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政府购买服务人员工作总结

学校政府购买服务人员工作总结,第1张

学校政府购买服务人员工作总结 政府购买服务人员有哪些职业发展前景?

政府购买服务人员(也称为编外聘用人员)与在行政事业单位的在编人员相比,确实是在一个单位上班,也从事同样的工作,但待遇却不是一样的。

看起来,这是一个很不公平的事,应当同工同酬,应当让编外聘用人员享受与在编人员同样的待遇,不仅工资、奖金上要享受一样的待遇,而且在政治上,在干部的提拔上也要享受同样的待遇,这样才显得公平,才能体现同工同酬。

但是,真的这样了,就能体现了社会的公平了吗?一 、如果编外聘用人员享受了与在编人员同样的待遇,对在编人员是不公平的。

目前,机关事业单位的在编人员是通过严格的选拔考试进入的,不仅有资格条件的要求,而且还要经过笔试、面试、考察、公示等诸多环节。

要成为在编人员,竞争是很激烈的,几百人竞争一个岗位那也是常有的事。

经过这样的选拔,在编人员的整体素质还是比较高的,胜任工作应该是没有问题。

编外人员的进入就没有这么复杂,相比来说容易得多了。

不仅相关的资格条件要求可以降低,而且程序也可以简化,有时一个会议,一个领导的决定就可以进来了。

他们虽然与在编人员在同一部门工作,但他们从事的一般是一些临时性、辅助性的工作,部门的一些重要的工作还是在编人员在负责的。

虽然有时在编人员不在位时,也让他们负责原来在编人员从事的工作,但负责的仍然是临时的事务性工作,在管理上、在执法上、审批上、在决策上,还是要在编人员负责的。

在编人员的责任要比编外人员大。

因此,在编人员进入难,承担的责任也大。

让编外人员享受与他们一样的待遇,也是对在编人员的不公平。

二 、如果编外聘用人员享受了与在编人员同样的待遇,对在编人员的选拔考试就没有什么意义了。

与在编人员相比,编外聘用人员的综合素质应当有一些差距的。

如果编外聘用人员的综合素质高或与在编人员的综合素后一样的话,完全可以通过选拔考试成为在编人员的,不用去做编外聘用人员了。

如果编外聘用人员能享受与在编人员同样的待遇,那可能就没有多少人会去参加那些很严格的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选拔考试了,而是想办法直接找关系通过简易程序,成为机关事业单位的编外聘用人员了。

如果真的是这样,不是凭能力而是凭关系进入机关事业单位的话,这还能说社会是公平的吗?很多人可能就会去想办法找关系、走后门了,而不是去想办法提高能力了。

那些选拔考试,参加的人就会逐步减少了。

三、编外聘用人员的前途在哪里?现在编外聘用人员中还有一种想法或目标,就是想通过先在机关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岗位工作,然后再通过一些途径,不参加选拔考试成为在编人员,享受在编人员的待遇。

这种办法目前是行不通了的,逢进必考,是机关事业单位进人的基本原则。

作为编外聘用人员应当清楚,编外聘用人员在机关事业单位所从事的都是一些临时性、辅助性的工作,尽管其岗位与在编人员相同,但在编人员拥有的审批权、执法权等权力是没有的。

因此,在单位里,编外聘用人员既没有在编人员的权力,也享受不到在编人员的待遇。

想要享受在编人员的待遇,只能通过考试成为在编人员,成为正式工作人员。

很多人就是在这些岗位上,通过学习积累,考上了在编人员的。

如果没有能力考试成为在编人员,或者已不符合成为在编人员的条件了,自己又想在收入上有所提高,可能还是离开这一岗位,另外去找一个满足自己要求的工作比较合适。

如果确实没有什么好的去处了,也找不到什么好的工作了,就只能在编外聘用人员的岗位上工作了。

尽管这一岗位的待遇与在编人员的待遇有很大的差距,但与体制外单位的工作相比,收入还不算太低,工作稳定性也好,基本也不会失业,也算不上很辛苦,想从事的人还是很多的。

目前,编外聘用人员的管理还有不完善的地方,随着管理的完善,其待遇也会逐步规范,也会随着工作强度、责任大小以及相关行业的报酬、经济社会发展等情况规范其收入的。

相信,只要是工作能力强、认真负责的人,其工资待遇是会得到提高的。

以上是个人的见解,如有不当之处,请批评指正。

目前在机关事业单位中,确实存在了一部分购买服务的人员,他们的劳动关系属于人力资源公司,他们在机关事业单位工作,承担一部分的工作。

那么收入和前途的问题,确实值得我们思考。

一、政府购买服务人员和在编人员的区别。

1、合同主体不同。

购买服务人员的劳动合同方并不是事业单位,而是人力资源公司。

他们是人力资源公司派到单位来提供相关服务的人员,归根结底,还是人力资源公司的人员。

而我们的在编人员,签订的是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合同主体是事业单位,是占用事业单位编制的人员。

2、进入方式不同。

购买服务人员的合同方是人力资源公司,招聘工作人员没有很固定的方式,可以通过招聘会等各种方式进行招聘,招聘方式灵活,周期较短。

而在职在编人员,需要在组织人事部门的统一领导下进行招聘,严格执行逢进必考的原则,通过严格的笔试面试体检政审程序进入单位。

3、承担的责任不同。

这一点我们必须认识到,购买服务人员按照规定来说,是承担辅助岗位工作的,虽然在实际工作中,可能承担了一些其他工作,但是他们承担的责任还是比较小的,而且责任也不便于追究。

而我们的在职在编人员,有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管理,承担的责任要更大。

二、收入差距较大的原因分析。

那么购买服务人员和在编人员收入差距较大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1、财政供养方式。

在职在编人员的工资等收入是按照单位的性质,由财政部门按照全额差额自收自支等方式进行保障的。

而购买服务人员的工资收入,是由单位拨款到人力资源公司,由人力资源公司进行发放。

由于资金的限制,以及人力资源公司获取利润的目的,购买服务人员待遇必然与在职在编人员差距较大。

2、同工同酬并不违背。

当然收入不同是与同工统筹不违背的,首先不是一个主体的员工,第二岗位是不同的,所以这与同工同酬的要求并不违背。

三、未来的方向。

购买服务的管理越来越完善,国家也出台了一系列的管理办法,相信随着制度的完善,购买服务人员的工资待遇必然会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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