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百度文库,查看完整内容> 内容来自用户:乐图数据 篇一:“扶贫日”募捐活动简报 丰乐中学“扶贫日”募捐活动 简报 第10期 三都县丰乐中学办公室二o一四年十月十七日 扶贫济困,崇德向善 为积极响影国务院号召,认真贯彻落实全国“扶贫日”活动,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在全省教育系统组织开展全国“扶贫日”公募活动的通知》(黔教助发[20XX]282号文件)和三都县教育局关于开展全国扶贫日公募活动的通知要求。
10月16日下午,丰乐中学开展教师“扶贫济困,崇德向善”公募活动。
下午5时,学校在阶梯教室召开教职工大会,传达上级文件精神,全校教职工积极响应,慷慨解囊,共筹善款992元。
同时,在全校掀起了学生学习“扶贫”,教师教育“扶贫”热潮,弘扬了“扶贫济困,崇德向善”的传统美德,营造了“扶贫济困、共建和谐”的良好氛围。
三都县丰乐中学 20XX年10月17日 报:县政府、镇政府、教育科、县教育局办公室,抄送:县各中 学、片区各小学 篇二:“扶贫日”捐款情况公示 第一个“扶贫日”捐款情况公示 20XX年10月17日是全国第一个“扶贫”日,根据集团公司和省国资委有关文件要求,现将捐款情况公示如下: 篇三:扶贫日活动总结 中心小学扶贫日募捐活动总结 为大力弘扬中华民族扶贫济困、乐善好施的优良传统,积极倡导“团结、有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按照区教育局和学校有
小学学校组织小学生捐款有法律依据吗?学生是单纯的,没有害人之心,捐款学校最好设置最好限额,一定能让孩子掏得出来而且不会让他们生活有拮据,重要的是不能让他们自己产生贫富差,捐款本身是件好事,一方面可以培养他们的善心和善根,从小培养,从来也没人问钱去了哪里,但总有人会担心收到钱的这些人捐的钱够不够用,所以,捐款适当,一定限额。
公示送达地方最好!
沒有法律依据,捐款是自愿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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