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服务行业的管理费用,营销费用在年末结转的时候有限制吗?

汽车服务行业的管理费用,营销费用在年末结转的时候有限制吗?,第1张

自2008年1月1日起,企业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规定,为在本企业任职或者受雇的全体员工支付的补充养老保险费、补充医疗保险费,分别在不超过职工工资总额5%标准内的部分,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准予扣除;超过的部分,不予扣除。

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准予扣除。

企业拨缴的工会经费,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的部分,准予扣除。

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

企业‍发生的符合条件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1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以上各项,直接或者间接计入“管理费用”、“销售费用”等科目,计算企业所得税时受比例限制。

营业费用是由各种费用组成的,其中业务招待费、广告费、业务宣传费等是受限制的。

1、广告费的列支问题:按不超过销售(营业)收入的2%以内据实扣除,超过部分可无限期向以后纳税年度结转。准予扣除的广告费,必须取得广告业专用发票,没有广告业专用发票的,不能按广告费在税前提除,应视同业务宣传费列支(营业收入的0.5%以内据实扣除)。

2、招待费列支标准问题:是按规定比例范围内,据实扣除,超出部分按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年营业收入1500万元以下的,不超过营业收入净额的0.5%,年营业收入超过1500万元的,不超过该部分的0.3%。

房地产企业在交房时确认收入实现,在房屋取得预售证时销售的房款,是通过预收帐款科目,按税局规定的税率预交5%的营业税及附加税费的,在房屋预售前,发生的营销费用可以计入长期待摊费用,在房屋预售时就可以如实反映期间费用,但业务招待费与广告宣传费的限定额要分别受收入总额限制,不能超过收入总额的0.5%和15%的比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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