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市直机关的隔壁就是市税务局机关,由原地税局和国税局合并。
税务局是中直单位,工资参照当地经济发展水平统筹发放,对于经济发展水平一般的地方,大概率是高于当地同级别公务员的。
以我们5线地级市为例,同级别公务员,比我们地级市机关高15%左右。
一、我们市直税务局公务员收入情况。
①税务局二级主办相当于公务员的二级主任科员。
每月打卡工资7100元,双边公积金大概3050元,年终考核绩效奖大概3.5万元。
所有加起来,全年可支配收入大概16万元。
②如果是一级执法员(相当于一级科员),全年可支配收入大概11万元。
③如果是四级高级主办(相当于副处级虚职四级调研员),全年可支配收入大概18.5万元。
二、我们市直机关公务员收入情况。
①二级主任科员。
每月打卡工资5600元,双边公积金大概2850元,年终考核绩效奖大概2.2万元。
所有加起来,全年可支配收入大概12.4万元。
②一级科员,全年可支配收入大概9万元。
③四级调研员,全年可支配收入大概15.8万元。
总的来说,税务局机关公务员工资待遇参照地方,又普遍高于地方。
但对于,长三角、珠三角等经济发达地方,税务局工资待遇可能没有当地同级别公务员高。
比如,珠三角某一线城市,税务局二级主办全年可支配收入大概为23万元,当地二级主任科员可能为27万元。
你好,作为税务干部,我很明确地告诉你,现在税务局的待遇跟其它部门没什么区别,唯一的优势就是每月有300元的税务津贴。
不可否认,税务局确实有过高光时刻。
根据单位内老同志的说法,20年前的工资收入比现在的收入还要高一截,按照当时的物价水平,一位税务干部几年的工资就能买一套房。
在那个时候,税务确实是个让人趋之若鹜的好单位,税务干部的幸福感很高,很多人都想尽办法想要调入税务。
但是,时代在变,昔日的荣光早已一去不复返,税务的工资水平经历了三次大的变动。
第一次变动是2006年的“阳光工资”。
所谓的阳光工资,是指将公务员的所有收入公开化、透明化,将基本工资以外的其它收入(例如津贴、补贴等)都纳入工资的范畴进行统一核算、统一拨款,将不同部门的公务员的收入逐渐拉到同一水准。
阳光工资之前,税务局每年可以从征收到的税款之中提取一定比例的手续费,一部分用来发放干部的工资。
但是,阳光工资之后,税务局不能再抽取手续费,干部的工资只能通过财政进行发放。
这样一来,税务局干部的很多福利就被砍掉了,收入直接大幅度下滑。
第二次变动是2012年开始的“八项规定”。
2012年“八项规定”出现以后,对于公务员的收入影响最大的就是各个机关单位的小金库被直接取缔。
原先,阳光工资之后,各个单位仍然或多或少地保留了一些小金库,还会私下发放一些补贴。
但是,八项规定之后,各个单位一律不得再私下设立小金库,一旦发现,直接处分单位领导,导致了大批量的单位小金库注销。
同时,中央明确,各个单位不准滥发津贴、补贴、奖金,不准违反规定发放购物卡和礼品。
2012年之后,公务员的收入再次下滑,税务局的干部自然也无法避免。
第三次变动是2018年的“国地税合并”。
原先,只有国税是中央垂管的,而地税是地方管理的,两个部门的福利待遇存在明显的差异。
等到国地税合并为“税务局”之后,主要沿袭国税的模式,以垂直管理为主,原先地方可以发放、中央没有项目的津贴、补贴、奖金一律停止发放!同时,现在的税务局严格执行中央机关的财务制度,各项规定非常繁琐,领导们自己也不愿找麻烦,有些模棱两可的一律砍掉。
因此,现在的税务待遇一律从低,还不如原先的国税、地税。
最后,介绍一下税务干部的收入组成。
税务局公务员跟其它部门的没太大区别,收入都由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组成。
基本工资执行国家统一标准,由职务工资和级别工资组成;津补贴包括生活性津贴、工作性津贴、通讯补贴、交通补贴、税务津贴;奖金则执行地方的标准,和同级的政府部门没什么区别。
可以看到,税务局相比其他部门会多一笔300元的税务津贴,除此之外,没有任何优势。
以我所在的浙江中游城市为例,一名一级行政执法员全年到手收入大概在13万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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