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营销员个人所得税如何计算?

保险营销员个人所得税如何计算?,第1张

保险营销员个人所得税如何计算?

根据保监会《关于明确保险营销员佣金构成的通知》的'规定,保险营销员的佣金由展业成本和劳务报酬构成。按照税法规定,对佣金中的展业成本,不征收个人所得税对劳务报酬部分,扣除实际缴纳的营业税金及附加后,依照税法有关规定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

根据目前保险营销员展业的实际情况,佣金中展业成本的比例暂定为40%。

营销员税收各个档次缴纳情况

一、月收入低于1333元,不用开征个人所得税和营业税

二、1333元<月收入<7339元

例如:

1、A 当月收入4999元

营业税及附加= 0

个人所得税=[(4999x(1-40%)-0)-800]x20%=439.88元

2、A当月收入6000元

营业税及附加=6000x 5.5%=330元

个人所得税=[(6000x(1-40%)-330)-800]x20%=494元

合计税费824元

三、7339元<当月收入<45870元

例如:B当月收入30000元

营业税及附加=30000元x5.5%=1650元

个人所得税=[(30000x(1-40%)-1650)x0.8]x20%=2616元

合计税费4266元

四、45870元<当月收入<114500元

例如:C 当月收入10万元

营业税及附加=10万元x5.5%=5500元

个人所得税=[(10万x(1-40%)-5500)x0.8]x30%-2000 = 11080元

合计税费16580元

五、当月收入>114500元

例如:D当月收入15万元

营业税及附加=15万x5.5%=8250元

个人所得税=[(15万x(1-40%)-8250)x0.8]x40%-7000=19160元

合计税费27410元

注:营销员收入指佣金、手续费、津贴、奖励等收入

保险营销员佣金如何扣税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保险营销员取得佣金收入征免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6〕454号)第一条规定:“根据保监会《关于明确保险营销员佣金构成的通知》(保监发〔2006〕48号)的规定,保险营销员的佣金由展业成本和劳务报酬构成。按照税法规定,对佣金中的展业成本,不征收个人所得税;对劳务报酬部分,扣除实际缴纳的营业税金及附加后,依照税法有关规定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根据目前保险营销员展业的实际情况,佣金中展业成本的比例暂定为40%。

保险营销员佣金

进你们业务员的系统 可以查到工资明细表,里面有扣营业税....很多数目,3600差不多得扣700 如果按20%扣税是扣720!

保险营销员取得佣金收入如何缴税

保险营销员取得佣金收入会由保险公司代扣代缴,必须营销员无需自己处理——除非保险营销员所服务的保险公司不正规。

保险营销员的佣金支出个税前如何扣除

,余额发放给非雇员要税前抵扣要何程序? 2、总公司付给分公司的管理费(下拨公司业务建设款),要税前扣除需要何程序?答复:企业所得税管理处:1、对取得的佣金收入,应区分是保险营销员的个人行为还是保险经纪公司的公司行为。如果是保险营销员的个人行为,应由保险公司按规定扣缴个人所得税后直接支付给保险营销人;如果是保险经纪公司的行为,其取得的佣金收入应全部计入经纪公司的营业收入,除支付给本公司任职或受雇员工合理的工资薪金外,支付给非雇员的支出一律不允许税前扣除。 2、总公司应将其取得的全部收入计入营业收入,支付给分公司的管理费不允许税前扣除。 个人所得税管理处:保险营销员取得的佣金收入,直接按扣除40%展业成本和应缴纳的营业税金及附加后的余额计算扣缴个人所得税,税后收入发放给营销员。

怎样算保险营销员的佣金

1、根据公司、不同的公司的不同产品不一样

2、同一公司的同一产品,缴费年限不同,佣金不同

3、产品不同、佣金不同

总结:佣金跟公司、产品、缴费年限有关

保险营销员取得的佣金如何缴纳个人所得税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保险营销员取得佣金收入征免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6〕454号)文件规定:根据保监会《关于明确保险营销员佣金构成的通知》(保监发〔2006〕48号)的规定,保险营销员的佣金由展业成本和劳务报酬构成。按照税法规定,对佣金中的展业成本,不征收个人所得税;对劳务报酬部分,扣除实际缴纳的营业税金及附加后,依照税法有关规定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根据目前保险营销员展业的实际情况,佣金中展业成本的比例暂定为40%。

公司扣了保险营销员全部佣金怎么办

公司没这个权利

但是我告诉你 公司有权利任何时候无条件解除他的代理合同

楼上的,劳动监督机关不管,保监会不管 保险营销员问题

中国就没有地方管保险营销员问题的地方!

法院,不好意思,中国没有任何保险营销员在代理合同问题上有胜诉的案件!

也就是说,即便法院判保险公司退还佣金,也没法阻止保险公司辞退此人。

这就是保险营销员现状,比奴隶社会还黑暗

保险营销员取得佣金收入应当缴纳哪些税?

(1)保险营销员为保险公司的非雇员的,取得佣金收入,需要缴纳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个人所得税。 取得收入以后,保险营销员要首先按照税法规定缴纳营业税,同时还要按照营业税税额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 保险营销员以一个月内取得的佣金收入为一次劳务报酬所得,扣除实际缴纳的营业税、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后,可按其余额扣除不超过25%的营销费用,再按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标准和适用税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2)保险营销员为保险公司雇员的,只需就取得的所得按工资、薪金所得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保险营销员的佣金以及产品那家好

佣金差不多,没有最好的基本法、没有最好的产品,只有更好。

寿险分红型产品首选增额红利方式,增额红利方式指的是红利直接购买增加保额,且红利再参与今后各年度分红(其他分红方式没有参与今后分红);增额红利方式采用的是全差分红,更让利于客户(其他的分红方式仅三差分红或两差分红)!

需要。

营销员是代理制,所有收入统统计入个人所得税,奖励同样也要纳税的。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保险营销员取得佣金收入征免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函454号文的规定,对保险企业营销员非雇员提供推销代理等服务活动取得的收入,以一个月内取得的收入为一次,按劳务报酬所得征税。保险营销员的佣金由展业成本和劳务报酬构成。按照税法规定,对佣金中的展业成本,不征收个人所得税,对劳务报酬部分,扣除实际缴纳的营业税金及附加后,可按其余额的百分之四十的比例扣除佣金中展业成本,依照税法有关规定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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