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谈对双十一的感悟

谈谈对双十一的感悟,第1张

2009年11月11日淘宝商城(后改名天猫)以光棍节为由头举办的促销活动,当时参与的商家数量和促销力度有限,但营业额远超预想的效果,于是11月11日成为天猫举办大规模促销活动的固定日期。由于“双十一”的影响力逐年增大,在2014年前后各个电商平台除了自己也举办线上促销节外,也开始围绕“双十一”进行自己的促销或阻击。

今年,12日0时的钟声敲响,阿里系的销售金额毫无悬念再次刷新9年的新纪录,定格在1682亿元,同比增长39.35%。与阿里直接抗衡京东商城下单金额也超过1271亿元。从某种意义上讲,“双十一”现在已经不再单单是淘宝一家的购物狂欢节了。

“双十一”已经常态化

回顾一下“双十一”的历史,2009年仅将其定位于一个购物节,2010年迅速增长到9.36亿,2011年直接飙升到52亿,2012年再次暴涨到191亿,2013年跃升至350.19亿,2014年已高达571亿元,2015年快接近千亿的912.17亿,2016年交易额中突破千亿,定格为超1207亿。

由于“双十一”的影响力越来越大,一方面在年轻人中已经形成一种潮流,似乎谁不上网购物谁就落伍于时代,因而可以在短短一天内吸引那么多用户;另一方面天猫的吸金能力令人叹为观止,作为商家谁愿意放过这样时代赋予的机会。因此,当时的强势商家渠道都被卷入到这个潮流中。就这样,经过9个年头演化,“双十一”已经从淘宝的一个线上促销活动嬗变为全国乃至全球的购物节日。

“双十一”不仅在规模上,由于从天猫一家独享到全部电商平台参与,已经发展成为国内外的一个人造购物狂欢节。据说,有创意的美国旅行社已经开发出“中国“双十一””游项目,专门让那些喜欢购物的美国人来中国既购物有旅游,旅游采购由电商提供发运,人回到美国所购货物也抵达。

对于国内的“双十一”狂们来说,已经有过8个年头的经历,在今年“双十一”显得就比较冷静。一位曾经“双十一”血拼达人就说,现在天天都是“双十一”,为何要在一天再去疯狂呢?据央视2套第一时间栏目介绍,来源于京东的数据显示,“5年来对促销敏感用户降低了31%,并且呈逐步降低的趋势”。可见,消费者对“双十一”的已经习以为常。

功过是非任人评说

对于“双十一”的是非功过,很多人都有自己的观点。赞成者说,这多好呀,给了人们极大的方便不说,一不用购物还得进商场;二不用自己购了物还得自己扛;三化解了人们过去的不信任感,不是没付钱就提前把货送到,再不就是先付了款还不知货在哪儿,显然没有交易双方的信任,是远不能做得到的。

不赞成者却说,“双十一”有啥好,一来卖的尽是假货,成了伪造假营造了天堂;二来助长了那些好吃懒做的人坐享其成;三来扰乱了市场秩序,逼迫很多实体店为此倒闭关门;四来助长了那些购物冲动者的狂热行为,成就了一大批的“剁手党”。

实际上,以笔者的观点来看,赞成者与不赞成者都恰如其分的描述了“双十一”的利弊。客观的讲,“双十一”是时代发展的产物,它的出现肯定会对原有格局,包括商业流通、产业配置、消费习惯,甚至家庭生活等都产生了巨大的冲击和影响。它既然是时代的产物,必然会带有强烈的时代特征与痕迹,免不了对原有的存在有所冲击。

“双十一”的好处就不必多说,是电商从业者们顺从了时代潮流。从微观上来说,给用户的购物带来了极大的便利;宏观上确实因此打通了人与人之间的信任关系。可以这样说,如果没有一个信任做前提,这种隔山打牛的做法是行不通的;从产业角度来说,对传统的商业模式是一种新的补充;再从带动上来说,给了现代物流业快速发展的一个契机。

其实,对于”双十一“最大的贡献还在于对于商业模式的进化,以往那种传统的商业模式在互联网时代遭遇挑战。可以看出传统零售业已经不能满足现在快节奏的居民生活,必须有一个新生力量来打破,而“双十一”的出现只不过是这种力量的表现形式,催生出线上交易的新流通模式。

可以这样说吧,“双十一”作为一个人造购物节,是科学技术进步而改变生活方式的必然,不管你愿不愿意接受和参与,它仍然会存在。只不过这样的购物节也在不断地进步与完善中。比如,当初“双十一”仅仅是衣物、日用快消品等小商品,后来发展的食品、家用电器等大件商品,现在包括房地产都可以在“双十一”成为购物标的。今年的“双十一”大家电与手机就成为交易金额最大的商品。

你说,“双十一”变味了吗?确实是变了,原来设计参与的是光棍汉一族,而现在连五六十岁的老头、老太太都知道“双十一”买东西便宜而参与。不过笔者以为这种变是正常的发展,既是国内民众购买力提升的表现和提升,有说明电子商务在中国的蓬勃发展。

消费主义的陷阱,或许其中有一个非常大的点,比如说之前在日本就非常流行说女生能不能有腋毛,于是生产商无论是在广告营销上还是在其他方面都会极力的营销,然后他们再推出相应的脱发产品去引导顾客的一个消费。

就是它不仅仅生产出产品来满足你的需求,甚至它生产出来的产品也在进一步地诱导你的消费。

比如明星代言这个其实也算消费主义的一个陷阱了,因为大家总是会将自己购买这个产品这样一个拥有程度与自己过上了明星般一样的生活相对等起来,其实你购买这个产品并不代表着你就拥有了相对应的生活。

我想,购买一个产品,除了它满足你的实际需要之外,其他的一个方面大概就是让你的钱包更扁,其他的应该就没有什么了。比如说像当年李现非常火的时候,许多产商都会找他代言什么皮包什么的。然后当时随着那部剧的热播,许多粉丝也都蜂拥去购买他所代言的产品了。

还有就是人造的购物节,其实他们也属于一个消费主义的陷阱,因为像这种人造的购物节,虽然说是有很多优惠,但是这些优惠相比于你不买东西来说,其实不能称之为优惠,比如说你本来只需要买300块钱的东西,但是为了达到一个门店的门槛,有可能会买一些凑单用的东西,但是这些东西你在日后就用了一两次,然后就将其丢弃。

这样其实是非常不划算的,消费主义的陷阱最大的点就在于,他会告诉你购买了这样一个东西,你就可以去获得相应的生活,其实这个句话真的说出来的话,会显得他非常错误。因为就算是这件商品的一个生产商,他都没有过上相应的生活,拥有这件东西的你怎么又会过上相应的生活?

但我并不觉得为了这些美好的愿望消费是一件非常非常错误的事情,因为能活着,身处于竞争如此之大的社会中,已经是非常艰难的,偶尔为了心中的美好景象去消费,其实我觉得也没有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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