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谢邀请;题主的提问与事实不服,事实上《权利法案》规定,"国王不经国会同意便无权征税、招募及维持常备军″。
1688年,威廉三世在新贵族和资产阶级的支持下,登上了大英帝国王室的宝座,为了报达新贵和资产阶级支持登位的大恩,在威廉三世的支持下,英国国会通过了《权利法案》。
法案规定:国王没有权力使法律无效,或者不得到国会同意执行它,国王不经国会同意不得征税、招募和维持常备军,国会议员有言论集会的自由。
国会选举不受国王干涉等。
1701年,英国议会又通过了《王位继承法》,进一步完善了《权利法案》。
可以说《权利法案》和《王位继承法》的出台,从法律形式上肯定了大英帝国资产阶级的统治地位,并确立了英国"议会至上"的原则。
《权利法案》的颁布彻底结束了英国的君主专制制度,从此议会逐渐成为大英帝国的最高权力机关!
英国的1689年,我还没有出生,什么巜权利法案》那是英国人的事,我就是普通老百姓,不关心国家大事,更不关注什么狗屁国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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