神药品使用专用处方,处方格式和处方用量按 照《处方管理办法》的规定。 四 、处方领取人和处方调配人应该仔细核对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处方,对不符合规定的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处方,拒绝发药。 五 、临床科室应当对使用麻醉药品、一类精神药品进行专册登记,登记内容抱括使用日期、患者姓名、品名、规格、用药数量、执笔医生、执行护士签名(2名)。专册登记保存3年。 六 、门、急疹癌症疼痛患者或者中、重度慢性疼痛患者需长期使用麻醉药品、一类精神药品,首诊医生应当亲自诊查患者,建立相应病历,并要求签署《知情同意书》。 七 、非长期使用麻醉药品、一类精神药品的门、急疹癌症疼痛患者。麻醉药品注射剂仅限于医疗机构内使用。 八 、领取麻醉药品、一类精神药品需将原批号的空安瓶交回药剂科,并记录回收数量。 九 、临床科室使用麻醉药品、一类精神药品时,应对未用完的最小包装剩余药液进行销毁,销毁时应有两人在场,并做好销毁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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