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是中将,一个是少将;一个是司令,一个是处长,而且两者之间还存在着上下级的隶属关系,到底谁的权力大,一目了然。
民国时期的蒋政权有个特殊的组织——保密局,也就是军统。
戴笠时期的军统的确权力非常的大,军统在全国各地设置了保密局站,而且还将这些站点分为了“甲乙丙”三个级别。
站级越高,其站长的权力就越大。
明确地说,军统其实也具有军人身份,只要有军人身份就一定有军衔。
比如《潜伏》里的吴敬中站长,他是甲级天津站的站长,他的军衔是少将,当时军统的局长戴笠才是个中将军衔。
只要有军衔,在军队中就一定会根据军衔级别来划分权力大小的。
城防司令又有多大呢?城防军一般属于城市警备部队,在民国时期的警备部队和正规部队具有同等的军衔和武装力量。
一个城防军司令至少是师长级别,少将起步。
如果是北平、天津、南京、上海等大城市的城防司令,他的权力大了去了,甚至比当地的驻军司令都要大。
为何城防军司令的权力大呢?民国政府对于城市的据守有着顽固的执著,蒋政府认为一旦某个城市丢失,不但会失去军心,更是会动摇政府的根基,因此他们对于城防看得非常的重要,城防司令的重要性可想而知。
民国政府害怕城市失守,又对城防司令不是很放心,于是就在各个重要城市成立了军统站(后来称之为保密局站)。
戴笠设置这么多的保密局站点,目的有两个:1、进行反共特务活动;2、监视当地城防军。
保密局属于特务机关,戴笠为蒋设置这么多的特务机关的真实目的大家都很清楚,城防军和当地驻军也清楚,当然城防军司令更清楚。
对于民国政府对城防军的不信任,蒋和戴笠觉得不能过火,真不能将保密局当作明朝时期的“监军太监”。
于是,就明文规定当地保密局站长隶属于当地警备司令部的第二处处长(稽查处)。
这就相当于给了城防军司令一个信号:保密局站长是归你管的,不用担心。
城防军司令的军衔比站长高,职务比站长高,同时还是上下级关系,当然是城防军司令的权力大。
其实,也不尽然。
保密局虽然也属于军队,但是他们从事的工作却是特务性质的,他们有着很多普通军官无法拥有的特权和资源。
如果有中高级军官惹了保密局,他们不死也会脱层皮,究其原因就在于整个民国政府、蒋政府实施的就是“特务”政权,上下的不信任,又左右的掣肘,最后让特务机构保密局有着“东厂”、“锦衣卫”般的权力。
因此,从明面儿上看,城防军司令是可以强压保密局站长的,但是几乎很少有司令主动去得罪保密局站长。
谍战剧《潜伏》如果看得足够仔细,应该记得戴笠来军统天津站视察时的讲话:此次来平津,一来是处理马汉三贪腐案,二来就是处理94军副军长杨文瑔“纳妾案”(当然还有秘密目的)。
注意两个点,第一是在戴笠生前,军统还没有改制为保密局,第二,这个杨文瑔历史上确有其人,1942年10月调升中央军第94军副军长,而军长则是黄埔一期的牟廷芳。
曾涉“九龙宝剑案”的马汉三那会是军统北平站长,抗战胜利后以大肆“劫收”和贪墨而闻名,那么处理他必须得由“戴老板”出面,这是很好理解的,毕竟是一个系统的,上级来查办下级理所应当。
那么这个杨文瑔又是什么来路呢?川籍,黄埔二期毕业,曾任老蒋的侍从参谋,抗战期间在第六战区对日作战也算卖力,累升至第94军中将副军长,还算是比较得宠的。
抗日战争胜利后,已转隶于汤恩伯第三方面军第94军,是最早进入上海市区的重庆方面正规军,杨文瑔率领该军先头部队,自广西柳州乘美军运输机抵达上海,列队开进市区,随后奉命处理军事接收和受降事宜,很是出了些风头的。
不久以后,第94军又奉命调归华北方面的孙连仲第11战区指挥,参与了接收天津、秦皇岛等沦陷城市,军长牟廷芳兼天津警备司令,1946年初杨文瑔继任。
所以这个杨文瑔不仅仅是第94军的副军长,其实还兼着天津警备司令,也就是题目中所说的“城防司令”,基本性质相同,全称是某地“警备司令部司令”。
至于“纳妾”这个事只能算是个“作风问题”,确实违反了高级将领应该遵守的纪律,影响虽然很坏但是错误性质并不严重,问题的关键点在于,天津站站长吴敬中是处理不了他的,因为无论是级别还是权力,都在对方之下,所以才不得不由戴笠亲自出马。
先说级别和军衔,军统(保密局)在各大城市的所设的甲种站,站长一般为少将军衔,如果是中小城市的乙种站甚至丙种站,那就是上校、中校都有了,所以军统老家伙吴敬中也不过是个少将的职务军衔。
而杨文瑔那是中将警备司令兼正规军的副军长,无论衔级、权势都在吴敬中之上,这个案子他怎么办?不要被影视剧中军统特务的无法无天带沟里去,在黄埔系中央军面前,军统是不敢胡来的。
(戴笠剧照)同时还应该了解一个历史常识,一般军统或者保密局的某地站长,都兼任着当地警备司令部的第二处处长(稽查处),从而有公开的身份方便调动军、警、宪、特各单位联合行动,也就是说,名义上吴敬中还是杨文瑔的直接下级。
一个是警备司令部的司令,一个是警备司令部的处长,这样的从属关系,意味着天津站更不敢把杨文瑔怎么样,只能上报军统局本部处理。
戴笠的职务军衔也不高,当时是军统局中将代理局长,但至少在衔级上不在杨文瑔之下,这是处理军官涉案的基本条件(就好像李烈钧审判张学良必须临时加衔一样)。
更重要的是,戴笠作为军事委员会直属的调查局局长,以及跟老蒋的关系、跟汤恩伯的关系,查办一名中将副军长的威权已经足够了,吴敬中去抓人肯定没戏,搞不好还得挨揍一顿,然而戴笠到场的话,没有人敢反抗,那跟造反没什么区别了。
即便是军事委员会改组成为南京国防部以后,保密局天津站和天津警备司令部也是分属两个系统,天津站归保密局长指挥,而天津警备司令部归“参谋总长”指挥。
如果保密局天津站在侦办案件中涉及警备司令部的中下级军官,跟警备司令打个招呼是可以调查或者捕人的,比如《潜伏》里面李涯被军方揍得鼻青脸肿,吴敬中就可以要求军方把肇事的团长给“捆到保密局来”,再比如廖三民暴露后,李涯也可以直接去抓捕。
但要是警备司令或者副司令涉案,保密局各站的权限就不够了,警备司令部是民国时期各城市的最高军事机构,理论上指挥着所有正规军、地方武装和宪警特单位,保密局作为军队机构,也在其所辖范围之内。
所以假如天津出现此类情况时,天津站要么通过保密局本部转“国防部”派员处理,要么就得是戴笠这样的特务头子顺道亲自处理,别无他法。
所以就衔级和权势来说,民国时期各地的警备司令是大于当地保密局站长的,这一点勿庸置疑,如果保密局有明显的出格举动,有后台的警备司令可以断然处置之(注意啊,得有后台,否则没人敢触这个霉头,到时候在南京打不赢官司,非得被撤职查办不可)。
警备司令部有军权,可以调动部队,而保密局就那么几十上百号特务,打架或者火拼是肯定吃亏的,李涯跟人动手都被揍成什么样了,两卡车的兵呢。
然而保密局的性质和任务又比较特殊,它有监视驻军的权力,经常会向局本部打小报告,甚至敢监听军方的电讯联系,防止有“通共”或者起义的情况发生,同时保密局长又可以越过“国防部长”直接向老蒋汇报(这是明文规定的),所以在通常情况下,警备司令也不会轻易招惹保密局的站长,这是由蒋政权的特殊架构决定的,一方面是纵容各系统互相牵制,另一方面是大搞“特务政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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