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明,难得一个朗朗的天。
没有落雨纷纷,没有风沙飞扬。
徐徐的微风和艳艳的朝阳,在这个特殊的日子里,温情脉脉地关照着墓园里前来祭奠的人。
城市里不再允许焚烧纸钱,只有满目的鲜花,在阳光下姹紫嫣红,开得灿灿的。
父母墓碑前,有火红的康乃馨和鲜嫩的黄菊,它们不富贵,单纯地流溢着平淡和真切。
那也是厚道的父母一生不变的风格。
阳光照耀下的墓园,弥漫着略带压抑的温暖。
所有默默无语和热泪长流的人,都在表述着他们的思念,而长眠于地下的,无论高低贵贱、男女老幼,都在承受着真情——这份永不泯灭的人间大爱。
生死相隔,我陷入迷茫又清醒的状态,可半梦半醒之中,每每想到“我活着”,心中就总能涌起一股凄美。
尤其是沐浴着春光,遥望着绿草和树木,这感觉更加实在,容不得你犯傻。
我活着,我幸运,听起来象是广告语,实际上,我真的是珍惜这种活着的幸运。
活着是美好的。
人生不如意事常八九,这就更显示了活着本身的一种顽强,一种至美。
黄泉路上无老少,当我还有幸活在世上,并且身体健康时,就是生活赐予我的厚爱。
的确,行走在一个阳光明媚的世界里,能品到苦辣酸甜,能表现喜怒哀乐,能发泄七情六欲,能看见河流山川…这是一个快乐、美妙又痛苦的过程。
痛苦也是要有资格的。
有生命的人,才有资格痛苦,才有资格感受“冬天过去不是秋”,才可以在最后看见“柳暗花明”。
我还是经常想到父母,想着和实践着他们对我的很多忠告。
我不必经常检讨父母在世时,自己的那些大小过失。
我知道父母了解我,能原谅我成长中的任何缺点毛病;我也没有为过世后的父母大兴土木,建筑超豪华的墓地。
我爱父母,更了解和尊重他们。
他们带着平和的笑容,一辈子信心十足地打理着艰辛的生活,朴实得不会对他人萌生戒备之心。
他们不会喜欢儿女用这样的方式昭示富贵;那样地夸张金钱和时尚,他们会认为是欺世欺祖。
我只是按照他们的话,天天在修炼自己——安于平凡。
安于太平。
我一直把它当做从容,活着的一种从容 清明节,天空飘起雨点。
仿佛一个个调皮的孩子,大的小的在空中斜斜地密织着,朦胧了视野,也朦胧了人心。
清明节也是个朦胧的时节吧?扫墓、踏青,落泪或欣喜,其实我们缅怀失去的,又追求新的是否矛盾呢? 冒着雨,坐上车出发去扫墓。
车窗也成了一片朦胧,透过它向外望去,一片绿的,一片红的,一片黄的,模糊的颜色上加了一层灰。
看到形状却看不到轮廓,景物正如心情一样淡雅.随着一点点事物地逝去,目的地也越来越近.堵车了,是的,这一天所有人都不由自主地奔向一个目标,一种思念.下车步行,道路是泥泞的,鞋子被迎面而来的雨滴弄得潮湿,望着远方的小土堆,红色的泥土,高低不平,有一个巨大的洼地,蓄积了一大潭清水,呈现着淡青色.人头攒动,各种雨伞像是花朵,是这个朦胧的梦中唯一的鲜艳.也有没打伞的人,顶着雨,潮湿得溶进了景物之中. 走进墓园,一块块墓碑林立,大理石庄严肃穆,鸭子在清水中雨中成群地游动,拔动人们的心弦,是不是一种前奏?打着伞,鞠躬三次,心中却是一片空白,并不是对离去的人不想念,只是想更加坚强,因为人不能活在过去.老人落泪了,抽泣或默默地哭着,他们的追逐即将停止,可以解下那些伪装,赤裸地表达自己的想念.我望着他们的皱纹,苍白的脸上红肿的双眼,苍老的背影,那些还没有刻完的墓碑,等待和自己相伴一生的人,死后再去长相厮守,也许恍惚之间明白了清明节的真谛. 现实如此残酷,它一次次击打我们的心房,在现实生活中,我们倍受伤害,被迫戴上一副副假面,越来越虚伪,记不清自己原来的方向,清明一如既往不变的追寻.离去的人找到了最安静的归宿,缅怀他们就是回忆过去,寻找自己原来的方向与目标,也许是一种停歇整理心情后再决绝地走下去. 那么还是为了更好的明天,还是为了追寻未来.在眼泪凝聚的那一瞬间忍住并停止伤痛,过去和怀念并不是为了沉溺,还是为了更美好的明天.让这场雨抚慰你并清洗你,因为明天还有更加漫长的路要走下去.我们的目标仍旧在心中从未丢失.清明,是休息而不是停止.总有一天要比现在更加努力地走下去. 清明时节雨纷纷,路上行人欲断魂。
”这首诗杜牧写的诗大家一定都会背吧?清明节了,应该去坟前向各位前辈去祭拜,这都是我们晚辈的礼节嘛。
星期六下午就出发向。
妈妈、爸爸、弟弟、我和我的堂妹一家子,一起买好了祭拜的食物准备上山去。
很快,到了山下。
这座山说它陡峭,也不是很是很陡,说他平坦可是一眼望去这一座山看起来斜面很斜。
虽然说每年来这里一次,但是感觉上并不是很陌生。
我们在路途中,看到很多的坟墓,仔细一看,有一些的墓碑上面有一个五角心,上面的颜色已经淡化了。
后来我问奶奶才清楚了,原来这代表曾经为国家捐躯过的。
我真有想要上去祭拜一下,可是因为时间有限,没有许多的时间在这里耗,所以这个梦想只好作为泡影。
到了,终于到了。
我们摆好了祭拜的仪式,开始烧黄纸等扫墓必备的。
我拜好之后就开始在附近逗留,这附近有好多的茶叶,嫩嫩的,绿绿的,虽然说旁边有许多的坟墓不景气,可是,加上这春天的鸟叫声很茶叶的清香,好象旁边是隐身的。
我只顾自己差一点被他们落下。
到了最后的一站的时候,大家额头上都冒出了汗珠,我们来的目标也渐渐好象不是在扫墓,而是在采茶叶(希望在天堂的前辈们不要生气。
),我们采了满满的一戴子茶叶,看这茶叶,我似乎可以看到这茶叶被我们处理过的味道了。
这次去扫墓,我真是受益非深浅。
打点分!
都是()惹的祸作文650字中国的文学作品中有哪些精彩绝伦的食物描写?有没有觉得味道和记忆很像?木心写过一首《路菜》,最后一句是“人生在于体会,今时哪及昔时。
”看罢《红楼梦》,你暗自想,真真是尝尽了千般滋味啊。
一个“尝”字,牵连出多少往事。
从前大凡旅行路上吃食自理家里有人出门就得早备路菜重要的是汤料香菇虾米京冬那叫麻雀脚者笋的嫩枝晒干主菜当然火腿酱鸡腊鸭之类特制一种腌物号称家乡肉也后来上海流行肉松熏鱼糟蛋美味而且方便不必劳神费心可奈回想路菜毕竟醰醰有味人生在于体会今时哪及昔时。
出自木心·《云雀叫了一整天》食物的最大幸运是什么?遇到一个识货的食客?且慢,应当是遇到一个识货还会写的食客,比如我国知名的美食作家和餐桌历史学家汪曾祺先生,寥寥几笔把一道庵里素席上的香蕈饺子分析得头头是道香蕈汤一大碗先上桌,素馅饺子油炸至酥脆,倾入汤,嗤啦一声,香蕈香气四溢,味殊不恶。
这种做法近似口蘑锅巴,只是口蘑锅巴的汤是荤汤。
香蕈饺子如用荤汤,当更味重,但饺子似宜仍用素馅,取其有蔬笋气,不压冬菇香味。
冬菇当以凉水发,方能保持香气。
如以热水发,味减。
出自汪曾祺·《做饭》好吃的文人不只汪老这一家,好吃不是一件稀奇事。
二毛在《民国吃家》堪称“典型民国雅士的非典型吃货成长史”比如第一个说出“第一个吃螃蟹的人是勇士”这句话的鲁迅先生买一送一奉送的食螃蟹指南秋高稻熟时节,吴越间所多的是螃蟹,煮到通红之后,无论取哪一只,揭开背壳来,里面就有黄,有膏;倘是雌的,就有石榴子一般鲜红的子。
先将这些吃完,即一定露出一个圆锥形的薄膜,再用小刀小心地沿着锥底切下,取出,翻转,使里面向外,只要不破,便变成一个罗汉模样的东西,有头脸,身子,是坐着的,我们那里的小孩子都称他“蟹和尚”,就是躲在里面避难的法海……出自鲁迅·《论雷峰塔的倒掉》张岱也写过吃蟹,鲁迅先生跟他的奢华一比,显得异常接地气。
无怪乎张岱回忆说那是天厨仙供,惭愧惭愧。
食品不加盐醋而五味全者,为蚶、为河蟹。
河蟹至十月与稻梁俱肥,壳如盘大,坟起,而紫螯巨如拳,小脚肉出,油油如螾。
掀其壳,膏腻堆积,如玉脂珀屑,团结不散,甘腴虽八珍不及。
一到十月,余与友人兄弟辈立蟹会,期于午后至,煮蟹食之,人六只,恐冷腥,迭番煮之。
从以肥腊鸭、牛乳酪。
醉蚶如琥珀,以鸭汁煮白菜如玉版。
果瓜以谢橘、以风栗、以风菱。
饮以玉壶冰,蔬以兵坑笋,饭以新余杭白,漱以兰雪茶。
出自张岱·《陶庵梦忆》郁达夫的酒量和食量都是名声在外,据说酒量大的人食量也大。
他有一本书的主角就是食物,福州小吃中的肉燕让郁达夫印象深刻。
一两位壮强的男子,拿了木锥,只在对着砧上的一大块猪肉,一下一下的死劲地敲。
把猪肉这样的乱敲乱打,究竟算什么回事?我每次看见,总觉得奇怪;后来向福州的朋友一打听,才知道这就是制肉燕的原料了。
出自郁达夫·《饮食男女在福州》另一个著名酒鬼海明威,写了一篇小说让读者来嗅一嗅他的迷人酒气他太喜欢葡萄酒了,你知道的。
昨晚他带了一点回家,就是你喝的那种,还太新了一点。
是最近新酿的。
还没好,可他还是喝了一点,今天早晨他又放了一点到他的咖啡里。
你相信吗,加到咖啡里!他太喜欢葡萄酒了。
有一次他打了一只长耳大野兔,想让我用葡萄酒调的酱汁来烧,一种黑色的酱汁,葡萄酒、黄油、蘑菇、洋葱,什么都往里面放,用来烧兔子。
我的天哪,我做出了那种酱汁,他全吃掉了,还说,酱比兔子肉还好吃。
出自海明威·《怀俄明葡萄酒》跟我们许多人一样,梁晓声离开上海时去吃了阳春面,用食物饯别一段岁月。
我说就来一碗“阳春面”。
她说有两种价格的——一种8分一碗,只放雪菜;另一种1角2分一碗,加肉末儿。
我毫不犹豫地说就来8分一碗的吧。
依我想来,仅因一点儿肉末的有无,多花半碗面的钱,太奢侈。
她又说,雪菜也有两种。
一种是熟雪菜,以叶为主;一种是盐拌的生雪菜,以茎为主。
前者有腌制的滋味,后者脆口,问我喜欢吃哪种。
我口重,要了前者。
并没坐下,站在灶间的窗口旁,看着她为我做一碗“阳春面”。
我成了复旦学子以后,才知道上海人将一种面条叫“阳春面”。
为什么叫“阳春面”,至今也不清楚,却欣赏那一种叫法。
正如我并不嗜酒,却欣赏某些酒名。
最欣赏的酒名是“竹叶青”,尽管它算不上高级的酒。
“阳春面”和“竹叶青”一样不乏诗意呢。
一比,我们北方人爱吃的炸酱面,岂不太过直白了?那我该叫大嫂的女子,片刻为我煮熟一碗面,再在另一锅清水里焯一遍。
这样,捞在碗里的面条看去格外白皙。
另一锅的清水,也是专为我那一碗面烧开的。
之后,才往碗里兑了汤,加了雪菜。
那汤,也很清。
出自梁晓声·《歌声在桥头》读不完《追忆似水年华》?不着急,先来一口小玛德莱娜蛋糕,《追忆似水年华》之魂。
我到莱奥妮姨妈的房内去请安,她把一块“小玛德莱娜”放到不知是茶叶泡的还是椴花泡的茶水中去浸过之后送给我吃。
见到那种点心,我还想不起这件往事,等我尝到味道,往事才浮上心头;也许因为那种点心我常在点心盘中见过,并没有拿来尝尝,它们的形象早已与贡布雷的日日夜夜脱离,倒是与眼下的日子更关系密切;也许因为贡布雷的往事被抛却在记忆之外太久,已经陈迹依稀,影消形散;凡形状,一旦消褪或者一旦黯然,便失去足以与意识会合的扩张能力,连扇贝形的小点心也不例外,虽然它的模样丰满肥腴、令人垂涎,虽然点心的四周还有那么规整、那么一丝不苟的绉褶。
但是气味和滋味却会在形销之后长期存在,即使人亡物毁,久远的往事了无陈迹,唯独气味和滋味虽说更脆弱却更有生命力;虽说更虚幻却更经久不散,更忠贞不矢,它们仍然对依稀往事寄托着回忆、期待和希望,它们以几乎无从辨认的蛛丝马迹,坚强不屈地支撑起整座回忆的巨厦。
出自普鲁斯特·《追忆似水年华》金庸先生笔下的吃蜈蚣,还原了对待高级和小众食材的匠心精神。
只见洪七公取出小刀,斩去蜈蚣头尾,轻轻一捏,壳儿应手而落,露出肉来,雪白透明,有如大虾,甚是美观。
杨过心想:“这般做法,只怕当真能吃也未可知。
”洪七公又煮了两锅雪水,将蜈蚣肉洗涤干净,再不余半点毒液,然后从背囊中取出大大小小七八个铁盒来,盒中盛的是油盐酱醋之类。
他起了油锅,把蜈蚣肉倒下去一炸,立时一股香气扑向鼻端。
杨过见他狂吞口涎,馋相毕露,不佃得又是吃惊,又是好笑。
洪七公待蜈蚣炸得微黄,加上作料拌匀,伸手往锅中提了一条上来放入口中,轻轻嚼了几嚼,两眼微闭,叹了一口气,只觉天下之至乐,无逾于此矣,将背上负着的一个酒葫芦取下来放在一旁,说道:“吃蜈蚣就别喝酒,否则糟蹋了蜈蚣的美味。
”出自金庸·《神雕侠侣》木心也喂鸽子,比梁朝伟厉害的地方在于,他用的是鱼子酱。
礼物太精美受礼者不配千元美金买十四盎司鱼子酱街头喂鸽群绝笔的心情日日写诗再无什么可悦悦温带而春而夏而秋而冬何其壮丽的最后的审判最后会来,审判不来何其寒怆的没有审判的最后。
出自木心·《我纷纷的情欲》庄子在《逍遥游》里举了一个小栗子适莽苍者,三餐而反,腹犹果然;适百里者,宿舂粮;适千里者,三月聚粮。
用口腹之欲来说明认清个人与外物之间的分寸,这叫食以载道,境界实在是高啊。
---------------------------------------------------我是读书有益的彩蛋----------------------------------------------------不小心吃太多以后如何为自己开脱:“世人但有殊癖,终身不易,便是名士。
” ——语出袁宏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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