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百度文库,查看完整内容> 内容来自用户:文海轻舟98 XX年度学校安全生产自查报告XX年度学校安全生产自查报告 为更好地贯彻落实市教育局《关于认真排除安全隐患切实做好冬季学校幼儿园安全工作的通知》精神,进一步规范完善了各项制度,建立了安全工作台帐,目前学校安全稳定,教学秩序井然。
学校五月份安全检查情况如下: 一、宣传教育 按照文件精神和校长批示,进一步抓好落实整改、完善制度,明确责任。
我们首先进行了宣传教育,学校政教处、安全保卫科利用升旗仪式、校园广播、宣传栏、班级黑板报、主题班会等形式,让广大师生掌握安全防范知识,自觉做好“防火、防滑、防拥挤踩踏、防触电、防盗、防溺水、防煤气中毒”等工作。
张贴了市局下发的“安全简报”,并且在升旗仪式上,要求各班安全委员协调班级安全员(寝室室长)做好安全防范工作,严禁学生“恶作剧”行为的发生。
二、安全检查小组集中对校园各处学生集中的地方进行了彻底检查,看有无老化用电线路,学校内的各种用电设施,消防安全和疏散通道,疏散指示标志是否清晰,楼梯间照明灯是否齐全有效等。
制订了10多种安全应急预案及活动方案,选择其中的2项进行了演练,进一步提高了师生的安全意识和应急、自救、自护的能力。
三、强化了交通安全措施。
我校近期在校门口划了斑马线,设置了明显的警告标志,提醒司机和同学增强安全意识,遵守交通规则,了解和掌握交通安全常识,严防各种交通事故的发生。
每次周六下午放学时学校政教处、安全办总是提醒同学注意
实验学校校园欺凌专项治理自查报告周六周日以及节假日学校安排教师巡河保证学生安全,您怎么看?周六周日及节假日让教师巡河,应当让教师分成小组,每个片区都有人负责,管护学生的安全和学习。
如果在管护过程中,有安全事故发生,教师必须负全责。
而且还要以批评教育为主,一旦有体罚现象,还要给学生和家长道歉,不行的话,还要赔钱以求原谅,保住自己的饭碗。
这就是现在教师的地位,虽然上面一再强调,要教师一心一意地专心教学。
但是,各种各样的工作还是被推给老师。
不知道大家有没有过这样的生活,被多种多样的工作逼得焦头烂额的时候,心情焦躁。
在教育教学中,有时候过于急躁,对待学生难免失去耐心,但出了问题,有那个人会站在教师的角度考虑呢?这就是现在教师的寿命越来越短的致命原因。
谢邀。
这是“教师责任无限化”的典型现象。
什么叫“教师责任无限化”呢?就是只要与“教师”沾边的,就需要教师负责,而不管这件事原本责任是哪一方,与之相似的是“学校责任无限化”。
因为是为了保证“学生”的安全,“学生”与是学校的学生,是教师的学生,因此就应该由学校安排教师巡河,至于周末和节假日学生的管理责任人是家长,那无关紧要,因为“毕竟还是学生”。
看似是学校安排教师巡河,实际也是被迫无奈,压力是来自个别糊涂家长、个别不良媒体以及“葫芦僧判葫芦案”的当地教育主管部门。
这个“壮举”的起源很可能与一起暑假安全事故有关,或者此事件的影响。
暑假期间,有几个孩子偷偷溜出家门,结伴游野泳,结果不幸在河中溺亡。
家长本着“学生是学校的学生”,抬着孩子去学校“讨说法”。
学校责任人出面表示同情,并表示学校在平时都开设安全课,假期前也专门进行过专题安全教育。
但是家长不听,执意要求赔偿。
个别媒体也兴风作浪,在网络上发布发带节奏的报道。
这家媒体是先拿着稿件去学校要求“买下”,学校没同意,于是转而联系你往孩子的家属,商定赔偿金的分成,然后发在网上开始“运作”。
持续好几天后,社会舆论影响太大,加上很快就要开学,教育主管部门从中“协调”,学校“补偿”家属一部分资金,最后不了了之。
估计是这起事件的影响,万一在发生类似情况,学校也好以“安排教师巡河”为由“减轻责任”。
其实,这根本不在学校和教师工作职责之内,但是因为“赖怕了”,不得不出此下策。
如果真正按照法律来分析,学校开足开全了安全课,并以主题班会、主题活动等形式开展了安全教育,宣传教育到位,就已经履行了职责。
至于假期和周末,是由家长担负学生安全教育和监管责任的。
因为监管不力导致孩子受伤害的责任人是家长,最应该受处分的是家长。
但是因为孩子的离去,家长作为受害者不仅“免除了”责任,还可以去学校“赖”上一笔钱,可能还受到某些人的舆论支持。
正是因为“维权意识”过重,“法律意识”过轻,学校、教师、家长和社会等教育责任界限不清,过多的“沾边”的责任全推到学校和教师身上,已经大大影响了教师的“主岗主业”。
今年年初,教育部明确提出为教师“减负”,不要让教师做“表哥”“表叔”,这是一条减轻过多行政干预的值得点赞的举措。
也希望能在职权范围上进一步厘清,让教师去做并做好该做的份内事,不要让老师做“三头六臂”才能完成的份外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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