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航空抓了几个人

南方航空抓了几个人,第1张

自2006年来,南航高管已被判刑数十人

2006年,南航原财务部经理陈利明利用职务之便,利用银行信用贷款进行委托理财,收取5366.985万贿款,并挪用高达12亿公款,被判死缓。因“委托理财”所扯出的贪腐大案,牵出了时任集团总经理、副总经理一干人等,贪腐金额高达5000多万,涉及金额数十亿元。

2011年,南航总工程师张和平等九名高管被抓并判重刑,检察机关指控张和平收受贿赂719.1万元。

2013年11月,南航再次陷入集体贪腐案。包括市场营销委副主任余思友在内的多名南航员工因事涉重大贪腐案件,在一周内陆续被公安部门带走,营销委常务副主任秦国辉也接受了警方调查。

2014年12月30日,中国南方航空集团公司通知,公司副总经理陈港、公司运行总监田晓东因涉嫌职务犯罪已被立案侦查。

2015年1月7日中纪委发布公告,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徐杰波、周岳海因涉嫌职务犯罪被检察机关立案侦查。

2015年1月9日,继公开承认已经有四名高管被调查之后,已经退休的南航前副总经理董苏光于7日前后被纪检部门带走调查。对此,南方航空官方微博以董苏光口吻发布微博辟谣称,让从事该报道的记者“洗洗早点睡吧,明儿还要爬白云山锻炼身体呢”。

2015年10月16日,南航发布公告称,公司副总经理刘纤因涉嫌受贿罪被立案侦查。根据南航财报,刘纤在过去4年中一直是国有三大航空公司高管中薪酬最高的一位,2014年其年薪为139.70万元。

南航一位空姐在航班限流等待时间里,在飞机上的洗手间发了一条自拍,自我调侃“胸型升级”,被人举报以后,被公司开除了。有人觉得,这个行为本身是没有错的,因为她是在自己的朋友圈里发布的。但这个行为对公司的形象产生了负面影响,公司选择解除劳动合同,是可以的,也是合理。

一、公司解除劳动合同,是按照规章制度行事,没有错

南航这位空姐,是乘务长,她在工作时间(航班限流等待时间),在工作场所里发布内衣营销广告,这属于违背公司的劳动合同。工作期间不能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这是任何一个公司员工都要遵守的。

而她发布的所谓体验,是一种营销,言外之意,就是以公谋私,虽然不是直接的,但是,可能会诱导一些人购买,这样可能会给她产生经济利益。这种行为,是公司不允许的。作为一个工作十几年的老员工,自然知道这些。

而这位空姐没有理会这些,坚持将这些内容发布到朋友圈里,这有微商的嫌疑。而作为微商,是要有营业执照的。估计这位空姐未必办理,所以还涉嫌违法经营。这些更是公司不允许的!

这位空姐作为乘务长,自然知道公司的规定。她这种行为,对于公司的形象,产生了负面影响,而她作为乘务长,自然有带头示范作用,要是不处罚,担心会有很多空乘人员跟风学,对于航空公司而言,负面影响就大了,所以,航空公司选择与她解除劳动合同,是可以理解的。

二、这位南航员工不服劳动仲裁,到法院提告,结果让空姐大失所望

这位空姐觉得,自己的行为没有不妥,不认可公司给予的解除劳动合同的理由(利用工作时间从事私人事务等规定),就向劳动主管部门提出仲裁要求,很快出来的结果是公司的做法违规,需要支付相应的款项,驳回郭某其他仲裁请求。

无论是南航还是空姐,对这样的仲裁结果都不满意,向法院提起诉讼。一审结果很快出来了,认为这位空姐的行为的确失当,但情节不是很严重,南航解除劳动合同的做法,不对。南航知道以后,就提起了上诉。

二审法院经过审理认为,作为一名乘务长,自然知道自身的行为,有带头示范作用,而她漠视这个,做出的举动,带有很大的负面示范效应。要是不加以处理,可能会有更多的人仿效,这种负面影响,对于南航而言,无疑是严重的。

这位空姐的行为,违背了社会的公德良俗,而且她提供的证据不足以证明这个行为没有产生严重后果。同时,她在工作期间做这样的事情,必然会分心,也没有将安全责任放在首要位置,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并无不当。

二审法庭决定驳回一审的判决,并让这位空姐承担相应的费用。二审法院的判决,是终审判决,也就意味着南航与女员工的官司,以公司胜利告终。女员工的行为,不值得提倡,更不具备示范意义。

三、无论后事如何,大家做事之前,还是要三思而后行

女员工在工作期间发这样的朋友圈,属于漠视自己的工作,她作为一个工作了十多年的老员工,都可以如此,对于其他员工而言,是一个错误的示范。还有,飞机是一个时刻需要关注安全规程的交通工具。

之前就发生过飞机事故,其中一些是因为机械检查不到位导致的,也有一些是安全评估不到位导致的。这位空姐的行为,是漠视安全规程,也就是无视自己的工作机会,公司给予解除劳动合同,是正确的。

还有,她的行为,的确不当,虽然很快删除了,但还是被人发现并举报了。这个行为是与她的职业形象不符的,还给公司带来了负面影响。对于这些事情,这位空姐应该没有考虑,只是想到了自己。这种漠视公司利益的行为,公司有权解除劳动合同。

有人说,要是空姐没有发内衣营销广告,而是普通卖柑橘的广告,会被辞退吗?要是被举报的话,应该还是会被辞退的。因为她在工作时间做了这个事情!这就说明,我们身在职场中,需要注意我们的身份。

在工作时间好好工作,工作之余,可以发布这样的广告,发布的时候,也要注意甄别,所有的行为,要站在公司的立场上想问题,这样就可以提升自己的价值了。有人说,公司一个月就给那么几个钱,凭什么多替公司考虑?

要是这样的理念,在公司的发展,将会遇到瓶颈。因为没有站在公司的立场上考虑问题,就可能犯了这位女员工的错误,最终的结果是失去这个职位。人到中年,再找工作的话,就知道职位的重要性了。大家觉得,这个女员工,应该被辞退吗?

1.公司领导

2.办公室 (行政事务中心 公共关系中心 后勤管理中心 信息规划中心 服务质量管理中心 航医中心 其他人员)

3. 人力资源部 (组织规划中心 招聘管理中心 培训开发中心 绩效管理中心 薪酬管理中心 员工服务中心 其他人员 )

4.计划财务部 (综合管理中心 预算分析中心 财务核算中心 国际财务中心 现金流管理中心 资产控制中心 财务稽核中心 收入结算分部 数据处理中心 规划发展中心 其他人员 )

5.规划与品牌部(规划研究中心 项目管理中心 品牌策划与传播中心 评估与客户关系中 )

6.合规部 (法律室 审计室 )

7.市场销售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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