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级工资及学校绩效工资

定级工资及学校绩效工资,第1张

定级工资及学校绩效工资 教师职称工资和绩效工资哪个更合理?

对于这个问题,我就简单的回答一下吧,那就是老师职称工资和绩效工资都不合理,理由我就不用多说了,老师们都知道。

对于这一问题,想说几点意见:一、教师的工资主要由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三部分组成。

岗位工资主要与职称高低也就是工作能力或者岗位和职责有关,有的人也称之为职称工资。

薪级工资主要与工作年限有关。

绩效工资中的基础性绩效工资也主要是与职称有关(即所聘的岗位)有关,奖励性绩效工资由单位进行二次分配,主要与工作量,也就是实绩和贡献有关。

这三方面的工资,既有与岗位职称有关的,也有与工作年限有关的,还有与实绩和贡献有关的,基本照顾到了各个方面。

二、在教师的工资中,薪级工资是最没有意见的,因为,只要年底考核合格以上,第二年就可以晋升一个薪级,不管是领导,还是普通职员,都是这样晋升的。

这有点像吃大锅饭的味道,到了时间就晋升,不管你评不评得上职称,当不当得了领导,反正到了时间就晋升,皆大欢喜。

所以,大家对这个薪级工资是最没有意见的。

三、教师的职称工资和绩效工资都与职称的高低有关,与所聘的专技岗位等级有关。

而职称的评定,在教师中是有争议的,职称高工资就高,谁也都想评上职称。

没评上的可能会说,职称评定有猫腻,有的是凭关系评上的;有的说评上的人只是论文写得好、教学教不好;还有的说没评上是因为评定或推荐的规则有问题;有的还埋怨职称的指标太少了。

说什么理由都有,但就是不说自己的能力和水平离职称的要求还有差距。

评上了职称的教师很少会说职称评聘有问题,因为他们已经因为晋升了职称使工资也得到了一定的增加,他们也认为自己的能力和水平本来就应该评上这一职称,他们也不会认为自己的能力和水平离职称的要求还有差距。

但是,不管怎么样,职称评有了一杆秤,只要评上了就可以晋升工资,不管对这杆秤有什么意见,只要这杆秤是标准的,是公平的, 意见就会越来越少。

四、教师的绩效工资可能有意见的更多了,首先是为什么要将属于自己工资一部分的绩效工资的30%拿出来进行二次分配呢?其次是,绩效工资本来就是与实绩与贡献有关的工资,为什么要与职称挂钩呢?职称高的人不一定就贡献大、实绩大啊。

五、其实职称工资和绩效工资都有合理的地方,也都有不合理的地方。

世界上也没有什么绝对合理的事情,只要能让大多数人感到合理就行了。

如果要在职称工资和绩效工资中找出一个更合理的。

职称工资应该比绩效工资更合理些,毕竟职称有个评审的过程,只要经过了严格的评审,具备了一定的能力和水平,在职称工资上体现其能力和水平的价值,那还是比较合理的的。

至于有的教师吐槽的职称评审可能会不公平、公正的问题,完全是可以通过完善评审制度避免的。

绩效工资既然是一项与实绩和贡献有关的工资,就不应当与职称挂钩,而要真正地与工作量、工作成效挂钩。

这项工资其实不应该称之为绩效工资,而应称之为奖金,要与每个月的工作量、工作成效挂钩。

因为每个月每个人的工作量、工作成效是不相同的,这个工资就不应该每个月都相同,而是每个月都不相同的。

因此,从绩效工资所要体现的作用来看,绩效工资确有不合理的地方,至少是与职称工资相比,有不合理的地方。

六、绩效工资如果要改革的话,应当要彻底地改,改成完全按实绩和贡献来发放。

因此,绩效工资不应当再核给教师个人(也就不能说是属于教师的工资了),也不要按教师所拥有的职称进行核算拨给学校。

而是按某个学校所拥有教师编制数进行总体核算,全部按编制数核给学校(没有配齐教师的也按应有编制数核给学校,超编也只按编制数核给学校)。

也不再分基础性绩绩效和奖励性绩效,全部作为奖金核算给学校,由学校按月根据教师的工作量、工作绩效进行二次分配,真正体现多劳多得,不劳不得,这样也许可以调动好教师的积极性,防止一些得了职称就不想干活的情况发生。

七、教师的工资,既要考虑教育的均衡发展,还要考虑教师的能力和水平,更要考虑调动教师的积极性,防止吃大锅饭,要一次性完全解决所有问题,要把问题解决得十全十美,确实是有难度的。

如果完全按工龄按拿工资,吃大锅饭的问题不好解决,没有积极性的问题不好解决。

一项工资制度合不合理,只要能调动大多数教师的积极性,能使教师为了提高教学能力和水平去努力,能使教育事业得以发展,那就是基本合理的。

当然,一个合理的工资制度,也是在不断的改进中逐步完善的。

以上是个人的见解,如有不当之处,请批评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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