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必要!道理最简单不过了。
不让行,发生交通事故两败俱伤,双方都有损失,甚至是致命损失。
不让行,司机要赔偿,甚至闹出人命要蹲大牢的。
所以说,在有红绿灯的路口,没必要提出什么“礼让行人”,一是容易造成交通堵塞,二是纵容更多的不守规距行人知法犯法,三是红绿灯本来就是约束机动车和行人来共同遵守,否则设置信号灯有什么用?话又说回来,真遇到闯红灯行人,既使不罚款记分,为了驾驶者的自身利益和家庭幸福,没必要去和行人抢道通行,这叫“忍一时风平浪静,退一步海阔天空”。
所以,这个话题说多了没用,到此为止!
不必‘礼让’,但是不等于故意‘撞人’,让就可以了,不必大过‘礼’!不管什么情况都不能‘故意撞人’,这是底线更是车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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