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块5毛钱让所有人流泪![ 一天中午,一个捡破烂的妇女,把捡来的破烂物品送到废品收购站卖掉后,骑着三轮车往回走,经过一条无人的小巷时,从小巷的拐角处,猛地窜出一个歹徒来。
这歹徒手里拿着一把刀,他用刀抵住妇女的胸部,凶狠的命令妇女将身上的钱全部交出来。
妇女吓傻了,站在那儿一动不动。
歹徒便开始搜身,他从妇女的衣袋里搜出一个塑料袋,塑料袋里包着一沓钞票。
歹徒拿着那沓钞票,转身就走。
这时,那位妇女反应过来,立即扑上前去,劈手夺下了塑料袋。
歹徒用刀对着妇女,作势要捅她,威胁她放手。
妇女却双手紧紧地攥住盛钱的袋子,死活不松手。
妇女一面死死的护住袋子,一面拼命呼救,呼救声惊动了小巷子里的居民,人们闻声赶来,合力逮住了歹徒。
众人押着歹徒搀着妇女走进了附近的派出所,一位民警接待了他们。
审讯时,歹徒对抢劫一事供认不讳。
而那位妇女站在那儿直打哆嗦,脸上冷汗直冒。
民警便安慰她:“你不必害怕。
”妇女回答说:“我好疼,我的手指被他掰断了。
”说着抬起右手,人们这才发现,她右手的食指软绵绵的耷拉着.宁可手指被掰断也不松手放掉钱袋子,可见那钱袋的数目和份量。
民警便打开那包着钞票的塑料袋,顿时,在场的人都惊呆了,那袋子里总共只有8块5毛钱,全是一毛和两毛的零钞。
>>>难忘那些一起走过的日子为8块5毛钱,一个断了手指,一个沦为罪犯,真是太不值得了。
一时,小城哗然。
民警迷惘了:是什么力量在支撑着这位妇女,使她能在折断手指的剧痛中仍不放弃这区区的8块5毛钱呢?他决定探个究竟。
所以,将妇女送进医院治疗以后,他就尾随在妇女的身后,以期找到问题的答案。
但令人惊讶的是,妇女走出医院大门不久,就在一个水果摊儿上挑起了水果,而且挑得那么认真。
她用8块5毛钱买了一个梨子、一个苹果、一个橘子、一个香蕉、一节甘蔗、一枚草莓,凡是水果摊儿上有的水果,她每样都挑一个,直到将8块5毛钱花得一分不剩。
民警吃惊地张大了嘴巴。
难道不惜牺牲一根手指才保住的8块5毛钱,竟是为了买一点水果尝尝 妇女提了一袋子水果,径直出了城,来到郊外的公墓。
民警发现,妇女走到一个僻静处,那里有一座新墓。
妇女在新墓前伫立良久,脸上似乎有了欣慰的笑意。
然后她将袋子倚着墓碑,喃喃自语:“儿啊,妈妈对不起你。
妈没本事,没办法治好你的病,竟让你刚13岁时就早早地离开了人世。
还记得吗?你临去的时候,妈问你最大的心愿是什么,你说:我从来没吃过完好的水果,要是能吃一个好水果该多好呀。
妈愧对你呀,竟连你最后的愿望都不能满足,为了给你治病,家里已经连买一个水果的钱都没有了。
可是,孩子,到昨天,妈妈终于将为你治病借下的债都还清了。
妈今天又挣了8块5毛钱,孩子,妈可以买到水果了,你看,有橘子、有梨、有苹果,还有香蕉......都是好的。
都是妈花钱给你买的完好的水果,一点都没烂,妈一个一个仔细挑过的,你吃吧,孩子,你尝尝吧......”
一件什么的事作文600字,关于矛盾或者冲突的一定要完整,详细一点说一下自己最后悔的事情是什么?谢谢邀请。
个人观点,欢迎关注评论。
这个问题好沉重啊。
我的人生现在也算是浑浑噩噩的走了一半了吧,经历很精彩,结果就没有预期的那么好。
谈到自己最后悔的事情,怎么说呢?我人生的每次选择都是深思熟虑过的,当然其中也不乏有冲动的结果,即使结果很坏或者没有结果的话,又何必去后悔呢?主要是这个世界上是没有后悔药的,而且也无法让时间倒流去改变,做过了就做了,与其回头不如向前看,人都是有好奇心的,总会觉得前面会有更好的风景。
人这一生短短三万多天,笑着过哭着过都得过,就那么回事,不如顺自己的意,虽然折腾了点,但也算是有点精彩吧。
欢迎大家也留言说说自己的最后悔事。
我也说一件自己最后悔的事。
本人六二年出生在一个偏僻的农村,五十八岁的我是地道的农民。
我印象当中,小学二三年级时才知道农村和城市之分。
因为那时开始有了下放的知识青年,大部分是上海来的。
听大人们说上海是大城市,于是对城市就有了向往,为什么呢?因为,看到那些下放的知识青年,穿着漂亮的衣服,吃着香喷喷的白米饭和菜肴,内心献慕死了!看看我们农村人,那时个个衣服带补丁,而我们小孩子更是穿着破烂,而且还脏(姊妹多,大人瞎忙很少照顾好孩子)。
城市、农村当时相比就是天堂地狱之分。
所以做梦都在想城市的样子!到了五年级,我的语文老师就是上海下放的知青。
他给我们讲城市的风貌及城市生活,要我们好好学习,将来到城市当好接班人。
于是,我就努力学习,学习成绩一直都很好。
到了初三,我的化学老师,一再强调,农村的学生要想脱离农村,就必须好好学习,将来考大学(城里的孩子可接班,好找工作),上大学是农村学生走向美好生活的唯一的出路。
在我的心中,就暗下决心,一定要上大学,同时父母更期望我能考上大学。
上大学也是农民出人头地的唯一希望。
我这里不是说农村不好,那个时代谁不想有个铁饭碗的工作呢?城里工作人员,做为那个年代的农民没有不献慕的。
感觉只要能成为城市人,有工作就是无限的荣耀。
所以农民子弟拼命地上学就是到城里工作,光宗耀祖。
可是到了高二,因为一次全县作文比赛,我荣获二等奖后就迷上了文学。
在同学的鼓动下,我幼稚而盲目的去追求文学,并试着去写小说。
那时看了好多文学作品,感觉写农村生活的特别多,而且农村题才的作品很受欢迎,也容易出好作品。
因此我居然做出非常非常幼稚而又可笑的举动,放弃高考(高考前一月做的决定,我的成绩班级前十名)回到农村的广阔天地,体验农村生活去搞文学创作。
真是坐飞机吹喇叭响(想)得高,结果是摔得响。
现实并不是臆想的,骨感的生活让我疲于奔波,而结婚后我的文学梦彻底泯灭。
家庭重担压得我苟延残喘,更有老婆绝对的反对,只要我看书或写字立马招来她的嘲讽和打击,甚至把我储藏多年的文学书籍当了孩子的揩屁屁纸撕掉。
就这样,几十年来我再也没看书写字,彻头彻尾地成了庄稼汉。
所以,我最后悔的事就是,放弃了考大学的机会。
没上大学是我终身的遗憾。
同时奉劝一些年轻人,不要盲目好高鹜远,以知识为重。
只有脚踏实地的掌握了知识,才能发挥自己的聪明智慧,实现梦寐的理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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