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85高校的二级学院的院长属于副局级或者正厅级。
我国高校行政级别划分:
一、副局级大学
985高校中的三十二所(含副大军区级的国防科技大学)列为副部级大学。
二、正厅级大学
除去32所副部级的所有一本院校和二本院校,包括211高校; 副厅局级:高职高专院校。
三、副厅级大学
高职高专院校。
所以985高校的二级学院的院长属于副局级或者正厅级。
扩展资料:
副部级高校名单:
1、北京区(7所):清华大学、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北京理工大学、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北京师范大学、中国农业大学
2、天津区(2所):南开大学、天津大学
3、东北区(3所):哈尔滨工业大学、吉林大学、大连理工大学
4、陕西区(3所):西安交通大学、西北工业大学、西北农林科技大学
5、上海区(3所):复旦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同济大学
6、江苏区(2所):南京大学、东南大学
7、湖北区(2所):武汉大学、华中科技大学
8、湖南区(2所):中南大学、国防科技大学(副大军区级)
9、安徽区(1所):中国科学技术大学
10、福建区(1所):厦门大学
11、广东区(1所):中山大学
12、浙江区(1所):浙江大学
13、四川区(1所):四川大学
14、重庆区(1所):重庆大学
15、山东区(1所):山东大学
16、甘肃区(1所):兰州大学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大学行政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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