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内容:学校规定向教职工收取100元以上的捐款,用于教师节奖励优秀教师。
从这个新闻来看,强制收取非正常费用都是不合理的,当事人可以选择不交。
从学校方面来说,作为一次奖励优秀教师的活动,本是一件激励教师向上,努力工作的正能量的事情,可是一谈到“强制”二字,就不免有些过分,既然是捐款,就不能去强制上交,有心有力者多交,有心无力者少交,统一强制交钱,可能带来反作用,明明是表彰优秀教师,却可能变成被老师抵制。
而且作为一个基金要有运作、造血的能力,不能考强制捐钱来得以延续。
从老师来说,完全可以拒绝这种不合理的费用,捐款看心意和能力,不是靠强制。
诺贝尔奖自诞生至今一直在不断地奖励世界生有创新的人,诺贝尔的基金会就很好的运作,利用钱来生钱,做到生生不息。
所以做好基金的管理,去利用现有的资金去盈利,也是基金管理者应该做的事,而非仅仅会去花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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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3日,某高中老师们收到学校通知,称根据上级要求,学校将向全体教师开展“奖教助教基金”募捐活动,并要求每位教职工至少捐款100元,上不封顶。
此通知引起该校老师的强烈不满,认为这种强制募捐活动,极其不合理,何且这项捐款将用于奖励即将到来的教师节表彰大会上获表彰的教师。
小徐老师从教20年以来,无论是工资几百元的过去,还是工资3000元的现在,每年爱心捐赠是雷打不动的项目,大约每年捐赠两次,一次是教师群体内部的互助计划,此项捐款据说发放给全市中,有特殊困难的教师群体,例如,家中有患有特殊疾病,需要重金医治或者影响生活质量的老师。
这项捐款每人每年50元,虽说是自愿,但是老师们没有不交的,毕竟同一系统内的教师有困难,能帮一把也是好事。
另一项捐款叫社会爱心救助,主要捐给全国受灾的群众,这项捐款也是本着自愿的原则,最低每人50元,同样,老师们虽然不知道最后这钱是否能交到灾区人民的手中,依然每年都捐上去,期望着给为灾区人民做点实事。
别看让老师为救助有困难的人而捐款,大家都能献一份爱心,但是如果捐钱用于奖励受表彰的老师,相信没有老师愿意捐这份钱。
原因其实很容易理解:一、每个教师在自己的工作岗位上都能做到勤勤恳恳,兢兢业业,教学成绩也不相上下,而如果非在一个市,一个县选出优秀教师的话,那么很难找到让所有老师都心服口服的优秀教师,因此,这种表彰大会老师们并不感冒,就更别说让老师们捐款作为奖励了。
二、教师节是全体教师的节日,不应该成为个别优秀教师的盛宴,这不仅不能提高广大教师的工作积极性,还另一些在工作岗位上辛勤付出的老师们寒心。
三、受表彰的教师是因德受表彰,还是因教学成绩受表彰,是在怎样的评价机制上产生的,是否公开透明,是否受到广大教师的认可,这决定了受表彰教师在广大教师心中的地位。
这一地位的树立,不在奖励多少钱上,而在于发自内心的钦佩和尊敬上。
正如当地教师所言,如果真是表彰优秀教师,还不如发点奖状,荣誉证书一类的,用不着非得损害全体教师的利益给这部分教师增收,教师工资本来就不高,教师节得不到表扬和物质奖励,反而捐出100去奖励他人,这实在让老师们心理不平衡。
目前,当地教育局已对此事澄清,称当地中学对此捐助政策有所误读,实际情况是,此项捐款是面向当地事业单位,在自愿的基础上实行的,不存在强制捐款的现象。
总之,每年的教师节,各地表彰优秀教师已成“保留节目”,小徐老师所在地今年也要对推举出来的优秀教师给予1000元的奖励,并号召其他教师向这些受表彰的教师学习,实际上,小徐老师觉得,除了极个别教师工作比较松懈以外,其他98%以上的教师都很努力,很敬业,在教师节这个特殊的节日里,理应对这些教师给予表扬和肯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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