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大中专档案存放

天津市大中专档案存放,第1张

天津市大中专档案存放

天津市大中专档案存放在生源地、高校或者工作所在地的公共服务中心

1、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师范类回生源地的教育局或者教育局下面的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非师范生回生源地的公共服务中心(人才市场有些地方也叫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2、到不具备档案保管权限的单位工作,民企、私企等。档案可以回生源地或者工作所在地的公共服务中心。

3、到具备档案权限的单位工作,2015年以后的毕业生档案在工作单位。2015年以前有可能在生源地的公共服务中心。师范类毕业生有可能在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

4、毕业后出国深造,档案-般在生源地的公共服务中心。

5、暂缓就业,这一类档案在2年的择业期内(有些地方是3年),档案可能保管在学校招生就业指导中心。有些高校也叫档案馆。

补充资料:

档案般存放机构有以下几种:

1、人才市场:户口所在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劳动保障局或人社局。

2、报到证签约单位:毕业时报到证的报到单位(签约单位或者签约单位委托存档的人才)。

3、毕业学校(颁发毕业生最高学历的毕业大学)。

4、企事业单位:具有人事权的事业单位,股份制企业和国有企业人事部门或者企事业单位委托的人才中心存档。特别被兼并、破产、转制的国有企业(或企事业单位),人事档案存档由事业单位,股份制企业和国有企业人事部或者企事业单位委托的人才中心存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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