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格中的应该是公式,你删除了源数据,公式找不到源数据,就出错了,现在源数据找不到,你又经过保存了,确实没有办法了,以后记得不要删除源数据,或者在删除源数据之前,把所有的公式复制粘贴为数值。
在粘贴时选择方式为数值则可。
1、以excel2010版本为例,如图有下面的数据,其中C列是有公式的;
2首先选中该表格,全选要复制的数据,按Ctrl+C复制;
3、然后到要复制的另一张表去,在要复制的地方点击鼠标右键,在d出框的粘贴选项选择“123”;
4、则可看到该表格已成功复制过来,没有出现#REF!格式;
5、再把鼠标放在C列数据会看到C列的数没有公式了。
#ref的意思是超出引用范围的意思了,引用这问题的常见原因是表格中原来已有公式,后来删除了列或行时,引用公式中引用的单元格改变,所以出现#ref的错误值了。如先输入公式:=VLOOKUP(A1,B:C,2,)然后删除A列,这时公式中的B:C变为A:B,但A1是没法变了,因为A列是EXCEL的第一列,没法再改变了,这时就会出现#ref错误值,一般建议表格预留行或列,表格制成后不要进行删除行或列的 *** 作,否则都会容易引起表格中公式的出错。
更正
#ref!
错误
当单元格引用
(单元格引用:用于表示单元格在工作表上所处位置的坐标集。例如,显示在第
b
列和第
3
行交叉处的单元格,其引用形式为“b3”。)无效时,会出现此错误。
问题
excel
在工作表的一个或多个单元格中显示“#ref!”。
原因
可能删除了其他公式所引用的单元格,或者可能将已移动的单元格粘贴到其他公式所引用的单元格上。
可能使用了指向当前未运行的程序的对象链接和嵌入
(ole)
链接。
可能链接到了不可用的动态数据交换
(dde)
主题(服务器应用程序中的一组或一类数据),如“系统”。
可能运行了某个宏,该宏在工作表中输入返回值为“#ref!”错误的函数。
解决方案
(可选)如果在
excel
中启用了错误检查,则单击显示错误的单元格旁边的按钮
,并单击“显示计算步骤”(如果显示),然后单击适合所用数据的解决方案。
提示
查看以下解决方案以帮助确定要单击的选项。
更改公式,或者在删除或粘贴单元格之后立即单击快速访问工具栏上的“撤消”
以恢复工作表中的单元格。
启动对象链接和嵌入
(ole)
链接调用的程序。
确保使用正确的动态数据交换
(dde)
主题。
检查函数以确定参数
(参数:函数中用来执行 *** 作或计算的值。参数的类型与函数有关。函数中常用的参数类型包括数字、文本、单元格引用和名称。)是否引用了无效的单元格或单元格区域。例如,如果宏在工作表中输入的函数引用函数上面的单元格,而含有该函数的单元格位于第一行中,这时函数将返回“#ref!”,因为第一行上面再没有单元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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