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食品安全的征文(不要抄的)(好的加25分)《一定要在11月3号中午前》

关于食品安全的征文(不要抄的)(好的加25分)《一定要在11月3号中午前》,第1张

关注食品安全 关爱生命健康

---食品安全监管小议

新闻事件背景回放

2008年三鹿事件发生后,网络上出现了有关对食品安全的一些调侃:

1、中国人在食品中完成了化学扫盲:

从大米里我们认识了石蜡

从火腿里我们认识了敌敌畏

从咸鸭蛋、辣椒酱里我们认识了苏丹红

从火锅里我们认识了福尔马林

从银耳、蜜枣里我们认识了硫磺

从木耳中认识了硫酸铜

而三鹿事件又让同胞知道了三聚氰胺的化学作用

2、外国人喝牛奶结实了

中国人喝牛奶结石了

3、日本人口号:一天一杯牛奶,振兴一个民族

中国人口号:一天一杯牛奶,震惊一个民族

三鹿系列刑事案件中一干涉案人员最后被依法严惩,田文华以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人民币2468.7411万元。生产、销售 “蛋白粉”( 掺含三聚氰胺)的被告人高俊杰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被判处死缓,被告人张彦章、薛建忠以同样罪名被判处无期徒刑。其他15名被告人各获二年至十五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透过三鹿“毒奶粉”事件,以数万名儿童的生命和健康为代价,给中国上了一堂生动的食品安全教育课。事后,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地方政府、乳制品行业等都进行了总结和反思,做出了各种承诺和表态。但是食品安全问题并没有得到遏制,反而有越演越烈之势。仅2011年以来多个地方再度曝出食品安全问题,河南瘦肉精事件闹得沸沸扬扬,10年间瘦肉精屡禁不绝;随后重庆“毒花椒”事件、广东中山墨汁粉条事件、湖北宜昌“毒生姜”事件、辽宁沈阳毒豆芽事件、江苏丹阳西瓜膨大剂事件、上海染色馒头事件以及最近席卷全国的地沟油事件……

(一)我国食品安全的现状

针对“你最担忧的安全问题是什么”,前一段时间新浪网调查结果显示,30.7%受调查者认为是食品安全,位居第一。据记者走访发现,当前食品安全存在“四宗罪”,最令消费者感到担忧。

一宗罪:“药你命”。蔬菜、水果残留农药超标,部分食品中非法使用、滥用添加剂,危害消费者健康。

二宗罪:“黑心肠”。每年有大量食品从“黑作坊”“黑工厂”“黑市场”“黑窝点”流向市场,环境脏乱差,生产不规范,质量不达标。

三宗罪:“假面具”。部分食品生产、销售者“以假乱真”“以次充好”,变着花样对食品弄虚作假,令消费者难辨真伪,上当受骗。

四宗罪:“玩概念”。各种贴着高科技标签的转基因食品、纳米技术食品、有机食品等大行其道,其中不乏模糊标注、不规范产品,往往使普通消费者不明就里花钱,稀里糊涂消费。

谈及如何根治“四宗罪”,受访消费者有“三盼”:一盼杜绝“软监管”。二盼食品行业重建诚信体系。三盼自身提高监督和维权意识。(以上信息来源自2011年9月9日现代快报)

就食品安全问题概括起来,有如下三个特点:一是问题食品的涉及面越来越广。问题食品已从过去的粮油肉禽蛋菜、豆制品、水产品等传统主副食品,扩展到水果、酒类、干货类、奶制品、炒货食品等,呈立体式、全方位态势。二是问题食品的危害程度越来越深,已从食品外部的卫生危害走向了食品内部的安全危害。过去只注意食品细菌总数,现在是深入食品内部的农药、化肥、化学品残留。三是制毒制劣手段越来越多样、越来越“深入”、手法越来越隐蔽,从食品外部的走向内部的、从物理的走向化学的。从曝光的有毒有害食品看,犯罪分子制毒制假手法花样翻新、五花八门,难以想象,已到了“不怕你做不到,就怕你想不到”的地步。

(二)产生原因

来自权威部门的最新数据显示,2010年,有关部门共检查各类食用农产品、食品及相关产品生产经营单位3552万户次,查处各环节违法违规行为13万起,抓获犯罪嫌疑人248人,取缔和停产违规企业单位10万余家(来源新华社2011年5月5日电)。最高人民检察院通报打击危害食品安全犯罪情况,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副检察长邱学强介绍,去年9月以来,最高检共对76件重大影响的制售假冒伪劣食品案件进行挂牌督办。今年以来,全国检察机关共立案侦查涉及食品安全的国家工作人员职务犯罪37件57人,其中渎职犯罪者39人(来源自2011年5月23日法制晚报)。由此可见,食品安全的整顿力度不可谓不大,但有毒食品的“生命力”并没有明显衰退的迹象,为何食品安全事件依然频现?

有毒食品层出不穷,完全无视从中央到地方的三令五申,成为“打不死的小强”,这其中既有制度缺失、执法不严、官员政绩等因素,更有道德因素。 经过分析比较,我国食品安全问题产生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点:

1、没有行业准入门槛,生产经营者良莠难分,特别是原来食品免检制度的存在,放任企业胡作非为,留下了诸多监管空白。加上目前我国的法律对于违规企业的处罚力度较轻,不痛不痒的起不到“杀鸡儆猴”的效果,现在我们是“拔鸡毛给猴子看”,企业的违法成本太低,这使得许多企业存在侥幸心理。

2、多头监管,执行不力。目前,我国食品安全监管体制是一种“分段管理为主,品种管理为辅”的模式,导致食品安全管理出现条块分割、沟通不畅。由于这些部门管理体制不同,人、财、物的主管部门各有其主,因此,“机构云集”增加了政府对食品安全工作的管理难度。多个部门监管一个方面的事务往往需要政府协调,提高了管理成本,降低了管理效率。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与卫生部分分合合的历史表明,国家建立独立食品安全监督部门的思路似乎并不十分清楚,这不仅影响了食品安全监管的效力,更造成了问责不明确的弊病。

3、食品安全标准体系不健全。主要表现在与国际标准不能接轨,食品安全标准体系结构设计不够合理,对标准的深人研究不够,部分标准的实施较差,甚至强制性标准也未得到很好的实施等。如7月修改出台的《乳业行业标准》就被专家评价为“倒退了25年,堪称全球最差”,并称中国被“个别大企业绑架,是全球最差标准”。

4、政府监管食品安全需要运用法律法规及相应的政策工具,目前政策法规不健全,无法做到法规化,制度化,缺乏长效机制。面对出现的食品安全问题是往往采取“救火”式的治理,哪里发生问题治哪里,事情过后“刀q入库、马放南山”。从而导致制假售假屡治不绝,屡禁不止,甚全有愈演愈烈之势。

5、财政投入不足,检测机构资源配置不合理。 我国作为发展中国家,国家财力不足是一个不容回避的问题。国家财政投入的不足,引发了以下三个问题:一是国家急需的部分检测项目能力不足。如食品中不明有毒有害物质的鉴定技术、违禁物品、 激素、农药残留、兽药残留、二恶英、疯牛病的检测、 转基因食品的安全性评价等,监督检验能力与国际水平差距逐渐加大,制约了食品卫生监督管理水平的提高。二是利益驱动导致执法部门的执法行为产生偏差。如有的执法机构偏重于有经济利益的执法行为,以罚代刑、以罚代管,一罚了之,监督执法工作时紧时松,违法行为屡禁不止,有的甚至为不法经营者充当保护伞。三是基层食品卫生监督机构的设置和技术人员配备不能适应监督工作开展的需要。

6、食品生产和经营者诚信缺失,道德观扭曲。食品生产者和经营者眼睛盯着的只有钱,丧失道德底线,他们当中的很多人不顾法律禁令,铤而走险,以身试法,屡禁不止。目前,不管政府部门还是消费者掌握企业食品卫生质量的信用状况难度很大,很难起到消除信息不对称、鼓励守信者、打击遏制失信者、追溯责任、形成诚信经营氛围的作用。

白岩松在微博上发表的一段话很值得我们深思:我们现在都是原告,也都是被告。卖猪肉的人用夹杂瘦肉精猪肉挣来的钱,兴高采烈地出来买馒头,没想到馒头被别人染了色;然后卖染色馒头的人出来给孩子买奶粉,里面有三聚氰胺。每个人都在害别人,每个人都是受害者,这是一个恶性循环。

三、政府监管的必要和缺失

为了惩治肆无忌惮和非法的食品生产商,国务院成立了一个食品安全委员会。它的职责包括:分析食品安全状况,制订规划和指导原则,提出监督政策并领导它们的实施。但监管要落到实处和长效,而不是口号和承诺。上海出现染色馒头后,上海食安办主任王龙兴就“染色”馒头向市民致歉,并表示查处过程中“坚决不护短”。 在道歉之后公众更渴望看到的,不只是口头上的表态、决心甚至保证、承诺,公众最渴望看到的,是以后老百姓的餐桌上能不能不再出现类似染色馒头的食品,是在以后的生活中,怎么样才能吃得上放心菜、放心肉、放心馒头、放心食品,这才是老百姓眼光始终紧盯的,也就在这个方面,老百姓最希望政府把工作做实、做细、做到位。既然染色馒头在超市已经销售多时,那么政府之前监管在哪里?不要出了问题才被迫出面承诺和道歉,进行所谓的危机公关,因为承诺和道歉不会改变存在缺陷的食品安全体系。老百姓最放心不下的,恐怕就是这样的事后诸葛、事后动作,老百姓最渴望的,应该是常态化的日常监管,源头治理,而绝不是头痛医头脚痛医脚,否则,以后难免再出现类似“馒头事件”的其他什么事件,到时又要麻烦有关部门出来道歉、保证、表态、查处了。

(一)政府监管的必要

1、信息不对称导致市场失灵

由于信息不对称,掌握较多信息的生产厂商就有可能产生机会主义行为,损害消费者利益,降低整个社会福利,使市场效率低下。首先,食品质量究竟如何只有在消费后才能得出判断。在食品生产、加工过程中,大量的现代技术被应用,这就使得消费者仅凭感觉或经验对食品的质量安全水平做出合理评判已变得越来越不现实。其次,许多关于食品质量与安全品质的信息,比如食品中有无激素、是否含有抗生素、农兽药残留是否超标等等,消费者个人是没有能力了解的。这说明食品市场存在严重的不对称状况,消费者总是处于劣势,难以对所选食品的安全性做出准确判断,从而导致市场机制失灵,出现劣质食品驱逐优质现象,最终导致食品市场秩序混乱。因此,为维护食品安全,保证生命健康,适当的政府监管就显得十分必要。

2、公共利益需要

问题食品首先是对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的危害,这关系到群众的切身利益,关系到全民的生活质量,甚至关系到人民体质的长远大计。第二是对食品产业健康发展的影响。食品产业的发展取决于消费需求,消费需求取决于质量安全带来的消费信心。历次食品安全事件甚至一些关于食品安全的不实传言,都带来了企业减产、职工下岗等严重后果,有些甚至对整个行业带来极大影响,产业恢复十分困难。第三是对政府公信力和国家形象的影响。接连发生食品安全事件,大大影响群众消费的信心,严重冲击社会诚信道德体系,甚至影响了政府的公信力。一些食品安全事件还涉及境外,给国家形象及外贸出口造成不利影响。

3、抵制恶意竞争的需要

当前,我国食品行业竞争十分激烈,与此同时,尽管我们人们对生活质量的要求逐步提高,但总的来讲,对价格的反应还是十分敏感的,因此,食品行业一方面必须通过深加工以提高产品附加值,另一方面又不得不保持产品的低成本以获取竞争优势。消费者在购买食品时,虽然也会货比三家,但比的往往是价格而非质量,至于食品安全与否,也只是简单地通过食品包装上的保质期来判断。这就使得有些不法厂商在食品生产过程中使用劣质原料、降低加工质量,以低价吸引消费者,从而出现劣胜优汰的市场错位。

(二)政府监管的缺失

如果追本溯源,要追究最主要责任者的话,生产者、销售者、监管者等,哪个应该负更大的责任?似乎没有确切答案。但是,我们所能了解的是,每一回重大食品安全事件爆发,几乎只有生产者负责抵罪、整顿、挨罚;而负责监管的质检、工商等行政部门其实只负责突击行动、道歉、表决心,这里边或许存在权力得不到有效“监管”的严重问题。在以往一系列震惊中外的重大食品安全事件中,除了惩治几个生产、流通领域的相关责任人之外,很少有监管领域的相关责任人受到惩罚。不受惩罚的监管部门,在一波接一波的重大食品事件中,其一次次表现出的“连夜突击检查”、表决心、做总结的精神,就容易被视为只是权力的一场政治秀。作秀的背后,是权力的傲慢和不真诚。

1、衙门作风,监管部门高高在上。一些监管部门已经养成“让生产者自己取样送检”,以及“在办公室看样品”的监督习惯。

2、地方保护。基层监管人员有时候在做监管检查时,也会遇到来自上级领导“打招呼”,要求对个别食品企业“有所照顾”,而这些企业要么是地方上的纳税大户,要么是某个领导招商引资的项目,轻易动不得。

3、集中突击式的抽检和清查,只管得了一时,治标不治本。重大节日我们常常在新闻中看到政府相关部门深入农贸市场、超市检查的身影,平时却难觅芳踪,甚至消费者投诉无门。政治运动式的一阵风监管,难以取得实效。要知道我们并不是只在节日才需要安全食品。所以只有建立长效和常态的工作机制,才能真正拉紧食品安全网,重塑消费信心。

惩罚食品安全违规行为并不困难,2009年6月开始实施的《食品安全法》规定,罚金可以达到问题食品原价的10倍,严重问题可能导致吊销营业执照。去年9月出台的法规将死刑纳入惩罚手段,但甚至这也没能威慑黑心生产商。从制定实施食品安全法,到成立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从奶业整顿到各种专项整治和抽检,监管力度不可谓不大,食品安全立法不可谓不多,然而,屡屡曝光的安全事件和屡屡受挫的消费信心说明,反思和整顿依然乏力,目前更需要对食品行业来一次各个环节和制度的“全盘扫描”和“全面升级”。

四、国外经验借鉴:全程监控 外加巨额赔偿

食品安全问题关系到每个人的生命健康,也是一个全球性难题。在世界许多国家,食品安全事故也时常发生,像德国在2010年年底相继在鸡蛋、猪肉和鸡肉等食品内发现致癌的二恶英;截止2011年10月4日美国“毒香瓜”疫情蔓延19州 ,致死17人,84人染病。相比而言,这些国家和地区已经建立起了较为完整的“从田头到餐桌”的食品安全保障系统,但食品安全事故仍然时有发生,可见根治食品安全问题任重道远,让我们看看有什么招数是值得借鉴的。

第一招:严把源头关——监管触角伸向产地

从食品供应的源头开始,实行严格的监控措施。供食用的牲畜如牛、羊、猪都会挂有识别标签,并由网络计算机系统追踪监测。屠宰场还要保留这些牲畜的详细资料,并标定被宰杀牲畜的来源。肉制品上市要携带“身份z”,标明其来源和去向。

第二招:重视流通环节——为每份食品“建档案”

米面、果蔬、肉制品和乳制品等农产品的生产者、农田所在地、使用的农药和肥料、使用次数、收获和出售日期等信息都要记录在案。相关部门收集这些信息整理成数据库并开设网页,为每种农产品分配一个“身份z”号码,供消费者查询。农产品有了“身份z”后,可追溯管理模式就变得易于 *** 作。

在德国,食品的食物链原则和可追溯性原则得到了很好的贯彻。以消费者在超市里见到鸡蛋为例,每一枚鸡蛋上,都有一行红色的数字。比如说:2-DE-0356352,第一位数字用来表示产蛋母鸡的饲养方式,“2”表示是圈养母鸡生产;DE表示出产国是德国;第三部分的数字则代表着产蛋母鸡所在的养鸡场、鸡含或鸡笼的编号。消费者可以根据红色数字传递的信息视情况选购。

如果出现食品安全危机,也可以根据编码迅速找到原因。2010年12月底,德国安全食品管理机构在一些鸡蛋中发现超标的致癌物质二恶英,引起德国上下的极大关注。通过对有毒鸡蛋的追查,有关机构顺藤摸瓜将焦点快速锁定在了石勒苏益格一荷尔施泰因州的一家饲料原料提供企业身上。这家公司将受到工业原料污染的脂肪酸提供给生产饲料的企业,才导致了其下游产业产品二恶英超标。随后,德国政府迅速隔离了4700个受波及的养猪场和家禽饲养场,强制宰杀了超过8000只鸡。

第三招:食品造假要出狠招重罚

在食品安全制度相对先进的发达国家,食品安全事故也时有发生,各国为此都加大了惩罚力度,其中的许多做法值得我们借鉴。

德国:刑事诉讼外加巨额赔偿

2010年底,德国西部北威州的养鸡场首次发现饲料遭致癌物质二恶英污染。今年1月6日,德国警方即调查位于石荷州的饲料制造商“哈勒斯和延奇”公司。7日,德国农业部宣布临时关闭4700多家农场,禁止受污染农场生产的肉类和蛋类产品出售。

对于这次二恶英事件中的肇事者,德国检察部门提起刑事诉讼,同时受损农场则拟提出民事赔偿,数额可能高达每周4000万至6000万欧元,完全可能让肇事者破产。

韩国:造毒食品10年内禁营业,还附以高额罚款。

法国:卖过期食品立刻关门

第四招:食品召回构筑最后屏障

问题食品召回制度是发现食品质量存在缺陷之后采取的补救措施,是防止问题食品流向餐桌的最后一道屏障。

对于不合格食品召回,德国食品安全局和联邦消费者协会等部门联合成立了一个“食品召回委员会”,专门负责问题食品召回事宜。2004年,在“食品召回委员会”监督下,亨特格尔公司调查发现,该公司生产的孕产妇奶粉和婴儿豆粉中有“坂歧氏肠杆菌”,威胁消费者尤其是婴儿健康。事件发生后,亨特格尔公司以最快速度召回了产品,另外还向消费者支付了1000万欧元的赔偿金。

第五招:完善食品安全法 用法律来保障

美国于2009年加快了食品安全立法进程,继《2009年消费品安全改进法》后,又通过了几经修改的《2009年食品安全加强法案》。没有什么制度是万能的,美国相对先进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仍需不断完善,今年1月,美国总统奥巴马签署《食品安全现代化法案》,美国食品安全监管体系迎来一次大变革。奥巴马政府的这次改革是根据不断变化的现实对美国食品安全体系进行的一次调整。100多年来,美国的食品安全体系在不断改进中日渐成熟。

英国和德国的食品监管体系同样经过了几十年,甚至上百年的积累和发展。英国食品安全监管机构食品标准署成立于2000年。此前,英国在1990年颁布《食品安全法》,对食品质量和标准等方面进行了详细规定。而《食品安全法》又是在1984年的《食品法》基础上修改而成的。再往前追溯,还可以找到一些与食品安全相关的法律。而德国食品法的历史则最早可追溯到1879年。迄今,德国关于食品安全的各种法律法规多达200多个,涵盖了原材料采购、生产加工、运输、贮藏和销售所有环节。由此可以看出,发达国家对食品安全的重视源远流长,而且相关法律和监管体系在与时俱进地不断修订和完善。

五、对整治我国食品安全问题的一些构想和建议

我们要确立“一切为了人,为了人的健康”和“谨慎义务”的执政理念,真正把消费者作为上帝来对待。保护消费者健康,仅允许提供安全的食品;保护消费者不受欺骗,严格防止欺诈;保护消费者知情权,向消费者提供实事求是的信息。具体构想和建议如下:

1、完善立法和食品安全标准。按照《食品安全法》关于食品安全监管的要求,打造一种无缝监督与管理体制,形成一个科学合理、层次分明的完整的法律责任体系,为追究食品安全责任和补偿食品安全问题受害当事人提供了有力的制度保障。要尽快完善标准体系,全面清理整合现行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食品卫生、食品质量标准和行业标准,加快解决标准缺失、重复和矛盾问题。一时难以出台国家标准的,要先行制定地方标准或产品安全、生产工艺、检验方法的规范性要求,鼓励企业制定严于国家和地方标准的企业标准,防止出现监管空白。

2、加强行政管理,通过对监管制度的整合,既要避免出现监管空白,提高监管效率,节约监管资源,又要防止出现职能交叉,相互掣肘,更好地发挥食品安全监管体制的效能。强化地方政府属地责任,加强对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领导,克服地方保护对食品安全监管的干扰。须把食品安全作为本地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任务,支持监管部门正确履行职责,创造良好的执法环境;要求各监管部门恪尽职守,密切配合,责任到位,相互衔接,形成完整的监管链和责任追究体系。食品行业产业链条长、环节多,监管力量分散,必须形成监管合力,提高监管效率。我们常说食品安全问题是‘九龙治水’,为什么?这在经济学上存在着‘搭便车’的尴尬。食品的监管部门众多,每个监管环节都会认为,我这里没管住,自然会有别人来管;反过来,如果我花了大量人力、物力去管,食品安全不出问题反让其他部门“搭便车”,破除这种职权交叉的体制势在必行。

3、延长和完善监管产业链。食品质量监督要覆盖整个产业链。实施“全产业链”,“从田野到餐桌盘”的食品质量及制造食品的原料进行检验和监督。有必要在立法上明确各监管部门的职能范围、明确追究责任的程序,在此基础上可以考虑建立跨部门的食品监督机构,统一协调管理各个流程的食品安全,以杜绝机构间的相互扯皮推诿的困境。尤其需要对监管部门的失职渎职进行明确界定,一旦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对相关责任人严惩不贷。可以参考的例子是,在一些西方国家,一旦出现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最高到卫生部长,最低到相关监管部门的负责人必须为此负责而引咎辞职。

4、在纷繁复杂的现代社会,政府的能力是有限的,因此社会力量介入食品问题治理,应该受政府的欢迎和提倡,并做相关的制度设计。

面对一波波重大食品安全问题的冲击而无法有效解决,很多学者认为,由于食品问题涉及各种利益关系和行为主体,单一地突击哪一方都不能有效解决,而必须具备综合的“社会治理”观念,即在社会利益和主体多元化的现代社会,政府只有让企业、民间组织、社区等主体共同参与治理,运用法律、市场、协商、行政等手段,才能有效地治理社会,因此,食品问题的治理,不仅急需对生产者、监管者、销售者等多个主体进行有效的权力制约和立法跟进,更需要引入社会力量参与食品安全的监督监管。相比之下,后者更急需发展。

就食品安全领域来说,要重视行业协会在制定行业标准以及规范行业自律方面的作用和独立性,但目前行业协会所能发挥的作用相对有限。此外,还要特别重视媒体在食品安全监督方面的职能,媒体可以和高校食品安全研究机构合作,适时发布来自权威研究机构的食品安全相关信息,从而对监管部门形成监管压力。

5、提高食品安全违法的成本

必须坚持重典治乱,提高违法的成本,增加违法者的痛感。生产者之所以敢铤而走险,在于其铤而走险的收益远远大于违法成本,正是这种经济利益让生产者在诱惑面前放弃了道德理性。因此,食品安全法也应该通过惩罚性的赔偿,来增加生产假冒伪劣食品者的成本,以经济杠杆促使生产者由经济人向道德人转变。具体而言,可以提高赔偿的额度和处罚的力度。现有的 10 倍赔偿显然是一个有待争论的额度,因为对于普通消费者而言,他们维权的成本就可能超过了 10 倍赔偿的数额,而一次 10 倍赔偿的数额也可能伤不了故意生产者的筋骨。

6、建立企业诚信制度

赚钱是企业经营的目的固然重要,但企业生产的产品是面向广大人民的,不能因一己私欲,而生产损害人民群众生民健康的产品。而加强企业内部的管理,塑造一个诚信的企业可以从源头上防止食品安全的产生。诚信建设,说到底就是法制建设,诚实信用,是民法中的帝王条款,是传统美德的法律化。今后应当把企业或经营者的诚信建设当做一项基础的,常规的工程,建立量化考核体系,坚持不懈,因为这是人命关天的大事,只有这样,企业,商人才会把消费者当做真正的上帝,食品安全才会有保证。

7、按照查获情况重奖举报者,充分发挥群众的监督力量,让不良分子老鼠过街人人喊打,无藏身之地,从而净化食品市场。

8、加强基层监管部门人力、设备和经费保障力度,让罚款与部门利益脱钩,严禁罚款返还、变相“坐收坐支”。我国食品安全法明确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统一负责本行政区域的食品安全工作。绝大多数食品安全问题发生在基层,也解决在基层,地方政府是否建立了工作责任制、经费保障落实情况应当是近期检查和问责的重点。

结语

要提升消费者信心,政府就得有实在的举措。“零容忍”不能停留在口头上,该惩罚的,罚他个倾家荡产;该追究的,不能不了了之。违法成本远远大于违法收入,才能形成“高压线”、带来威慑力。食品安全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关系到经济健康发展和社会稳定,关系到政府和国家的形象。食品安全已成为衡量人民生活质量、社会管理水平和国家法制建设的一个重要方面。食品安全与人民生命财产息息相关。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我们相信,只要有关部门严格监管,市场积极配置资源,企业的诚信经营,食品安全问题终会解决,让我们企盼这一天早日到来,我们都可以吃上放心的食品。

政策法规2022学前教育新政汇总(1-3月)来源:学前教育专业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2-4-8 7:27:4国 家 新 政2022.3.12 政府工作报告《报告》共分三个部分:一、2021年工作回顾;二、2022年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要求和政策取向;三、2022年政府工作任务。《报告》提出,今年发展主要预期目标是:国内生产总值增长5.5%左右;城镇新增就业1100万人以上,城镇调查失业率全年控制在5.5%以内;居民消费价格涨幅3%左右;居民收入增长与经济增长基本同步;进出口保稳提质,国际收支基本平衡;粮食产量保持在1.3万亿斤以上;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主要污染物排放量继续下降;能耗强度目标在“十四五”规划期内统筹考核,并留有适当d性,新增可再生能源和原料用能不纳入能源消费总量控制。此外,《报告》在2022年政府工作任务中还提出:促进教育公平与质量提升,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多渠道增加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办好特殊教育、继续教育、专门教育,支持和规范民办教育发展;提升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普及程度和质量;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健全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机制。完善终身学习体系;倡导全社会尊师重教……完善三孩生育政策配套措施,将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费用纳入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多渠道发展普惠托育服务,减轻家庭生育、养育、教育负担;强化未成年人保护和心理健康教育;提升残疾预防和康复服务水平等。2022.3.9 教育部办公厅等四部门关于印发《面向中小学生的全国性竞赛活动管理办法》的通知 《管理办法》由总则、申报条件、认定流程、组织要求、日常监管等部分组成,结合“双减”政策最新要求,调整优化了竞赛评审认定流程,细化了竞赛组织要求,进一步健全竞赛活动管理制度,坚持素质教育导向,更好地发挥竞赛活动的育人功能,强调:任何学校(包含幼儿园)、学生及家长坚持自愿原则参加竞赛活动。竞赛活动的组织举办要做到“八个不得”:一是坚持公益,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二是竞赛各项工作不得进行委托、授权;三是任何单位、组织及个人不得向学生、学校收取各种名目的费用,做到“零收费”;四是不得指定参与竞赛活动时的交通、酒店、餐厅等配套服务;五是不得通过面向参赛学生组织与竞赛关联的培训、游学、冬令营、夏令营等方式,变相收取费用;六是不得推销或变相推销资料、书籍、辅助工具、器材、材料等商品;七是不得面向参赛的学生、家长或老师开展培训;八是不得借竞赛之名开展等级考试违规收取费用。同时,将在中国境内举办的国际性竞赛同步纳入规范管理,加大了违规竞赛查处力度,使竞赛活动管理更加规范化、科学化、常态化。2022.3.3 教育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规范非学科类校外培训的公告公告指出了非学科类培训学校应当具备相应的资质条件;应使用《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禁止以虚构原价、虚假折扣、虚假宣传等方式进行不正当竞争和价格欺诈行为;预收费须全部进入机构收费专用账户;不得使用培训贷方式缴纳培训费用,不得一次性收取或以充值、次卡等形式变相收取时间跨度超过3个月或60课时的费用等规范要求。2022.2.17 教育部颁布《中小学法治副校长聘任与管理办法》(自2022年5月1日起施行)出台背景:《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2020—2025年)》强调要完善法治副校长制度,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将法治副校长确定为法定制度,明确了相关职责。实践的发展和法律规定的变化,迫切需要进一步健全法治副校长制度,完善中小学治理体系,构建各方参与的未成年学生权益保护机制,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因此,教育部经商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在中央政法委的指导和相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制定出台了《办法》。《办法》适用于普通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特殊教育学校、专门学校法治副校长的聘任与管理。幼儿园聘任法治副园长的,聘任与管理参照本办法执行。《办法》共20条,重点围绕中小学法治副校长“是什么”“干什么”“谁来管”“怎么聘”“如何干好”等问题,系统设计了中小学法治副校长聘任与管理制度。2022.2.15 教育部关于印发《幼儿园保育教育质量评估指南》的通知《评估指南》聚焦幼儿园保育教育过程及影响保育教育质量的关键要素,围绕办园方向、保育与安全、教育过程、环境创设、教师队伍五个方面提出了15项关键指标和48个考查要点,旨在引导幼儿园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尊重幼儿年龄特点和发展规律,坚持保育教育结合,以游戏为基本活动,不断提高幼儿园办园水平和保教质量。《评估指南》强调要树立科学的评价导向,改进评估方式,突出过程评估,强化自我评估,聚焦班级观察,重点关注幼儿园提升保教水平的努力程度和改进过程,切实扭转“重结果轻过程、重硬件轻内涵、重他评轻自评”等非科学倾向,推动以评促建,引导办好每一所幼儿园。严禁用直接测查幼儿能力和发展水平的方式评估幼儿园保教质量。《评估指南》要求,各地要高度重视幼儿园保教质量评估工作,将其作为促进学前教育高质量发展、办好人民满意教育的重要举措,纳入本地深化教育评价改革的重要内容。各地要加强经费、人员等方面的保障,完善评估标准,支持开展评估研究,确保评估有效实施。要将幼儿园保教质量评估与其它相关评估统筹实施,避免重复评估,切实减轻基层和幼儿园迎检负担。2022.1.26 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建立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的意见(试行)》《意见》指出,加强党对教育工作的全面领导是办好教育的根本保证。建立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是坚持为党育人、为国育才,保证党的教育方针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在中小学校得到贯彻落实的必然要求。《意见》要求,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本意见精神,加强组织领导和工作指导,切实把这项工作抓紧抓好。要在深入总结试点工作基础上,健全发挥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作用的体制机制,确保党组织履行好把方向、管大局、作决策、抓班子、带队伍、保落实的领导职责。要把党建工作作为办学治校的重要内容,发挥基层党组织作用,加强党员队伍建设,使基层党组织成为学校教书育人的坚强战斗堡垒。要把思想政治工作紧紧抓在手上,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抓好学生德育工作,把弘扬革命传统、传承红色基因深刻融入学校教育,厚植爱党、爱国、爱人民、爱社会主义的情感,努力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要加强分类指导、分步实施,针对不同类型、不同规模的学校,在做好思想准备、组织准备、工作准备的前提下,成熟一个调整一个,推动改革落到实处。贯彻落实中的重要事项,要及时向党中央请示报告。《意见》适用于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设立党的基层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的公办中小学校(含中等职业学校),公办幼儿园参照执行,民办中小学校党的工作按照有关规定执行。2022.1.24 市场监管总局 教育部 公安部关于开展面向未成年人无底线营销食品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通知指出,市场监管部门要严格压实食品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和电子商务平台管理责任,充分发挥市场监管“工具箱”作用,综合运用登记注册、日常监管、执法稽查、信用监管等手段实施联合惩戒,重点加强校园及校园周边等区域食品安全日常监管和抽检监测,严厉查处以下违法违规行为:1、未经许可从事食品生产,生产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和标签标识不合法的食品;2、对商品性能、功能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3、发布恶搞、低俗以及含有色情、软色情内容等违反公序良俗,损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广告;4、为“三无产品”等法律、行政法规严禁生产、销售的产品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5、生产经营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6、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不履行法定核验登记义务、对违法情形未采取必要处置措施或未向主管部门报告。违法情形符合《市场监督管理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办法》规定的一律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涉嫌犯罪的一律移交公安机关查处。公安机关要及时梳理违法犯罪线索,依法严厉打击生产经营有毒有害食品、传播淫秽物品等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违法犯罪行为,及时受理行政部门移送的涉嫌犯罪案件。2022.1.21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十四五”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规划的通知《建设规划》在第二条“战略导向”中指出,必须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优先发展社区就业、养老、托育服务,大力发展社区服务业。《建设规划》在第八条“强化为民服务功能”中指出,聚焦幼有所育、学有所教、病有所医、老有所养、弱有所扶和文体服务有保障,推动基本公共服务资源向村(社区)下沉。重点强化社区养老、托育、助残服务供给,做好对困难群体和特殊人群关爱照护,推动社区与居家养老服务协同发展。《建设规划》在第九条“强化便民服务功能”中指出,全面推进城市一刻钟便民生活圈建设,加快推进农村生活服务便利化。引导市场、社会力量发展社区托育、养老等服务业态。《建设规划》在第十四条“构筑美好数字服务新场景”中指出,开发社区协商议事、政务服务办理、养老、家政、卫生、托育等网上服务项目应用,推动社区物业设备设施、安防等智能化改造升级。《建设规划》在第十八条“政策保障”中指出,切实保障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用地,优先用于社区养老、托育、助残、未成年人保护等服务。《建设规划》在第十九条“法治支撑”中指出,研究制定社区服务法规政策、社区服务质量综合评价体系及认证办法,完善村(社区)志愿服务、社会工作专业服务制度。探索建立养老、托育、家政、物业等领域社区服务信用管理体系。2022.1.7 教育部关于开展中小学幼儿园校(园)长任期结束综合督导评估工作的意见中小学幼儿园校(园)长任期结束综合督导评估的对象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中小学幼儿园校(园)长(含民办和中外合作办学机构),暂不包括特殊教育学校。中小学幼儿园校(园)长任期结束综合督导评估参考要点关于幼儿园园长督导评估内容包括以下7个方面:1、党建工作。主要包括履行“一岗双责”、基层党组织建设、传达学习上级党组织的决策部署、党建与业务融合、党风廉政建设等方面的情况。2、规范办园。主要包括招生、收费、资金管理使用、内部管理、文化建设、办园条件等方面的情况。3、队伍建设。主要包括师德师风,教师持证上岗,教师专业发展,教师和保育员配备,保育员、卫生保健人员、炊事员、保安等人员资质审核,聘用人员管理,教职工待遇保障,教师激励机制等方面的情况。4、科学保教。主要包括落实《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确立科学教育理念,坚持以游戏为基本活动,在教育活动组织、师幼互动、环境支持、幼小衔接、克服“小学化”等方面的情况。5、安全卫生。主要包括落实安全责任、健全安全卫生制度、配备安全设备设施、安全风险管控、膳食营养、健康检查、卫生消毒、疾病防控、食品饮水安全、安全教育、心理行为保健等方面的情况。6、家园共育。主要包括建立常态化机制,推进家庭教育和在园教育紧密结合,以及家长参与、科学育儿指导等方面的情况。7、家长满意度。通过适当方式,开展家长满意度调查。2021.5.20 发展改革委 教育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十四五”时期教育强国推进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实施方案》在第四条“建设任务”中指出,支持欠发达地区特别是“三区三州”等原深度贫困地区巩固教育脱贫攻坚成果,积极扩大基础教育学位供给,提高学前教育入学率和义务教育巩固率,保障群众受教育权利,加快缩小与其他地区教育差距,阻断贫困代际传递。支持新建和改扩建公办园、集体办园。主要加强幼儿园活动、生活场地等设施土建;支持利用闲置办公用房、商业用房、厂房仓库、闲置校舍、居民小区配套用房等场所装修改建幼儿园园舍;支持购置必备的玩教具、室内外活动器材和生活设施设备。坚持以义务教育学校为重点,统筹学前教育建设。按照“建设一所,达标一所”的原则,在项目县(市、区)独立设置的公办义务教育学校范围内遴选。幼儿园范围为,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举办,或者军队、国有企业、人民团体、高等学校等事业单位、街道和村集体等集体经济组织等利用财政经费或者国有资产、集体资产举办的幼儿园。《实施方案》在第五条第(三)条“中央预算内投资支持标准”的“投资限额管理要求”中指出,巩固基础教育脱贫成果项目,中央预算内投资对每所义务教育学校、幼儿园支持分别不超过1000万元、500万元。对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点新建项目,可适当上浮中央预算内投资支持额度,支持额度最高不超过上述投资限额的 200%

钟薛高回应雪糕“烧不化”,称不能用雪糕是否能够烧化来判断雪糕质量好与坏!钟薛高海盐椰雪糕当中的主要成分是椰浆、冰蛋黄、全脂奶粉、牛奶、稀奶油以及炼乳!由于添加了高档配料,这款雪糕的蛋白质含量高达6.3/100克!不仅如此,这款雪糕的固形物含量超出了标准的二倍,高达40%!

在钟薛高方面来看判断雪糕质量好与坏,就要看雪糕的固形物以及蛋白质含量,钟薛高称旗下所有产品都达到了相关标准,并远超相关标准,是名副其实的高质量雪糕!

钟薛高称雪糕固形物含量高,当然烧不化,就如同我们烧酸奶、干果等等也是烧不化的!钟薛高希望消费者理性看待雪糕不化和烧不化这种现象,这并不是判断标准!除此之外,钟薛高还回应了食品添加剂一事,称钟薛高雪糕的确添加了卡拉胶,但是,卡拉胶是相关标准允许添加的,他们只添加了0.032,可以忽略不计!雪糕烧不化和卡拉胶没有关系!

雪糕刺客

提起雪糕刺客,大家第一个想到的就是钟薛高!毕竟,钟薛高开了雪糕高价的先河!对于消费者屡屡被刺,对钟薛高甚为不满一事,钟薛高称已经开始为便利店、超市等等派送专门的冰柜!相信分开售卖,标示价格之后,消费者不会再对钟薛高有任何意见!钟薛高已经行动了起来,由此可见倍受争议之后,钟薛高已经对自己进行了反思!

网友热议

此事传到网上后,网友纷纷表示不太懂雪糕质量好坏的判断标准,但是常识来讲,雪糕应该是可以融化的,载量应该水分多一些!由此可见,钟薛高想倍受消费者青睐,最好就是迎合消费者的喜好!

钟薛高回应雪糕“烧不化”,成分符合相关标准!


欢迎分享,转载请注明来源:内存溢出

原文地址: https://outofmemory.cn/zz/9021120.html

(0)
打赏 微信扫一扫 微信扫一扫 支付宝扫一扫 支付宝扫一扫
上一篇 2023-04-24
下一篇 2023-04-24

发表评论

登录后才能评论

评论列表(0条)

保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