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认为如果家长是自愿捐款给学校,所捐款项作为学校的教育奖励基金,主要用作奖励品学兼优的学生和少数教育教学成绩特别突出的教师是合理合规的。
如果所捐款项完全用以奖教师就不但不合理,而且是违规的。
提出这个问题的人,很大可能是家长,绝对不会是老师。
家长如果想有意发泄老师“有偿补课”或“乱收费”现象,直接去教育行政部门举报即可,也不必费这么大的周折,来贬斥整个教师队伍。
现在教师的待遇确实还比较低,但至少还从没穷得向家长伸手讨钱的地步!即使个别老师“有偿补课”收了家长的补课费,也是“一个愿打一个愿挨”吧?你不去补便是。
“给老师捐款做奖金”,这种奇葩的念头,无异于在赤裸裸地侮辱老师!好吧,家长既然如此有钱,如此可岭老师的贫穷,那就捐吧!不过,在捐款之前,你可想清楚了:你得捐多少钱,才可以弥补老师的付出?如果只是捐一点点“意思意思”,那就免了!既然你的捐款弥补不了老师的付出,老师不稀罕!你知道你要捐多少款,才足以弥补老师的辛苦工作吗?比如:我们班共7位主科老师,其中工资最高的一位是月薪5400元,有4位年轻老师月薪不足4000元。
按工作量而言,月薪翻一倍,应该也不算过份吧?请问家长:你们能自愿捐款补足吗?良好、健康、可持续的家校关系,需要的是双方思想认识上的统一、相互理解和支持,决不是靠金钱来维系的。
事实上,家长和老师之间一旦沾染上金钱和利益关系,教师的职业生涯也就走到头了。
我是头条号“三味聊教育",力求用时代的眼光、理智的头脑、友善的言语,与您一起聊教育那些事。
感谢您的阅读、点赞和关注,并期待与您共同探讨本问题。
欢迎分享,转载请注明来源:内存溢出
评论列表(0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