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工会职责范围一、执行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工会的决定,主持工会日常工作。
二、代表和组织教职工依照法律规定,参加学校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负责教职工代表大会的日常工作,指导、协助、督促、检查三个专门工作委员会的工作,行使教代会的四项职权,检查、督促教职工代表大会决议的执行,维护教职工的民主权利。
三、负责工会的思想建设,对教职工进行思想政治教育、教师职业道德教育及法制教育,开展“树、创、献”、“三育人”和为人师表活动。
四、参与协调劳动关系和调解劳动争议,与学校行政建立联系制度,协商解决涉及教职工切身利益问题。
帮助和指导教职工与学校行政方面签订劳动合同或其他协议,并监督执行。
五、组织教职工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合理化建议、科研、生产技术协作活动。
做好年度先进、劳模的评选、表彰、培养和管理工作,宣传先进事迹,推广先进经验。
六、督促行政方面做好社会基本医疗保险、劳动保护工作,办好教职工集体福利事业,做好生活困难补助和病、伤、残教职工的慰问工作,关心离退休教职工的生活。
七、维护女教职工的特殊利益,负责做好女教职工工作。
八、搞好工会组织建设,健全民主制度和民主生活。
组织各级工会干部深入开展建设“职工之家”和争当“职工之友”活动,做好工会积极分子的培养、管理工作以及新会员的接收、教育工作。
九、办好教工俱乐部,开展教职工业余文体活动,支持教职工学习政治、文化、科技和管理知识,开展业余文化、技术学习活动,不断提高教职工文化技术水平。
十、协助学校主管领导抓好全校计划生育工作。
十一、收好、管好、用好工会经费,管理好工会财产。
欢迎分享,转载请注明来源:内存溢出
评论列表(0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