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合理,但是我想说一句。
学校是事业单位,对学生收费,但是要合理合法。
所谓的合法就是必须有物价局的批准,要有收据。
我说一下这个情况,我是学生家长,山东泰安人. 9月份收到了学校的通知,试行一个月,先不收费,从十月份开始每月70元.因为现在学校一般下午4:30或者5:00就放学了,这个时间点很多家长还没有下班,接孩子很不方便,于是很多家长花钱把孩子送到一些代管辅导机构,用于暂时安置孩子.等下班后再去接回家. 山东省教育部门针对这种情况出台了一些管理办法,延时放学,利用这段时间学生可以做作业,阅读书籍,学习绘画,音乐等,学校的教师会轮流留下来管理,辅导,老师会得到一些补贴,大部分费用有山东省教育局出,也会对参加补习的孩子收取一些费用,泰安是70元/月,如果一个孩子因为某些原因这个月有几天没有参加补习,老师会根据天数计算,会退还相应的费用或者把费用转到下个月。
这种补习是自愿的,不参加的不用交钱。
首先需要说明的是,有不少家长赞成学校的这种措施,这解决了不少家长的困难,而且费用比校外的补课机构便宜很多,由学校统一管理,孩子的安全也放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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