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我们简单回顾一下整个事件过程:高先生陪女友到港大深圳医院妇科就诊,诊室外的提示器叫到他女朋友的号后,其女友进入诊室就诊。
但随后有护士大声喊某某过了号,其中就有他女朋友的名字。
为了搞清楚情况,他前去前去询问医生具体情况。
据其称,在进入诊室时他敲了门,确认没有其他女性患者后再进入。
进入诊室的过程中,他没有受到任何人阻拦。
“刚开始医生态度很好,但后来就有些不耐烦了。
”高先生随后掏出手机称要把该医生的行为拍下来发到网上,两人遂发生口角。
两人在诊室内互拍。
出诊室后,医生发现高先生仍在拍摄,返身回来抢夺手机。
到大厅后,另外两名医生上前帮手,三名医生中的其中一人动手打了高先生。
4月12日,深圳市公安局福田分局向违法行为人、香港大学深圳医院妇科医生王某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并由王某签字确认。
该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王某殴打他人被处以行政拘留三日的处罚。
个人认为,这件事应该分开看,五个部分成为事件处理的关键点:一、提示器“过号”。
本该轮到自己,却提示为“过号”,出现这种现象可能因两种情况:一种是之前叫了号,患者没有听到或因临时走开错过,主要责任在于患者自己;一种是提示器故障或护士排号出现问题,这是医院管理上的欠妥、遗漏。
无论怎样,提示器“过号”不属主观故意,完全可以通过沟通解决,双方都犯不着大动干戈,无非时间上有所延误。
二、擅闯擅拍诊室。
高先生找医生论理的方式存在两次“不妥”,一是擅闯妇科诊疗室。
为保护患者隐私,妇科外围都有“男士止步”等提示牌,不管是否有敲门、征询医生可否进入等行为(单方表述很难成为采信依据),推门而入都不合规,何况正在诊疗的医生决不会随意让陌生男子进入诊室,有话室外说。
二是言语不合,用手机拍摄。
手机拍摄一来妨碍了正常的医疗秩序,有可能侵犯他人隐私;二来容易让观看者断章取义,激发偏颇情绪。
三、双方肢体摩擦。
医生被行政拘留,似乎高先生成了“受害者”,而实际上是双方都有肢体摩擦,只是走到室外,有医生过来“帮忙”,高先生寡不敌众。
在高先生向记者展示的受伤情况看,伤势多为“抓伤”。
双方肢体冲突,仅为抓伤,结果是医生被行政拘留三天,高先生暂时“无事”,这个结果似乎“偏重”,因而受到医护人员质疑与不平。
四、扰乱医疗秩序。
双方肢体冲突,医生抓伤患者,公安机关已经作出了行政拘留的处罚决定,那么好,该如何追究高先生扰乱医疗秩序的行为责任?目前,尚未有对高先生依法问责。
法律是公正的,谁制造的问题谁来埋单,一碗水要端平,切忌偏袒。
五、高额索赔目的。
医院称,高先生提出80万元索赔、开除涉事医生的诉求;而高先生表示,自己咨询律师,有50万元索赔的意愿,并非80万元。
出于气愤提出开除涉事医生可以理解,但笔者看来,这位高先生不咋滴,醉翁之意不在酒啊!50万元,呵呵。
如果赔了几个子,这钱也忒好赚了,效仿者肯定有之。
目前,这件事在港大深圳医院的余音尚未消散。
希望大家本着客观公正的态度看待事件的前后过程,一码归一码,就事论事,切忌翻旧账、言其他,或人云亦云。
港大深圳医院院长卢宠茂的“家书”,有理有据,情真意切,无论从形式还是内容上,值得推崇。
首先,谢谢邀请!开始的时候,我认为这个世界很奇怪,也很矛盾,任何事情都有可能发生。
后来我才知道,奇怪和矛盾的不是这个世界,而是我自己。
为什么说我自己很奇怪?因为活了这许久的日子之后,我竟然还天真的以为这是一个处处充满规则和爱的童话世界。
为什么说我自己很矛盾?因为我一面认为自己已经参透了人生看尽了世界,另一面却又总是对这个世界充满幻想和希望。
以下内容可能会让你对未来感到迷茫和失望:2018年3月15日在香港大学深圳医院发生了一件极其普通的事件,说它普通是因为在中国这片土地上几乎常常发生。
3月15日当天中午,在香港大学深圳医院的妇科门诊,来了一对男女。
患者严某的男朋友高某,无视男宾止步的警示,擅自进入妇科诊室。
去过妇科门诊的人都知道,因为牵涉到一些私密的特殊检查,所以男士是不准许擅自进入的。
试想:如果你正在和医生讨论自己的妇科疾病,或者医生正在为你做妇科检查,突然闯进来一个男人,会是多么的尴尬?用尴尬这个词有些轻描淡写了,你应该是非常的愤怒才对!但是,对于有些人来说,他们是极度自私的,只考虑到自己的隐私,却不顾及别人的隐私,只想到自己的感受,却从不考虑他人的感受。
即使我自己是一名医生,即使在我身穿白大衣正常工作时间,每每来到妇科门诊我都会小心翼翼,得到准许之后才会进入。
但是有些人就是这样,嘴巴上满口仁义道德,自己身临其境的时候便原形毕露。
当时医生要求高某离开诊室,他不仅不愿意离开,反而拿起手机摄像且外发。
你知道他为什么拿起手机对医生摄像吗?不就是想用医德来绑架医生吗?不就是想以公布视频来威胁医生吗?不要说不可能,也不要说他有其他的什么原因,这种人我在急诊见得多了。
当事医生要求高某删除视频,高某拒绝,于是两人从言语争执发展到推搡和肢体冲突。
冲突发生后,警方第一时间介入调解。
高某提出了这样的要求:赔款80万;公开道歉;开除当事医生。
4月12日,福田警方向当事医生家属发出行政拘留三天的判决书。
对,你没有看错:医生被行政拘留三天!而且根据香港大学深圳医院官方消息称:“医院获悉违规进入妇科诊室并拍摄医生视频外发的患者男友高某并未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对,你没有看错:高某没有承担任何法律责任!我不知道福田警方作出这样的判决,是基于何种考虑,也不知道其依据了什么法律法规。
或许,他们能够做出合理的解释;又或许,他们根本无需作出任何解释。
因为他们之所以这样判决肯定是有理由的,肯定是符合法律法规的,最起码他们自己是这么认为的。
无论怎么样,我个人都觉得这种结果的出现结结实实的打了某些人的脸!它打了医务工作者们的脸!自从九部委关于打击医闹的联合发文之后,广大医务工作者们便自以为自己的安全执业环境得到了保证。
自从二级以上医院设立警务室之后,医疗战线上的广大同志们便觉得自己的安全无虞了。
但是,从今以后,在面对暴力伤医或者言语侮辱,蓄意挑衅的时候,我们应该想一想自己作出反击后的可能后果:行政拘留!它打了规则的脸!高某擅自进入妇科门诊区域,并且摄像外发,已经侵犯了其他病人的隐私权。
高某强行对当事医生摄像并且向媒体公布,已经侵犯了当事医生的肖像权。
高某的一系列行为已经违反了《深圳经济特区医疗条例》中关于“扰乱医疗机构正常次序”的规定!还有一系列法律法规,我并不想一一列出,因为比我懂法的人多的是。
可惜的是,能够做到知法懂法守法的人却不多。
它打了所有人的脸!安全的医疗环境,和谐的医患关系,同我们每一个人都息息相关。
不要狭隘的认为这些只发生在新闻中的事情同自己毫无关联,当你在儿科或急诊苦苦排队的时候你就会觉得这一切都同自己有关,当你命悬一线,却没有医务人员为你诊治的时候你就会觉得这一切都同自己有关。
不要认为高某只是高某,其实高某正是我们每一个人。
难道我们自己不自私吗?难道我们自己不狭隘吗?难道我们自己尊重过别人吗?难道我们自己从来都是遵守社会规则吗?最后,我要给广大同行一个忠告:如果遇见潜在的或正在发生的暴力伤害,言语恐吓等情况,应该第一时间脱离现场,不要试图反抗,大不了被口水淹死或者被打死而已。
千千万万不要失去理智,首先动手!否则的话,一旦反击就有可能被行政拘留。
遇害事小,失节事大!最后,我要给大家说一个来自澳大利亚的笑话:If you think it's okay to assault a nurse,doctor or ambulance officer,we'll give you up to 14 years to think again.最后,我还要提出自己的猜想:会不会有这种可能,在社会上有这样的一群人,他们故意去医院找茬,故意激怒医生,故意引诱医生首先动手,故意摄像留下证据,然后开始巨额索赔?让更多人了解更多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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