贫困家庭的学生有什么补贴,我把学前教育、义务教育(小学、初中)、普通高中、中高职教育、大学阶段的教育资助政策做以说明,供大家参考。
一、学前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幼儿生活补助具有正式学籍的家庭经济困难幼儿,包括建档立卡;城镇/农村低保;特困救助供养;孤残学生;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烈士子女或优抚对象子女;因公牺牲的警察、消防人员等人群的子女;残疾学生;困难残疾人家庭子女;单亲家庭;父母丧失劳动能力或劳动能力弱;直系亲属有大病患者;特困职工家庭子女;家庭遭受突发变故等15种类型的贫困幼儿,每年每生750元(每生每天三元,一年按250天计算)。
二、义务教育两免具有正式学籍的义务教育阶段所有学生,全部免除学杂费,免费提供教科书(不含教辅材料)。
三、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费补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费补助分为以下两类1.寄宿生生活费补助,包括建档立卡;城镇/农村低保;特困救助供养;孤残学生;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烈士子女或优抚对象子女;因公牺牲的警察、消防人员等人群的子女;残疾学生;困难残疾人家庭子女;单亲家庭;父母丧失劳动能力或劳动能力弱;直系亲属有大病患者;特困职工家庭子女;家庭遭受突发变故等15种类型的贫困生,小学生每年每生1000元,初中生每年每人1250元。
2.非寄宿生生活费补助,包括四类:即建档立卡生、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小学每生每年500元,初中每生每年625元。
四、义务教育营养改善计划具有正式学籍的义务教育阶段所有学生,每生每年800元,学校直接免费提供营养食品。
五、普通高中免学费具有正式注册学籍的普通高中在校生,每生每年1600元,学校直接减免。
六、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具有正式注册学籍的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不含择校生、复读补习生等),包括建档立卡;城镇/农村低保;特困救助供养;孤残学生;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烈士子女或优抚对象子女;因公牺牲的警察、消防人员等人群的子女;残疾学生;困难残疾人家庭子女;单亲家庭;父母丧失劳动能力或劳动能力弱;直系亲属有大病患者;特困职工家庭子女;家庭遭受突发变故等15种类型的贫困生,特困生每生每学年2500元,贫困生每生每学年1500元。
七、中职免学费具有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三年级在校生中所有农村(含县镇)学生,城市涉农专业学生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每生每年1600元,学校直接减免。
八、国家中职助学金具有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学历教育正式学籍的一、二年级农村学生及非农村的一、二年级在校涉农专业学生和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每生每年2000元。
九、中职扶贫助学补助新入学且具有全日制学历教育正式学籍的建档立卡家庭的中职学生,一次性补助3000元。
十、中职困难学生生活补贴全日制正式学籍家庭经济困难在校学生每生每学年300元。
十一、高职扶贫助学补助新入学切具有全日制学历教育正式学籍的建档立卡家庭的高职学生,一次性补助3000元。
十二、大学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被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正式录取,取得真实合法有效录取通知书的家庭经济困难本专科学生,研究生和第二学士学生本科生每生每年最高8000元,研究生每年最高12000元,再读期间利息财政全额补贴。
十三、大学新生入学资助项目高考考入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的家庭经济困难新生,本省就读500元,外省就读1000元。
十四、大学贫困生生活补助建档立卡家庭的大学本专科学生,每生每年6000元。
十五、大学生国家助学金在高校就读的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本专科学生,特困生每生每学年3800元,贫困生每生每学年2800元。
现阶段,国家对贫困生的补助是非常大的。
常见的贫困生补助有如下几种:1.义务教育阶段,实行两免一补。
依据 《国务院关于深化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通知》(国发〔2005〕43号)、《财政部、教育部关于调整完善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有关政策的通知》(财教〔2007〕337号)其主要内容有:1、免费提供教科书: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全部享受国家免费提供教科书。
2、免杂费: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全部享受免学杂费。
3、免除寄宿费:免除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寄宿费针对在校寄宿学生。
4、补助贫困寄宿生生活费:义务教育阶段农村和城镇学校就读的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可享受基本的生活费补助,占寄宿生人数的40%。
小学每生每年1000元,初中每生每年1250元。
二、建档立卡贫困补助(以河南省为例)。
1.学前教育。
按照年生均600元标准补助建档立卡贫困家庭3~6岁儿童学前教育保教费,并按照年生均400元的标准发放生活补助费。
2.义务教育。
对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在免除学杂费、教科书费基础上,按照年生均小学生1000元、初中生1250元标准对寄宿生发放生活补助费。
将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范围扩大到全省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义务教育阶段学生。
3.普通高中教育。
免除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普通高中学费、住宿费,并按照每生每年2000元的标准发放国家助学金。
4.中等职业教育。
免除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学费,并按照每生每年2000元的标准发放国家助学金、每生每年2000元的标准发放“雨露计划”扶贫助学补助。
5.高等教育。
对在本省就读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普通本科学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分别按照每生每年4000元、6000元、12000元标准发放国家助学金。
专科学生按照每生每年4000元标准发放国家助学金,并按照每生每年2000元的标准发放“雨露计划”扶贫助学补助。
三、国家助学金。
从2010年秋季学期起,中央与地方共同设立国家助学金,用于资助普通高中在校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面约占全国普通高中在校生总数的20%,其中:东部地区为10%、中部地区为20%、西部地区为30%。
各地可结合实际,在确定资助面时适当向农村地区、贫困地区和民族地区倾斜。
国家助学金的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000元,具体标准在每生每年1500-4000元范围内确定,可以分为2-3档。
中央高校国家助学金分档及具体标准由财政部商有关部门确定,地方高校国家助学金分档及具体标准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
2015年秋季学起:将普通高等学校国家助学均资助标准从原来生均2000提高到3000,惠及430万名家庭困难学生,占在校生总数20%。
三、国家助学贷款。
学生收到录取通知书后,可向户籍所在区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每人每年最多可申请贷款6000元,贷款期限按全日制本专科学制加10年确定,最长不超过14年。
学生也可在入学后,通过学校申请就学地国家助学贷款,每年最多贷6000元,可在毕业后的1~2年内,选择开始偿还本金的时间,6年内还清贷款本息。
四、国家奖学金中央政府出资设立高校国家奖学金,奖励特别优秀的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生。
国家奖学金每年奖励5万名学生,每生每年8000元。
学生无论家庭经济是否困难,只要符合规定条件,均可获得国家奖学金。
同一学年内,获得国家奖学金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但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
试行免费教育的教育部直属师范院校师范类专业学生符合规定条件的,同样可以获得国家奖学金。
五、国家励志奖学金中央和地方政府共同出资设立国家励志奖学金,奖励资助品学兼优、家庭经济困难的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生。
国家励志奖学金资助面平均约占全国全日制普通高校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学生总数的3%,每生每年5000元。
同一学年内,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但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奖学金。
试行免费教育的教育部直属师范院校师范类专业学生不再同时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
六、路费资助。
贫困大学新生可向当地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申请路费资助。
资助标准为:市内院校录取的新生每人500元,市外院校录取的新生每人1000元。
以上只是一些常见的贫困生补助,还不包括基金、企业和个人等对贫困生的各种补助。
所以说,在目前的各位优惠政策下,“贫困生”其实“不贫困”。
“贫困生”应该感谢国家,应该立志做对国家、对人民有用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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