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通俗理解 工程变更也就是合同变更,是指对合同中的工作内容作出修改,追加或取消某一项工作。签证”指在施工过程中实际发生的图纸以外的东西,或者说是原预算中未考虑的内容,可能产生工程费用和有必要作为现场记录而形成的文字性的东西。
二、工程签证单、工程联系单、设计变更单、工程洽商记录之间到底的区别 1、工程签证单可视为补充协议,如增加额外工作、额外费用支出的补偿、工程变更、材料替换或代用等,应具有与协议书同等的优先解释权;2、工程联系单可视为对某事、某措施可行与否、变更替换或代替等的请求函件。甲、乙双方的联系单反映出一个工程的进展过程,是索赔等的强有力的证明材料。3、设计变更是指设计单位对原施工图纸和设计文件中所表达的设计标准状态的改变和修改。由此可见,设计变更仅包含由于设计工作本身的漏项、错误等原因而修改、补充原设计的技术资料。设计变更费用一般应控制在建安工程总造价的5%以内,由设计变更产生的新增投资不得超过基本预备费的1/3。4、工程洽商记录主要是指施工企业就施工图纸、设计变更所确定的工程内容以外,施工图预算或预算定额取费中未包含而施工中又实际发生费用的施工内容所办理的洽商。
三、其他解释 1、项目管理中的变更指项目干系人常常由于各种原因要求对项目计划进行修改,甚至重新规划,这一类修改或变化叫做变更。 2、施工签证是工程承发包双方在施工过程中按合同约定对支付各种费用、顺延工期、赔偿损失所达成的双方意思表示一致的补充协议,互相书面确认的签证即成为工程结算或最终结算增减工程造价的凭据。(1)工程签证是双方协商一致的结果,是双方法律行为;(2)工程签证涉及的利益已经确定,可直接作为工程结算的凭据;(3)工程签证是施工过程中的例行工作,一般不依赖于证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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