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培训机构总是贩卖焦虑低价营销,你觉得新东方存在什么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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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认为新东方存在着贩卖焦虑、虚假营销等一系列的问题。其实这是很多培训机构共同的一个问题,为了能够尽快的卖出自己的培训课程,一些推销者不惜贩卖焦虑,先通过一些宣传让家长感到焦虑,然后再趁机推销,这样成功率自然会大大增加。我之前就曾经有过类似的经历,所以对于这个问题真是深有体会。

当时给孩子报了培训机构的课程,因为很多课程都是在网上进行教学的,所以会有一位自称是老师的人和你联系。这位老师隔三差五的就会向你推销后续的一系列课程,因为孩子当时正在小升初的年纪,所以这位老师总是会举出各种各样的例子,向你证明,如果这个时候不给孩子购买课程的话,等到孩子上了初中之后,就会出现各种各样的问题。

其实这位老师就是在贩卖焦虑,先让家长真正焦虑起来,然后再趁机去卖课,很多家长都会因为太过于焦虑而上当受骗。除此之外,虚假营销以及低价营销,其实也是这些培训机构的一个大问题。先把价格抬高,然后等家长咨询的时候再把价格砍到最低,让家长误认为课程非常的实惠,想要趁着便宜给孩子多订购一些。

其实家长真的没有必要立即乱投医,孩子只要在上课的时候认真听讲,正常来说都是没有任何问题的,很多家长总是望子成龙,这种心情我们自然也能够理解,但是病急乱投医可能只会耽误孩子的学习。而且给孩子报培训机构也应该听从孩子的意见,或者说遵从实际情况来考虑。有时候太多的培训课程只会让孩子倍感压力,甚至会耽误后续的学习,如果真是这样,那可就得不偿失了。

自8月以来,校外培训机构“卷款跑路”的案例就层出不穷,随着政策监管趋紧,未来两个月,仍存在较大风险。

近日,据微博@西安人西安事儿1爆料,西安本土教培品牌无线星空拒绝向家长退费,并拖欠老师工资。

事实上,面对不同类型的校外培训机构,也有不同的方法和门路。摸清教培机构的套路,掌握合法维权的方法,才是意外之后维护自身权益的上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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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校外培训?

在政策文件中,关于“校外培训”这一概念的应用范围有着严格的界定。

2021年教育部发布的《关于进一步明确义务教育阶段校外培训学科类和非学科类范围的通知》中,语数外等根据国家课程标准规定内容称为学科类,体育、艺术、综合实践等称为非学科类,这两者统称为校外培训,并受教育部门监督。

然而在现实中,校外培训往往被简单理解为“孩子在学校以外学习”。因此“早教”、游学、国学班等新兴的服务项目,也会被家长视为校外培训。这显然是概念的滥用。仅拿“早教”来说,在2019年,国务院就将这一错误称呼重新规范为“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以下简称“照护”)。这并非只是换了个名头,本质上其实有巨大差异。

在市场行为中,家长和机构都把“早教”视为一种教育阶段和教育方法。指通过灌输知识、艺术培训等方式,促进孩子在语言、认知、情感方面的发展,从而满足“赢在起跑线上”的愿望。

在政策文件中,“照护”则应当以保育为主,教育为辅。换句话说,这些机构获得市场准入许可后,主要是为家长提供半日或全日的托管服务。这些机构只要重视自身卫生安全,确保孩子不会生病,就完成了自己的任务。用以辅助的教育工作,其目标主体并非孩子而是家长,由机构向家长提供育儿指导、亲子课堂之类简单的服务。

■ 图源网络

所以家长和政策对于照护有着不同的理解:一方认为是“教育行为”,一方认为是“卫生保健”。也正是认知上的差异,影响了家长后续的维权行动。

每当“早教”机构跑路后,家长总是先想起教育部门,要求其保障自身损失。然而在政策规定中,一个提供“照护”服务的机构,仅需要在市场监管部门登记,再向卫生健康部门备案,就能开门营业——审批流程中根本不涉及教育。

其他和“早教”同样处于“灰色地带”的,还有游学、国学班、海外教育等难以界定的概念。经营范围往往是“教育咨询”,属于信息服务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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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预付式消费?

无论是“早教”还是校外培训,预付式消费属于常态。

只是相较于“早教”简单的商业模式,校外培训不仅有着从小学到高中的超长时间跨度,而且涉及语数英为主的学科类和艺术体育为主的非学科类两大领域,因此也常常是“卷钱跑路”的重灾区。

在《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意见》中,我们可以看到,校外培训机构一直都有着严格的审批流程和明确的监督管理。也就是说,如果有一家新的校外培训机构想要开业,首先要拿到当地教育部门颁发的办学许可证,才能在当地市场监管部门或民政部门进行注册登记。并且在日常运营中,教育和监管部门要分工协作:一个负责教学内容、教师质量的审核,一个负责审核登记、收费宣传的管理。

然而,校外培训机构的“预付式消费”还是在监管中钻了空子——教育部门对其资金管理无法插手,市场监管对其教学又无法深入了解。在行业野蛮生长时期,校外培训机构往往会要求家长预先交付半年甚至一年以上的学费,用以推广营销、扩张规模,继而收取更多预付款。一旦资金链出现问题断裂,日常教学不仅难以为继,家长想要退回学费也几乎成了不可能的任务。

尽管早在2018年,国务院《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意见》就规定教培机构不得收取超过3个月以上(或不超过60课时)的费用,试图控制愈发疯狂的预收费行为。然而这一政策并未引起家长们注意,机构依旧以“送课”“打折”等其他名义,继续行违规预收费之实。

也正是如此,在政策更为细化的“双减”政策出台后,各地监管部门才开始重视日益混乱的预付式制度。

例如10月27日,西安市教育局发布的《西安市校外培训机构学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在未来教育部门将同金融部门合作,共同监管校外培训机构的预收款项,监督资金全额缴入学费专用账户,确保专款专用。并且在家长提出退费要求后,也能顺利拿到相应的资金。

■ 图源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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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跑路之后,如何合法维权?

每当校外培训机构出了问题,报名的家长往往比谁都着急。闹事并非上策,苦果也不必自食。当意外发生后,首先要搞清楚一个问题:我怎样才能合理合法维权?

只要签下合同那一刻起,家长和校外培训机构便处于一种服务合同关系的约束之下。家长花钱为孩子购买补课服务,校外培训机构按要求提供相应服务,直到服务结束,契约关系也自动解除。

一旦合同因“跑路”等原因无法继续履行,家长作为消费者,可以通过《消费者权益保障法》来维护自身的利益。根据其中第三十九条规定,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的,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

(一)与经营者协商和解;

(二)请求消费者协会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调解组织调解;

(三)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

(四)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

(五)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这是法律提供的解决路径,也是在合法合理的范围能最高效的解决路径。其中每个部分都有相关的要求和注意事项,在这里我们一一展开详尽的解释:

(一)与经营者协商和解

在维权一开始,家长首先需要保存好相关的重要证据。

合同是关键。不仅能证明双方的契约关系,还指明了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许多家长在同校外培训机构签订协议时,本身不是法律专业人士,难以注意到合同中的细枝末节。而这些机构拟定的合同也大多藏有猫腻,例如“退费需缴纳违约金”、“一切解释权归本公司所有”等霸王条款严重侵犯了家长的权益。因此在签订合同时,尽量选择规范的合同,最好是2021年教育部和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印发的《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2021年修订版)。规范的合同对校外培训机构的内容质量、保证条件及风险分配等都给出了恰当的定义,在疫情风险和机构“跑路潮”中,能更好地保障双方权益。

缴费凭证也是关键。许多家长还没来得及签订合同,机构就跑路了,那应该怎么办?实际上,即使没有正式的书面协议,双方的付款、缴费凭证也是证明双方合同关系的关键。另外,已经消费的课时记录、和机构负责人或老师沟通的凭证(如微信记录、电话录音等),只要能证明校外培训机构未能履行合同义务,都是解决争端至关重要的证据。

发生意外后,家长应第一时间对重要证据做好整理并备份,尝试同校外培训机构的负责人沟通解决方案。因为和解相对来说维权成本最小,也相对省时省力,然而在沟通无果或已经跑路的情况下,家长只能寻找相关部门的介入。

(二)请求消费者协会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调解组织调解

校外培训服务作为另一种形式的商品,同样在消费者协会的管辖范围之内。家长可以拨打12315,向所属地的消费者协会投诉。消费者协会在受理投诉,调查事件后,会帮助家长进行调解。然而作为社会组织,消费者协会没有行政处罚的权力,因此在面对复杂案件时难以达到预期效果。

在这里我们还要明确的是,合同纠纷中,维权客体始终是跑路的校外培训机构。无论是消费者协会这样的社会组织,还是市场监管和教育部门这样的行政机关,都不是家长维权的对象。在接到投诉后,这些部门在确认事实后,社会组织可以调节双方矛盾,行政机关可以做出处罚,以督促校外培训机构“退钱”,但其本身都无法向家长“退钱”。

另外,虽然《消费者权益保障法》第四十三条规定了,“消费者在展销会、租赁柜台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或者服务者要求赔偿。展销会结束或者柜台租赁期满后,也可以向展销会的举办者、柜台的出租者要求赔偿。”但在实际的司法实践中,如果家长没有直接同出租场地的房东\商场签署合同,那么双方并没有直接的合同关系,房东\商场也没有“退钱”的义务。因此,在维权中,最重要的是找准维权对象,避免四处发力,反而力不从心。

(三)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

无论是“早教”机构还是校外培训机构跑路,家长都可以向市场监管部门投诉。作为《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执行部门,市场监管部门有义务认真受理消费者的投诉举报,保护其正常消费权益,并发布消费警示提示和预付消费风险提示。

根据《合同违法行为监督处理办法》第六条规定,当事人如果有伪造合同、发布虚假信息诱人订立合同、没有履行能力诱骗对方订立合同、编造虚假理由中止合同等行为,市场监管部门可以视其情节,给予警告、处以违法所得额三倍以下但不超过三万元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一万元以下罚款等行政处罚。市场监管部门接到投诉、调查清楚后,会首先尝试联系校外培训机构的负责人共同调解。如果调解未果,会将其列入经营异常名单以警示,并进行相应的行政处罚。

无论是否取得教学资质的校外培训机构跑路,家长都可以向教育部门投诉。根据《民办教育促进法》第六十二条规定,校外培训机构如有恶意终止办学、抽逃资金或者挪用办学经费的行为,教育部门核实后可以要求其整改,情节严重的还会责令停止继续招生,甚至吊销办学许可证。如果本身就是无证经营,教育部门还能因发布虚假招生简章或广告、伪造办学许可证等违法行为,对其进行相应的处罚。然而,其他诸如“早教”、托管等服务,不属于教育部门管辖,因此维权较为困难。

面对有“发卡”的校外培训机构,家长还可以向商务部门投诉。因为根据《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办法》的规定,培训机构向学员发放课程实体卡需要向当地商务部门报备并通过审批。如果没有备案,或在到期前无法提供服务,商务部门也可以对其进行行政处罚。

(四)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

如果在行政机关的介入后,家长依然面临“退费难”问题,那只能通过仲裁或诉讼的途径解决争议。如果维权家长同跑路的校外培训机构约定了仲裁条款,那么就可以申请仲裁;如果约定了诉讼,那么就找法院立案。

这里值得注意的是,家长当初是和谁签了合同,又是给谁支付了费用,这关系到仲裁或起诉的对象是谁。如果对方都是以公司的身份,那么仲裁或起诉对象就是公司;如果培训机构签了合同,钱却让培训机构的老板个人收取,那可能就存在公司与股东财产混同的情况,仲裁和起诉的对象最好把个人也带进去,这样对于案件执行、协调解决都更为有利。

(五)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在仲裁或诉讼之后,也面临一个问题,那就是机构能不能把家长的学费退还出来。

培训机构跑路后,公司或学校的账户往往没有资金。在取得胜诉裁判文书后,家长可以追查校外培训机构公司股东的出资情况。如果公司的股东出资不实或抽逃出资,那么在执行时,可以请求法院将股东追为被执行对象。

但如果培训机构已经申请破产,家长则只能根据《企业破产法》等规定进行债权申报,再参与债权的分配。然而一般来说,都是享有优先权的债权人先分,剩下才是普通债权人。学费的清退顺序普遍排在较后面,因此家长实际要求的退费往往难以实现。

如果涉及到“培训贷”,情况还会变得更加复杂。由于消费者与校外培训机构签订服务合同,消费者又同借款机构签订借款合同,所以无论培训机构的合同是否履行,消费者作为债权人,都需要根据合同对借款机构承担偿还义务。如果借款机构是有资质的金融机构,家长则需要在还完贷款后,才能起诉培训机构,要求赔偿损失;如果借款机构没有资质,那么家长可以要求直接解除相关的借款合同。

去没有办学许可证的机构,一被忽悠就多交钱,把学费打到对方个人账户,还签订不规范合同,等机构跑路又非理性维权,种种,都是不可取的。

当然,如果家长有初步证据认为校外培训机构存在诈骗的问题——例如资金紧张已无力履行合同时,还在骗取更多家长签合同收款。那么家长还可以向公安部门报警,调查后如果涉及合同诈骗,则会按照刑事案件立案。在公安机关的压力下,对于退费等问题的解决也会更有效率。

■ 感谢北京德恒(西咸新区)律师事务所李耀华律师对本文进行的法律指导。

作者 | 佳星 | 贞观作者

仇恨辅导班的原因可能是因为自己的孩子没有去辅导班,又担心别的孩子去辅导班后成绩比自己孩子好。自己的孩子的教育付出比别的家长少,又不愿意补,唯一的寄托就是仇恨辅导班了,希望辅导班都倒闭,这样的话,自己的孩子就跟别人的孩子在同一起跑线了。

每个家长对自己的孩子都有很高的期望,望子成龙,望女成凤,这难免让很多家长都紧盯着孩子的成绩,希望孩子们能通过升学来让自己走得更远,更好,每年名落深山的人并不在少数,可是为什么他们会如此看重孩子学习的时代,没有榜上有名呢?

主要是害怕自己的孩子落后于别人的孩子,即使他们怎么在仇恨辅导班?但是为了孩子能够快速的成长,为了自己的孩子,不掉队,所以他们也会接受仇恨的辅导班,将自己的孩子送去辅导班读书,这就是家长的从众心理被利用的结果。简单来讲,就是家长们的互不信任,形成了类似于冷战时军备竞赛,形成了孩子间的内部损耗。即使对这些漫天要价的辅导班,恨得咬牙切齿,为了孩子也没办法,有好多仇恨辅导班,是因为把自己的孩子送去辅导班,可是花了大价钱,却没有学到好成绩,又伤钱来,又费力,却得不到自己满意的答案,看着自己的小孩学习不上进,花了好多钱,也没有给小孩一点帮助。又耽误了小孩的青春,孩子一事无成,所以这些人最仇恨的是辅导班。

其实一个人的学习并不在辅导班,是在于孩子自己想学的,不想学。

就拿我三个孩子来说吧!他们三个都从小非常努力学习,也没有送他们去接受什么辅导班?可是我的三个孩子都考上了985大学,所以孩子的学习并不一定要有辅导班才能成功。主要是在于孩子,要有很好的思想开导。让自己的孩子有一个从小爱读书的环境,从小喜欢读书,爱上学习,不用去上什么辅导班,照样能考取名校,同样能达到自己的理想。

辅导班属于中国教育领域的歪门邪道!以前我们读书时就凭老师在学校的教学参加各种考试的,根本没有任何人辅导,现在出现的所谓辅导班其本质是那些有教学水平的人想额外赚钱搞出来的邪恶之术,据说有的老师就靠辅导班发了大财,原本他们都是老老实实把知识传输给学校里的孩子,如今学生要获得知识必须到校外付高价才能获取,对这种令人叹为观止的丑恶现象,我只能说他们欠文革!!!

辅导班是搞乱教育的罪魁祸首。

1.老一辈科学家谁上过辅导班?原子d、导d、北斗系统、各类先进武器等等我们都拥有,而且还能站在世界的最高点,各种创新不断涌现。

2.新一代科学家谁上过辅导班?一个真正有学习能力的人,会紧紧抓住课堂时间,课上认真听讲、领会精髓、举一反三,课下积极反思、消化吸收、学以致用,即使有或多或少的知识需要再次明确和强化,每一位校内教师都会乐意去解惑,根本没有必要去上辅导班。一个在课堂上都无所获或者获之甚少的学生,指望辅导班实现逆袭,想法实在可笑。白白浪费时间和金钱罢了,至多可以让那些因教育、管教孩子无方导致成绩惨不忍睹的家长取得些许心理安慰。

3.若没有辅导班,所有孩子在一条起跑线上,竞争公平、学生学业压力不大、家长经济压力不大,学校老师、家长、学生都能很从容地考虑和实施诸如兴趣、特长、快乐成长等方面的发展,于生、于师、于家、于国、于民族俱有利。

4.有了辅导班,老师、学生、家长的生活变成什么样了?您可能一路走来、可能正深陷其中、也可能正深受其害,个中滋味,自己品味,辅导班好与不好,不会众口一词,但自有公论。一家之言,不喜勿喷,谢了!

凭什么你们孩子个个都能补习,我天天打麻将哪有时间去送孩子补习?大家都我孩子学不好,凭什么你们孩子能学这么好?机构就是为你们这些有钱人准备的,这么不公平的东西,我肯定想尽办法毁掉它啊!大家都穷得这么稳定,干嘛你们要捷足先登!

小孩累坏,家长累坏,还得掏钱,学校不教干货了,老师与辅导班串通一气,你说原因是什么

因为所谓的辅导班是在借机捞财,该教的时候不教留着课外收外块!

凡是课外补课捕导都相当于拔苗助长,影响了孩子的自然发育于成长,剥夺了孩子本该有的天真烂漫及最美好的时光!

既欺骗了爱子之彻的父母,更掏空了可怜家长的精神于财富,扰乱了国家民族的发展进程秩序和 社会 稳定!

这种阴谋恶毒的多余表演,只肥了少数贪婪腐朽道德低下的吸血鬼之师者!

可以不去,如果说仇恨的话,那就是又穷又懒得

那些仇恨辅导班的人不外乎有以下几个原因:1、穷人学生家庭。这种人因为自己的孩子没有钱补课,而有钱人则可以通过补课超越自己的孩子,而增强竞争力。2、成绩差的学生家长。这类家长感觉自己的孩子学业无望,无论怎样补课,都无法提高自己孩子的成绩,但是看到绝大多数的孩子都在补课,如果自己孩子不补,又感觉低人一等,仿佛被人家瞧不起,如果去补课,不仅消耗大量的经济,增加巨额的家庭负担,而且补了也是白补,徒劳无益。3、部分中产家庭。这种家庭往往自己的孩子成绩说好不好说差也不差,他们忽悠一部分成绩比较好但是家庭经济比较困难的学生家庭,让他们放弃补课,而自己孩子却背地里拼命的补,企图让自己的孩子通过踩在其他学生的肩膀上,考上自己的目标学校。4、 社会 上的穷人。这种人往往苦于找不到赚钱的办法和路子,或者创业失败,看到了人家开办辅导机构赚的盆满钵满的时候,就分外的眼红,总是希望国家大力制止,甚至完全关闭培训机构,让这些培训机构的老板跟自己一样在贫困线上挣扎,以求心理得到平衡。

辅导班是什么玩意你们不知道吗?如果他真的是凭良心做教育那所有人都是拍手欢迎的,他们是在做生意,真的能提高孩子多少你们自己心里都有数。还有辅导班就是拐杖,是你瘸腿才需要吧!一旦可以把腿治好是不是还要靠自己双腿去走啊?制造焦虑,提前教学,恶意营销让大家过的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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