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工程变更程序

水利工程变更程序,第1张

法律分析:(1)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可能发生变更约定情形的,监理人可向承包人发出变更意向书

(2)变更意向书应说明变更的具体内容和发包人对变更的时间要求,并附必要的图纸和相关资料。

(3)变更意向书应要求承包人提交包括拟实施变更工作的计划、措施和完工时间等内容的实施方案。

(4)发包人同意承包人根据变更意向书要求提交的变更实施方案的,由监理人发出变更指示。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第七十四条 建筑施工企业(包括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在施工中偷工减料的,使用不合格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或者有其他不按照工程设计图纸或者施工技术标准施工的行为的,责令改正,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或者吊销资质证书;造成建筑工程质量不符合规定的质量标准的,负责返工、修理,并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变更流程:

一是变更的原因、依据、内容、时间等。

二是必要的评审、验证、确认记录。

三是批准设计变更的授权人。

四是为防止变更造成不利影响而采取措施的记录。

按设计变更性质划分

按设计变更性质可分为重大变更、较大变更、一般变更等类型。重大变更是指对建筑工程项目总体影响较大、涉及工程面较广或资金成本超过一定比例的设计变更。

需多方协商解决;较大变更对工程项目的影响弱于重大变更,但仍具有较大的影响,需妥善处理;一般变更是指图纸修改、材料更换等变更,此类变更限于分项、分布工程,处理时间较短。

营业执照变更的程序有:

1、召开股东大会做出决议;

2、公司依法申请变更登记

3、审核申请材料;

4、公司登记机关换发《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

公司申请变更登记,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

(一)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变更登记申请书;

(二)依照《公司法》作出的变更决议或者决定;

(三)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

公司登记事项变更涉及分公司登记事项变更的,应当自公司变更登记之日起30日内申请分公司变更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

变更登记事项涉及《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载明事项的,公司登记机关应当换发营业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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