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百度文库,查看完整内容> 内容来自用户:梁红 合同编号:学校保安服务合同范本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 乙方: 为维护学校治安秩序,促进发展,甲方现聘用乙方保安人员进行保安服务,经双方协商达成协议,签订如下合同: 一、聘用人员:甲方聘用乙方2名保安队员。
二、聘用期限:自20xx年10月14日起至20xx年10月13日。
三、根据甲方的需要和委托,乙方承接甲方以下服务: 1、保安人员负责大门口摊点劝导、疏散,清理乱停乱放现象,保持大门内外场地等物整洁,保证进出畅通,尤其在学生上学、放学期间。
2、不定时地在校园内巡视,维护校内的治安秩序,制止滋扰闹事行为及其其他干扰教学工作的行为。
3、限制非学校工作人员、家长及外来学生进校,严格控制社会闲散人员进出校门,对确需进校人员要做好细致的登记工作。
4、严格管好学校财产,禁止学校资产流失到校外。
5、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学校管理;配合学校完成校内服务。
四、经费结算: 全年服务费总额43200元,服务费分两期付清,第一期于20xx年12月底付21600元;第二期于20xx年5月底之前付清剩余服务费,否则乙方有权中止保安服务。
学校把我们保安的劳动合同移交给保安公司来鉴定合同,保安不原意,学校有赔偿金吗?学校要求家长义务去学校做门卫,合理吗?很不合理,非常不合理,是不正之风,给教育抹黑。
作为学校,有权利、有责任、有义务去承担属于份内的工作,但却没有权利去要求家长,已经超越自己的职责。
同时也是自私的表现,家长有自己的工作,有自己的生活,有自己的事情,这样要求算干什么,是上指下派,还是让家长委曲求全,做免费义务工?能办起学就办,不能办就不办,不管是学校领导的要求,还是班主任的要求,都是不合理的行为,大错特错,学校必须及时整改,当今社会的教育环境不允许有任何给教育抹黑的行为出现,这种顶风上的要求,没有立足之地。
不管是学校领导或班主任老师谁的提出这样的要求,都是干够了的表现。
不管是出于何种目的?是出风头?还是学校办的好,让家长替宣传,为了便于更好的教育学生,不管出于何种目的,家长都没有义务和责任为学校打工,坚决抵制。
如果你是家长,向上级举报,社会需要正能量;如果你是学校领导,马上自省,打消这个念头,悬崖勒马,正义绝不会缺席。
一件事,是否合理,要有一个标准去衡量。
学校要求家长义务去当门卫,如果用"义务"去衡量,就将这个问题法制化了。
的确,我国没有任何一部法律说家长应该义务去学校当门卫,麻烦′的是也没有任何一部法律禁止要求家长当学校。
""法不禁止皆可为",因此这件事不能用法律去解释其是否合理。
学校和家长共同的目标是培养孩子,所以我们用"是否有利于孩子",家长是否自愿,作为评判此事是否合理的标准,最恰当。
千万不要学校政策一出来,只要不符合自己的利益就喊"不合理",仿佛同学校有仇! 一是提问者没有说明义务守门的时间,但我想应该不会长,顶多一天,几十个家长接力轮流。
二是提问者没有说明是自愿还是强制。
有时,老师的话就是命令,家长也可能把自愿理解成了强制。
三是家长要弄清学校的初衷究竟是什么。
是为了省钱,还是为了家长更好地了解学校,了解学生,家校联手教育培养孩子。
只有明确了时间长短,询问了家长愿不愿意,弄清了真实意图,才能判断是否合理。
为了反对而反对的人,他所反对的一切都不合理。
为了赞美而赞美的人,他赞美的一切都合理。
合理不怕指责,只怕偏见。
最后申明,如果时间不长,尊重个人自愿,为了孩子,我会立即报名参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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