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尔基说过:“读了一本书,就像对生活打开了一扇窗户。
” 培根说过:“读书给人以乐趣,给人以光彩,,给人以才干。
” 我觉得:“书就像神秘的宝石,里面藏着无限价值;书是知识的宝库,使无知的人变的博学、多才;书就像忠实的朋友,在你遇到困难的时候,总会默默给予你帮助和支持。
”所以,我爱书,甚至爱书爱到痴迷的程度。
我隐隐约约的记得,在我很小的时候,妈妈每天下班回来,总会把我抱在她的腿上,手里拿着一本故事书,一篇一篇给我讲。
我总会静静的坐着,津津有味的听着,仿佛自己置身于书中所描绘的世界。
妈妈讲到精彩之处,我还会使劲的拍手,那一刻,妈妈总会欣慰的看看我…… 上二年级的时候,我拥有了第一本属于自己的文字书——海底两万里。
那天晚上,我正在聚精会神地写着作业。
妈妈把一本书递到我的面前,我定睛一看,在书的封面上画着一幅神秘的图画:一个戴眼镜的科学怪人,正坐在一艘鱼形的怪船中开怀大笑。
几只全身布满彩色条纹的石斑鱼,正围着怪船游来游去,似乎在打量这个闯进他们世界的不速之客。
我立刻被它深深吸引住了,立刻从妈妈的手中抢过书来,立刻翻开书看了起来。
管他什么作业,先放到一边去了。
书中的怪鱼,勇敢机智的尼摩船长,此时已经成为了我的一切。
不知过了多长时间,我突然听到妈妈的叫声:“辰辰,作业做完了没有。
”,直到这时,我才想起作业还没完成,匆匆忙忙的补完作业后,我把书偷偷带到被窝里。
夜深了,家中静悄悄的。
我又轻轻的把书翻开,和书中尼摩船长一起继续神游奇妙的海底的世界…… 第二天醒来时,我发现那本书还被我牢牢地抱在胸口上。
接下去的几周,那本书白天陪我去上学,晚上陪我睡觉。
他简直就成了我生命的一部分。
从接触《海底两万里》这本书开始,我嗜书的情结,一发不可收拾。
我迫不及待地走入了书的世界了。
书展示给我的比我想象的还要多,那是一个与现实世界完全不同的奇幻世界,那个世界比现实世界还要丰富、要奇妙。
《一千零一夜》、《格林童话》、《十万个为什么》、《昆虫记》……,象漩涡一样一下就把我吸到书海的海底,久久不能浮出水面。
书陪我渡过欢快的时光!书籍将成为我的终生朋友! (2) 我和书. 书是兄弟,这句话听起来有点江湖义气。
古人在书中找到了颜如玉,找的了黄金屋。
而我看来,书就是书。
就像船的锚一样,起落之间本已举无轻重,无须再添加任何修饰。
当读书不是为了考取功名利禄,不是为了说话时滔滔不绝时,我和书便拥有了一片简单的快乐。
每天早上,当我用手去关烦人的闹钟时,手指先碰到的是一排光溜溜的书脊。
那份奇妙的感觉会使一整天都有好心情。
夜里被它们挤得缩手缩脚的不快也早已得驱散得无影无踪。
溜去朋友家玩,看见他们家一整墙是书被锁在柜子里,散发着一种银灰色的光泽。
这时,我的希望便是这些书应该有人去品位,去欣赏。
不让这些书变成寂寞的经典,无人去喝彩。
我自己的书,每一本都是宝贝。
买来以后,先要用餐巾纸拂去上面的灰尘,然后包好书皮。
但是,我不会马上去读,而是一页一页地翻着。
用手指去摩挲书中每一个字迹的纹路,让幽幽的墨香弥漫在静谧的空气中。
写完了该写的作业,见完了该见的朋友,我会找一个安静的下午,坐在屋子的角落,静静地读书。
我会进去书的世界,倾听书的话语,和书默默交谈。
而此时,我便拥有了一份真正的快乐。
暂钱买书的辛苦,去买书的汗流浃背,一切都已不再重要,因为这和读书的快乐相比,根本不算什么。
我和书,总有说不完的故事…… (3) 书籍,是知识的宝库,让我们变得博学多才;书籍,是五彩生活的万花筒,教会我们品味生活;书籍,是大千世界的缩影,让我们看透世界;书籍,是滋味甘醇的美酒,让我们回味无穷……甚至在我还不认识一个字的时候,我已与书结下了不解之缘。
懵懂——追求 小时侯的我,跟别的小孩子不大一样,别的小孩子爱玩,而我就爱安静地坐在椅子上看故事书,而且一有空就让奶奶给我讲故事。
也就因为这样,我很小就会认字,我在3岁的时候就能背下600首唐诗。
上小学后的我爱陶醉于文学殿堂之中。
《钢铁是怎样炼成的》在那千百次顽强的拼搏中,从那无数钢铁般的战士身上,我逐渐认识到了生命的意义,找到了灵魂的归宿。
“三毛”的遭遇让我更加感受到自己生活的幸福,“头悬梁,锥刺股”的典故则时刻鞭策着我前进。
“鲁滨逊”使我拥有爱追求,好探索的精神。
沉浸——获取 《读者》,一本令我爱不释手的刊物。
平时,我在完成紧张的学习后,就会拿出《读者》,开始在文章美妙的字里行间游走,沉浸于获取知识的喜悦里,忘情于纸页之间,陶醉于佳作之中,那种快乐,在当时是其它任何一种感觉也无法比拟的。
渐渐地,我脑海里的“词库”开始丰富起来,写出来的文章也开始变得优美
作文我和书的故事怎么写朋友们,来说说你和书的故事吧?我与书的缘分,大概应该有20几年了吧,记得应该是从我在单位做图书馆的管理员开始。
上学时候看书那是为了考试,后来工作了看的最多的是专业书,工作需要吗,硬逼着自己学,后来有个机会单位的图书馆没人管,领导就征求我意见,业务时间管理图书馆,那会每天中午都呆在图书馆,没事干,就开始了我的读书生涯,后来就成为了习惯,看书成了有意思的事,图书馆的书品种多,什么行业都触及,没事看看,生活中的一些问题也到书中来解决,慢慢的生活经验也丰富了。
自从有了智能手机,现在习惯了在手机上看书,查资料,做什么事情都离不开了手机,手机是方便了很多,但是利弊还是有的,手机的内容五花八门,因此导致从懂事的孩子到年长的老人,都沉迷于手机,眼睛坏了,时间耽误了,很多重要事情忘记了,有的甚至于因为手机而丢了命,手机的弊端还是很多的。
因此我个人还是更提倡看书,我更留恋当年看书的时光,那会休息时间的图书馆总是聚集着很多人,默默的看着自己喜欢的书,那种气氛现在是找不到了,现在看到的是不管在哪里都低头看手机的人。
我是绿叶儿lv,我来说说和书的故事。
从我识字起,我就喜欢上了书。
上世纪七八十年代,在农村来说书是奢侈品,普通人家哪里会有什么书。
我家二姑姑是村上的民办教师,家里就有几本杂志,几本小人书。
那几本小人书我记得滚瓜烂熟,哪个人物在哪一页出现,做的什么动作都十分清楚。
后来,我们公社开了一间图书室,小叔叔从部队转业后,经常去借书回来看。
由此我看到了一些名著,比如《水浒传》《三国演义》,但当时我只是囫囵吞枣,对里面的内容似是而非。
工作后的不久,我在报纸上看到一个有奖问答,就把答案寄了过去,半年后,居然收到了奖品,是一套四大名著,可把我高兴坏了。
到这时,我才拥有了完全属于我的书。
经济渐渐宽裕后,我就爱在重庆渝洲交易城的旧书市场去淘书,那里面的书种类繁多,普通一点的五元一本,好一些的十元一本,每次我都满载而归。
渐渐地,家里的书越来越多,陆续增加了两个书柜,还是显得拥挤。
只是现在手机上什么都能找到,读书相对来说没有看手机方便,因此我的好多书都束之高阁。
但时间充裕时,我还是爱泡一杯清茶,握一卷诗书,享受悠闲时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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