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百度文库,查看完整内容> 内容来自用户:资料本本 工程有限公司领导班子议事规则一、总则为加强民主集中制管理,强化领导班子建设,提高*****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实现管理的规范化、民主化、程序化、科学化,特制定本规则。
二、议事原则1.会议由董事长或总经理主持。
2.会议议题由董事长或总经理提出。
会前应充分征求其他领导班子成员意见和建议。
其他领导班子成员的意见和建议,应在会议召开之前提出,由主持人确定是否列入议题。
3.对于重大决策,应在会议召开之前,进行必要的协商和调研论证,然后再把议题提交会议讨论决定。
4.集体讨论决定问题时,按照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原则,充分发扬民主,畅所欲言。
会议主持人要根据讨论情况进行归纳集中,提出决定或决议草案。
对集体做出的决定、决议,必须坚决执行,任何人无权改变。
领导班子成员对集体做出的决定如有不同意见,在坚决执行的前提下,可以保留意见,也可以向上级组织报告。
5.决定重要问题,应充分酝酿讨论,然后进行表决。
做到不经调查研究不决策,不征求各方意见不决策,不经集体讨论不决策。
作出决定或决议时应贯彻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对争议较多的问题,可暂缓作出决定,深入调查后再行商议。
对少数人的不同意见,应当认真考虑,必要时可在下次会议上再行提出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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