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营销环境分析应注意哪些因素

保险营销环境分析应注意哪些因素,第1张

从环境广义与狭义的角度来划分,又可以把保险营销环境分为外部环境和内部环境。前 者是指影响保险企业生存和发展的各种外来因素,一般具有不可控性;后者是指保险企业内 部诸多因素的影响、作用和制约力量。保险企业营销的外部环境通常包括:人口环境、竞争 环境、经济环境、技术环境、社会文化环境和政治法律环境等因素,这些都是保险企业所不 能控制的;而保险企业营销的内部环境则包括:保险企业的产品、保险企业的目标市场、保 险企业的营销策略、保险企业的分销体系和保险企业的企业文化等。保险企业可以主动地对 其内部环境进行控制与调节,使其始终与保险企业的经营目标相一致,并尽量与外部环境相 适应,以保证保险企业经营目标的实现。 人口环境 经济环境 技术环境 社会文化环境 政治法律环境 竞争环境 保险企业产品 保险企业目标市场 保险企业营销策略 保险企业分销体系保险企业组织形式 保险企业的经济实力 保险企业文化 保险企业各部门之间的关系保险营销环境的因素 保险营销环境的影响力一、保险营销微观环境的影响力

保险企业的产品 保险企业的产品,即险种,是一切营销活动的基础。没有险种,也就没有保险费率、分 销渠道和促销。保险险种与其他许多产品的不同之处,就在于它是一种无形商品,是一种劳 务商品,是一种以风险为对象的特殊商品。它既不能在保户购买之前向其展示某种样品,也 不能在保户购买之后使其保留某种物质形态的实体。保险险种的不可感知性特征对保险企业 的营销具有重要影响。与有形产品相比较,由于保险商品没有自己独立存在的实物形式,保 险企业很难通过陈列、展示等形式直接激发保户的购买欲望,也很难为消费者提供检查、比 较、评价的依据。对购买者而言,保险商品是抽象的和无法预知其购买效用的,因此,保险 商品的购买过程带有很强的不确定性,这就使保险商品的销售比其他有形产品的销售更为困 难。因此,保险企业必须增强保险商品有形的和可以感知的成分,使保户能够通过保险企业 的营业场所、推销保险业务的人员、提供的保险费率以及各种险种的宣传资料来判断、比较、 评价保险商品的质量,从而作出购买决策。 保险商品质量取决于保险企业的服务水平。保险商品很难像一般产品那样实行机械化和 标准化生产来保证产品的质量。保险商品的质量往往取决于由谁提供,在何时、何地、以什 么方式提供等几方面的因素。不同的保险企业或同一保险企业的不同业务人员所提供的同一 保险产品服务,会因业务人员素质及个性方面的差异而产生服务质量的优劣之分。即使是同 一个保险业务人员,也会因心理状态变化或因不同时间或地点等因素而影响所提供保险产品 质量。这种情况为保险商品的营销带来了很大的困难,尤其不利于保险企业建立稳定的客户 群,使潜在的准保户的忠诚度减弱、流动性增强。因此,保险企业提高服务质量和加强对服 务质量的控制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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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保险业的新兴渠道,电商渠道近几年发展迅猛。以财险业务为例,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发布的2014年前11个月数据显示:在62家会员公司中,有33家公司开展互联网销售业务,有28家公司开展电话销售业务。其中,电话销售财险业务795.33亿元,占比11.74%;互联网销售财险业务440.7亿元,占比6.51%,两项合计占到财险业务的18.25%。那么,在2015年,保险电商渠道又面临着哪些机遇和挑战?

监管篇

已落地或要落地的“靴子”

俗话说:“亚马逊蝴蝶翅膀的振动到得克萨斯州就变成了龙卷风。”保险行业作为一个政策性极强的行业,监管机构的一举一动都有可能在保险市场引起剧烈动荡。近两年,监管机构先后就保险电商渠道的发展出台了一系列意见、办法,这些意见、办法有的已正式实施但细则还未出台,有的正处于征求意见不断完善的过程之中。这些意见、办法无疑将深刻地影响着保险电商2015年的发展。

2014年8月份发布的《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的若干意见》,第一次将保险业的发展提到了国家层面,被誉为保险业的“新国十条”。“新国十条”中明确提出“支持保险公司积极运用网络、云计算、大数据、移动互联网等新技术促进保险业销售渠道和服务模式创新”,可以说是为未来保险互联网发展指明了方向。但是具体如何支持?有无细则出台?保险公司在致力互联网渠道发展的同时,内心不无期盼、希望“新国十条”这支“靴子”落地的声音更响些、动作更实些。

如果说“新国十条”是保险电商在2015年面临的第一只“靴子”,那么《互联网保险业务监管暂行办法》则将是落地的第二只“靴子”。2014年12月10日,保监会公布了该办法的征求意见稿,在《征求意见稿》中险企严守属地销售的限制将被放开,此外,险企通过社交软件等开展互联网保险业务也会被纳入监管,这有利于保险业借助更加丰富的互联网工具进行创新。但令众多保险机构忐忑不安的是,在征求意见稿中第29条规定“保险集团公司依法设立的网络平台,参照第三方网络平台管理”,而“第三方网络平台只能提供纯粹的平台服务,不能参与承保、理赔、退保、投诉及客户服务等环节。”如果这一规定落地,势必对一些保险机构集团官网的业务经营权限产生直接约束,不利于实现保险机构系统内网销资源整合的战略部署。据悉,一些保险机构已经通过不同渠道向监管机构反馈意见,希望监管机构对第三方网络平台重新定义。

如果说《互联网保险业务监管暂行办法》的落地将对保险互联网渠道布局产生影响,那么在2015年即将落地的《深化商业车险条款费率管理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将冲击电网销渠道价格优势。2014年7月,保监会向各财险公司下发《关于深化商业车险条款费率管理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就车险费改核心要点征求业内意见。以往保险公司推出电网销车险,因为抛开中介通常可让消费者享受额外的15%折扣。但是如果按照新的费率体系,每个渠道原则上都可以按照自主渠道在7折以上的范围内来进行费率浮动。该指导意见若落地,电网销渠道价格优势将不再独有,很有可能对电网销渠道产生冲击。

除上述三个意见、办法外,在2015年对保险电商渠道还将产生深刻影响的是电话销售禁拨管理制度。2013年,保监会先后出台了《人身保险电话销售业务管理办法》和《规范财产保险公司电话营销业务市场秩序禁止电话营销扰民有关事项的通知》,明确提出保险公司及保险代理机构应建立健全电话销售禁拨管理制度。市民只要登录专门的网站,将自己的手机号码登记之后,即可屏蔽保险公司的电话销售,并可同时设定禁拨期限。禁拨管理制度实施以来,一直持续发酵,先后有厦门、北京、上海、大连、浙江、广东、河北、江苏、云南、黑龙江、江西、湖南、天津等地设立禁拨平台。禁拨平台导致网销拨打范围进一步减少。其中,北京市禁拨平台一年登记禁播电话号码4万多,河北省禁拨号码登记平台一年登记禁拨号码61335个。

同业篇

互联网保险进入“新常态”

与电销渠道相比,互联网渠道发展的更晚、更快,前景也更广阔,可以说是观察保险电子商务发展的一个“窗口”。

经过2013年互联网保险元年的探索和2014年的调整,目前互联网保险正步入一种“新常态”。

首先,具有互联网思维的保险产品开始崭露头角并将成为今后主流。长期以来,保险网销一直以理财产品和短期意外险为主,从某种意义上讲,只不过是将传统保险产品搬到线上而已。但是2014年,一批真正意义上的互联网保险产品开始涌现,代表产品有退货运费险、众乐宝、快递延误险、货到付款拒签险、个人账户资金安全险等。

这些保险产品具有以下共同特点:一是定制开发基于互联网场景下碎片化的需求,保障范围小而明确,比如退运险针对网购退货环节的运费问题,众乐宝、参聚险等保证金保险针对电商消保环节的保证金问题;二是产品定价基于客户信用、经营数据、历史行为等多方面大数据;三是产品价格因保障范围小而很低,具有“小金额、大批量、高频次”的特点。尽管众安保险的退货运费险每单平均仅有0.7元左右,但是在“双十一”当天保单量突破1.5亿,保费突破1亿元,呈现出蓬勃的生命力。可以预计,具有互联网思维的保险产品将成为未来互联网保险产品的主角。

其次,注重融合、强化传播将成为互联网保险今后营销的基本特点。前些年互联网保险营销媒介缺乏、手段单一,近年随着微博、微信、社区、论坛等社交媒体的兴起,传播媒介日益丰富,并且在手段上除传统的礼物赠送外,积分、服务、保险等也成为保险公司促销的“利器”,并且经常融合使用。平安官网2014年12月推出的“买车险、抽红包”活动,就将赠险(可立减保费)、赠礼(可到平安车主商城兑换各类车主用品)、赠服务(可到平安车主商城兑换各类汽车养护服务)、赠积分(平安万里通积分)融为一炉,任由客户选择。另外,由于当前是信息社会信息繁杂,各家保险公司在营销方案推广时更加注重传播,确保相关信息能及时、准确到达目标客户。

例如,阳光车险电网销在2014年“双十二”推出营销活动时,事前以《阳光车险互联网新玩法双十二车险省钱风潮》、《双十二战火四溢阳光车险四大法宝护身》等为题进行新闻预热,制造热点话题,覆盖上亿人次。事后以《阳光产险网电销强势崛起单日保费破两亿大关》、《阳光产险网电销“双十二”再现互联网速度》进行收官,牢牢掌控宣传的主战场,形成完善的闭环。

第三,场景化销售成为互联网保险销售的基本模式并将长期存在。与传统保险销售的拉客户、反复推销的模式完全不同,互联网保险消费基本上是场景化消费,将保险服务嵌入购买、支付、服务等环节,契合用户保险需求。比如退运险,是将保险服务嵌入到退货流程中;众乐宝、参聚险等保证金保险,是将产品整个流程完全嵌入消保流程中。因为场景化、嵌入式销售,使客户常常在购买流程中意识到保险的重要性、必要性,进而使互联网保险产品的购买转化率得到提高。例如,中国人寿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与“快的打车”合作推出的“一号专车”道路承运责任保险,就具有场景化销售的特点,保险业务能够根据场景服务的高速增长而随动增长。上线之初,该保险日单均量为2000-3000,一个月后接近5000,目前日均单量将近4万单。

第四,互联网保险销售载体从PC端向移动端转移成为不可逆转的趋势。移动互联网既保留了固定互联网的诸多特点,又适应“碎片化”时代人们随时随地上网的需求,呈现出爆发式增长,并将成为未来“互联网白金十年的主角”。2014年7月,中国互联网信息中心发布的调查报告显示,我国网民已达6.32亿,其中手机网民达5.27亿,手机网民规模首次超越传统PC网民规模。百度百付宝数据显示,2014年第三季度,用户在移动端上网的比例提升83.4%,超过了PC端。

顺应这一趋势,互联网保险产品销售载体也应从PC端向移动端转移。2014年12月,中国人保专门联合滴滴打车开展了送红包游戏以庆祝移动端保费销售破8亿元,可以作为这一趋势的缩影。

技术篇

科技改变世界

2014年岁尾,一篇《比价神器透底:同车同险价差最高近千元》的新闻稿在保险圈及消费者中引起不小的反响。稿件报道中国首个微信车险比价神器——“最惠保”面世,该比价器对接了市场上提供网络车险的主流保险公司,车主在微信上输入用户信息和投保方案后,就可获得不同保险公司的直销报价。“最惠保”的出现,使本已火热的互联网保险又添“一桶油”,不少保险公司惊呼“真的是科技改变世界”。

除比价神器外,让各家财险公司还感到科技压力的还有车联网的兴起。车联网作为物联网的一个细分领域,是指由车辆位置、速度和路线等信息构成的巨大交互网络。通过GPS、RFID、传感器、摄像头图像处理等装置,车辆可以完成自身环境和状态信息的采集通过互联网技术,所有的车辆可以将自身的各种信息传输汇聚到中央处理器通过计算机技术,这些大量车辆的信息可以被分析和处理,从而计算出不同车辆的最佳路线、及时汇报路况和安排信号灯周期。随着车联网的兴起,车联网保险也应运而生,成为改变车险行业不可忽视的新生力量。

首先,车联网保险能提升车险定价的科学性、公平性,针对不同个体设计差异化的费率,比如驾驶行为和习惯较好的、行驶时间较短的用户保费更低。其次,车联网保险有利于保险公司加强理赔的风险管理,降低道德风险;另外,还可提高保险公司的盈利水平,对消费者提供了全方位的增值服务。人保财险执行副总裁王和在接受《第一财经日报》采访时曾表示,“车联网将从根本上改变车险行业,可能引发一场革命”。

目前,人保财险、国寿财险、平安财险和太平洋财险等多家公司积极试水车联网。其中,人保财险已完成了前期技术选型,比如选择产品、保证设备稳定性等,第二阶段,通过北京地区200辆车辆安全完成了模型测试,正在全国五个城市开展15000辆车辆的中期实验,完善技术模型并验证商业模式,待后续大规模推广。

车联网之所以被保险公司高度看重,其根源还在于它能为保险公司提供客户关于驾车信息的大数据。大数据对保险业影响深刻,首先是有可能改变保险业商业模式。依托于大数据背后素材的挖掘,剖析出客户要什么,再实施以客户需要为主导的产品和服务策略,进而转化成为保险企业的商业模式和价值。其次,有助于提升保险企业发展战略。随着大数据的挖掘和使用,有助于保险公司真正实现由以保费保单为中心到以客户为中心的转型升级和战略提升。另外,大数据对保险技术和经营层面也产生深刻影响,不仅体现在保险产品定价、市场营销等方面,它还有助于企业防范理赔环节的欺诈行为,优化服务流程,构建风险管理模型,以及对财务性指标进行监控和预测。具体到保险电销,建立大数据下的精准营销已成为未来保险电销发展的共识。

但大数据从哪里来?如何整合、存储、清洗、应用?这成为各家保险公司探索的重点。

以获取客户数据为例,自2007年以来“平安直通”已直接采集近5亿的白名单客户数据,2014年的清洗翻打几乎呼遍了全国的手机客户,赠送出3亿份意外险,获客2.7亿。为加强后期海量数据的处理,2014年6月份,泰康人寿宣布正式启用云计算中心,标志着泰康的“金融云”概念正式落地到保险业务实践。平安集团董事长马明哲也在2015年的第一个工作日晨会上阐述了其关于“健康云”、“资产云”的理念。

毋庸置疑,在2015年保险电商的发展历程中,以大数据、云计算为代表的新兴科技将扮演越来越重要的角色。

2022年中国保险业原保险保费收入为4.70万亿元

2014-2020年,中国保险业原保险保费收入不断增长,2021年稍有下滑,2021年达到4.49万亿元,同比下降0.88%。2022年1-12月,我国保险业原保险保费收入为4.70万亿元,同比增长4.68%。

人身险是保险业的保费的主要收入来源

分险种来看,人身险是保险业的保费的主要收入来源。2022年1-12月,人身险收入3.42万亿元,占总收入的比重达到73%。其中,寿险收入2.45万亿元,占保险保费收入的52%健康险收入8653亿元,占比为18%人身意外伤害险收入1073亿元,占比为2%。此外,2022年1-12月财产险收入1.27万亿元,占总保险保费收入的27%。

2022年中国保险业原保险赔付支出15485亿元

2014-2021年,中国原保险赔付支出规模不断扩大,2021年为12894亿元,同比增长12.24%。2022年原保险赔付支出有所下降,原保险赔付支出15485亿元,同比下降0.79%。

财产险和人身险赔付支出各占50%份额

从各险种赔付支出占比来看,财产险和人身险分布较为均匀,各占约一半的份额。其中,在人身险中,寿险和健康险是主要赔付支出的险种,2022年1-12月,两个险种赔付支出分别为3791亿元和3600亿元,占总保险赔付支出比重分别为24%、23%。

代理人渠道是保险类金融产品销售的主要渠道

保险类金融产品的销售渠道主要包括:(1)直接销售渠道:包括销售人员、电话销售及互联网销售等(2)保险代理渠道:包括保险营销员、专业保险代理公司和诸如银行、汽车经销商、旅行社等兼业代理机构(3)代表投保人利益的保险经纪渠道。从主要上市保险企业保费收入渠道来看,目前代理人渠道是保险企业获取保费的主要渠道,占比均超过65%。

注:该图表为2022年上半年数据。

保险类金融产品创新趋势

随着我国经济改革的进一步深化,商业保险会更加深入人心,企业与居民在逐步提高保险意识的同时,对保险的选择意识也不断增强,投保需求呈多样化和专门化趋势。它们从自身利益和需要出发,慎重选择。从保险业的发展现状来看,未来一段时间内,人身险行业将持续回归传统的保险保障功能,针对各营销渠道的强化监管细则的下发也使得行业竞争更加透明财产险行业仍以车险为主,但以健康险、意外险、责任险及农业险为主的非车险业务收入贡献度或将持续提升随着居民健康保障意识的不断提高以及健康险业务监管细则的不断细化,健康险产品保费收入规模将持续扩大。

此外,近年来由于政策层面的推动以及人民群众对于“生时得从容、老时有安康、病时有尊严”的美好生活的向往,我国健康险得到了长足的发展。目前,市场上的健康险产品已超过5000款,且各家险企紧跟市场需求,不断对健康险产品进行升级,扩大保障范围,提供了诸如绿色就医通道等增值服务,为消费者提供了有效的健康保障。但整体来看健康险的健康风险管理作用并没有得到充分发挥。如果将健康管理和健康保险有机结合起来即“保险+健康管理”,将可以覆盖最需要保障的群体,例如术后康复的病人、慢性病患者、老年人以及亚健康人群等,从而推动“健康中国”战略的实施。

更多本行业研究分析详见前瞻产业研究院《中国保险行业市场前瞻与投资规划分析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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