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2013级学生为例,转专业的规定如下:
1、原则:
各专业转出学生人数不得超出本专业(类)人数的10%;
2、资格:
(1)必须是本校2013级本科生(不含正在休学、保留学籍的学生);
(2)无违反法律法规或校规校纪行为且品德优良;
(3)2013—2014学年应修必修课成绩全部合格(不含辅修、双学位课程成绩),无补考科目、无重修科目;
(4)依据2013—2014学年应修必修课平均学分绩点,成绩排名在本专业前50%的学生可依次申请转专业;
(5)以下各专业的学生不允许转专业: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音乐学、绘画、动画、广播电视编导、戏剧影视文学、舞蹈学、学前教育、播音与主持艺术、人力资源管理(中外合作办学)。
3、接收:
各学院根据本院各专业教学条件、就业情况,制定2013级本科生转专业(类)接收计划,接收人数原则上为各专业(类)学生数的15%。(校本部各专业接收计划的16%分配给医学类各专业学生,医学类各专业接收计划的16%分配给校本部各专业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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