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李介绍留学360:
根据旧法,第三国学生赴瑞士留学前必须提交“保证书”,承诺返回祖国为其工作。现在这个规定取消了,从根本上改变了留学生学成后必须回国的局面。也有学生反映,申请签证时需要提交“学习计划”,但专家表示,这并不等同于担保。
这部法律最大的变化是,瑞士大学的外国毕业生被授予最长六个月的居留权,以“寻找工作”。然而,也有关于哪些学校属于瑞士大学(SchweizerHochschule)的规定。所有国立大学、联邦理工学院、大学研究所和高等专业学校都属于该法适用的瑞士大学。
这里需要注意的是,在这里拥有学士学位并不等同于拥有高等教育文凭“Hochschulabschlüsse”。只有硕士或博士才能受益于此法。在“找工作”期间,申请延长居留的学生也要确保自己有足够的经济来源,至少能满足自己的生活需求。在此期间,学生每周最多可以工作15个小时。但最长期限为6个月,不能延长。
新法与旧法的一个显著区别是,过去瑞士的雇主只能雇用符合瑞士科技利益的第三国知识分子“wissenschaftlichineinteresse”;现在,所有符合瑞士技术和经济利益“Wirtschaftlichtenstein”的人才都可以由雇主申请居留。而且吴女士强调“Vorrang(优先权)也取消了”。这意味着中国学生不必排在瑞士和欧盟国家之后,而是可以与之平等竞争。新法实施前,瑞士雇主不能从第三国雇佣自己喜欢的人才,比如中国。在确认在瑞士和欧盟国家找不到相关人才后,他们才得以聘用。
最大的好消息是对于在瑞士获得大学学位,开始在瑞士不间断工作的中国留学生。根据旧法,无论你在瑞士学习了多长时间,在申请长期居留时,你在瑞士学习期间的停留时间都不计算在内;但自2011年起,所有来自第三国的人才,在完成学业后的2年内不间断地在瑞士工作和生活,都可以算作其居留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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