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安石变法内容

王安石变法内容,第1张

王安石变法内容 王安石变法内容概述 王安石变法采取什么措施王安石变法的内容是什么?王安石变法的内容以及影响王安石变法的内容是什么,司马光为什么反对?

王安石是继商鞅之后,古代历史上最杰出的政治家,他在后半生致力于改变宋朝积贫积弱、暮气沉沉,社会矛盾突显的整体面貌。

于是在开明的神宗皇帝(赵顼)支持下,主持了轰轰烈烈的变法革新,史称王安石变法。

由于变法开始于神宗熙宁二年(1069年),结束于神宗去世的元丰八年(1085年,因此又称熙宁变法或熙丰变法。

然而,变法过程雷声大雨点小,1069年新法开始艰难推行,1075年王安石第一次遭贬谪,1076年被剥夺宰相之位,整个变法遭到旧党及士大夫、豪强、显贵们疯狂抵制。

随后,在王安石下野到去世的九年里,新法实施“余音嫋嫋,不绝如缕”,又如一只回游产卵的鲑鱼,拼命的逆流而上,去完成延续后代的使命。

但触碰多数人利益的新法如同一条纤细的螳臂,最终被保守派(旧党)拙重的车轮碾碎。

王安石的变法虽然失败,但他的政治理念却在历史树起了一道永恒的丰碑。

因为他的出发点无孔不钻,涵盖了宋朝社会的方方面面,如同一剂治病祛根的猛药,势必让病入骨髓的大宋王朝来个脱胎换骨的改变。

所以,他忧国为民的务实态度更被后人奉为精神圭臬,斯人已去,悠悠余思,千年不绝。

那么王安石变法的主要内容是什么?概括总结如下。

(王安石画像)王安石变法的内容十条一、确立预算制度,控制预算。

王安石创立“计划部”,分设度支司、户部司、盐铁司,并将三个司总揽于一身。

对行政管理做合理改进,严厉制止私人挪用和吞没公款,这样每年可为国家省去四成“肉饱子”开支。

二、建立政府储蓄粮食制度。

过去,地方行政区每年需向中央定额上缴以粮食为主的税赋,定额的弊端是丰年与欠收不能互补,而千里转运,耗费甚巨。

王安石颁布“均输法”,以货币代替实物纳税,免去运输成本。

另外在当地设行政中心设立专用仓库,每遇丰年购入粮食储备,杜绝欠年对百姓的搜刮。

三、建立政府货款制度。

每到青黄不接的季节,政府主动为农民提供低息贷款,只需田中青苗做为信用保证,以助他们度过难关,收获之后,如数归还。

这样一来,农民可以绕过地主豪绅高利贷的盘剥,这套项制度又称“青苗法”。

四、清查漏税耕地和整理田赋。

宋朝土地兼并现象很严重,而士大夫豪强又故意隐没田籍,逃避赋税,双重获利。

王安石对全国耕地,加以清查,共查出三百六十万亩之多,数额之巨,触目惊心。

后用颁布“方田均税法”,重新评估全国土地,依照肥瘠程度分为五等,肥地多税,贫地减赋。

五、建立平抑物价制度,专设“市易务”机构。

此法首先在首都开封实施,物价低廉时政府买入屯积,物价上涨时平价卖出。

另外“市易务”还兼营银行,百姓只需丝绸或不动产抵押,即现实便捷贷款。

六、建立公平劳役制度。

王安石颁布“免役法”,规定每一个成年男子,不论身份高低贵贱,都有为国家服劳役的义务。

如果想免除劳役,必须交纳代金,再由政府雇人充当。

七、加强国防训练,淘汰老弱残兵。

宋朝国防驻军由首都到边疆做不定期更调,目的在于造成兵将不熟的局面,防止叛变。

国防军数目庞大,每年所需费用开支占去全国总收入的三之二。

可是每遇战事,又不堪一击。

王安石强迫老兵退役,废止“更戍法”,国防军也不再轮调,而且要永久分屯到重要地区,由专属将领加强训练,互相了解,做到如臂使指,机动高效。

八、更新武器,实现装备现代化。

王安石设立中央直属的军器监,征求新式武器图样设计,不断推陈致新,淘汰全部落后武器。

九、颁布保甲法,建立加强人民基层组织。

集合“管”、“教”、“养”、“卫”于一称为“保”的单位,“保”有大小之分,由组成“保”的家庭数量决定,一般十户可为一“保”,五十户为一“大保”,五百个家庭为一个“都保”。

职能是守望相助,及时纠察乱纪之人。

并且由一家有两个青年的家庭选出一个充当“保丁”,农闲时集中训练,以加强职业素养。

十、改进考试科目和学校课程。

取消至唐朝以来的由诗赋及帖经组成对“五经”的填空白试法,改为考试议论文,培养青年独立思考的能力。

另外,王安石除了将本人所著《三经新议》做为主要教材外,还教授地理学、经济学、史学、法学、医学。

(司马光画像)变法图强,国之大计。

然而,变法就意味着直接或间接分食既得利益者的蛋糕,因此会被这部分人视为洪水猛兽。

于是,他们会挟着诸如引发天灾、触怒他国等层出叠见的“正当理由”,群起而攻之,最终将新法淹没在他们“大义凛然”的疾呼与吵闹中。

那么司马光为什么会反对王安石变法呢?原因并不复杂,因为司马光无法儒家思想束缚,缺乏政治远见。

不可否认,司马光是一位卓越的文学家,他那部通天巨著《资治通鉴》,洋洋洒洒记载了从公元前403到公元后959年共计一千四百多年的政治编年史,但是他还算不上一个合格的政治家,他的治国境界止步于传说中的用石头砸大缸。

司马光反对所有古代没有的东西,拒绝任何改变现状的措施。

司马光曾与神宗皇帝有过一段生动的对话,很能说明问题。

(宋神宗画像)一日,神宗问司马光:“公元前二世纪的西汉王朝,如果一直守者它第一任宰相萧何制定的法律规章,不加改变,你认为可以吗?”司马光不加思索,滔滔不绝回答说:“当然可以,岂止西汉可以,即令公元前二十三世纪的那些帝王和他们的夏、商、周王朝,所制定的法律规章,一直用到今天的话,也都是完善的。

西汉皇帝刘彻(汉武帝)改变祖宗的法,盗匪遂遍中国。

刘奭(汉元帝)改变父亲的法,西汉王朝因之衰弱。

所以,祖宗所制定的法律规章,绝不可有任何改变。

”王安石为宰相期间,为了推行新法,将司马光贬斥到洛阳。

神宗去世后,十岁的儿子赵熙即位,对新法耿耿于怀的高太皇太后马上召回司马光,并委任宰相之职。

其实,司马光只当了一年宰相就去世了,但是却他利用有限的时间,将新法全部停止,所有的新法新制度,全部撤销,一切恢复原状。

因此,司马光反对待新法的态度,遂成了那部分目视新法而如坐针毡、慌恐不安人的形象大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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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宋神宗即位,国库空虚,神宗立志要强大北宋,承认赵光义死于西夏箭伤,以每年要用钱粮去买大宋平安为耻。

他想收复失地,消灭西夏。

于是这就有了王安石变法。

王安石变法的主要内容大体可以分为三类:一、关于国家财政经济上的改革(1)均输法:就是国家设转运使,负责平衡各地和中央政府的产品需求。

说到底就是,朝廷等于出资办了一个买办公司,京城需要什么,各地都出产什么,由国家买办公司决定用什么价钱到什么地方去采购,然后再向官员,人民出售。

国家就在卖与买中赚钱。

这一条实际上让原来的富商的利润变成了国家的利润。

(2)青苗法:各个地方政府在每一年的正月和五月两次贷钱,谷给农民,然后利息为二分,一年是四分。

这个最主要是帮助农民解决青黄不接的问题。

就是国家拿钱借给农民,解决农民吃饭问题,好了,等庄稼丰收了,再加两层利息还给国家。

青苗法实际上救济农民,杀富户。

道理很简单,原来是富人放高利贷赚钱,现在由国家放贷,这个就掐死了那些大富豪的财路了。

青苗法的出台,变法和守旧派就出现了你死我活的斗争。

青苗法非常有名,几乎成了王安石变法的代名词。

(3)农田水利法:有各地大力兴修水利工程,需要的人工和材料则由当地的居民按等级分派。

这项工程如果单靠民办是不行的,所以不足部分由政府借贷,利息为一分。

这个新法允许任何人去开垦荒地,任何对农业有好处的,比如修堤、挖渠、蓄水等等,国家都鼓励。

农田水利法组织人力开荒种田,扩大收入,对当时的农业生产的发展起了一定的促进作用。

(4)募役法:就是把原来的按照主户户等充当差役的办法,改成由州县政府出钱募人应役。

募役的费用就由主户的户等高下来分配。

原来有差役的人家就负担人家要的“免役钱”,原来享受免役特权的主户就要按照等级出“助役钱”。

比如,你是上等户,想逍遥,对不起,拿钱来。

这个新法这样可以使农民免除苛刻的差役,保证了农业生产的生产力。

但是也是王安石变成了全体特权集团的死敌。

(5)市易法:由政府出资金,在开封设:市易务。

平价收购不容易脱手的货物,等到市场缺货时再卖出去。

这个改革打击了当时的大商人的利益,让他们失去了垄断市场,平价了市场经济,但是却遭到当时的反对派的激烈反对。

(6)方田均税法:方田对土地进行测量,将亩数、主人的姓名、土地的好坏都登记在测;均税是将清查后的土地分为5等,然后再定税率高低。

这项法令对大量隐瞒田地的大地主不利,因为遭到他们的坚决反对。

二、军政方面的改革。

1,置将法:这是针对宋朝以来一直“兵不知将,将不知兵”的局面,中央把禁军分成若干个管辖区,然后由固定的军官去训练。

这样,使兵知将,将知兵。

置将法的改革加强了北宋的军队建设。

2、保甲法:把农户加以编制,十家为一保,五保为一大保,十大保为一都保。

农闲时集合,练习武艺,夜间轮流值班。

以大保为单位,巡行乡里,捕捉盗贼,用民间的力量来维持当地的治安。

而且,他们每个人都会尽心尽职。

巡逻抓人就得有功夫,所以他们会定时定期训练,战斗力不断增强,国内治安更加得到安全保证,为裁军做好准备。

这个改革还加强了中央对地方的控制。

三、教育和科举上的改革1,在教育上,主要是广建学校,在太学实行“三舍法”。

初入的为外舍生,外舍生经过考试升为内舍生,内舍生经过考试升为上舍生。

上舍生成绩优异的,可以直接参加省试,殿试。

2,颁发《三经新义》作为学校统一教材。

此书由王安石对《诗》《书》《周礼》重新注释,故名《三经新义》。

3,在科举改革方面废除了明经,诸科,只以进士科取士:举人不再考诗赋,帖经,而考经义和策,论。

王安石的变法对于北宋的生产和经济上都有一定的推进作用,但是由于变法触动了帝国大官僚,大贵族,大地主的利益,因而收到了他们猛击,新法实施举步维艰。

司马光反对新法,第一他很守旧,他认为祖宗之法不可动。

第二,王安石的新法也冲击了他这一类型的士大夫,损害了他们的利益。

第三,由于新法步伐过急,让他看到了弊端,所以他为首坚决反对改革。

直到他废除新法,使本来稍有好转的大宋,再次积弱积贫,最后走向灭亡,我认为司马光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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