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长这番话根本不是“逐客令”,而是“闭嘴令”!你完全曲解了校长谈话的意思。
校长说:“对学校有不满意见,可以调走啊。
”这是一个假设复句,意思即:假如你对学校有不满意见,那么可以选择调离,反过来,你如果对学校没有不满意见,你就可以不用调离。
调离的被动后果是由不满意见导致的,校长用让你调离相威胁,无非是要你闭嘴,不再“妄议”学校,不再到处乱说不满意见即可,根本没有逐客的意思。
倘若你是在私立学校,校长想辞退你,根本不用这么委婉和含蓄,他也决不会考虑你是否找到下家,他会直接告诉你明天不用来了,去财务室领三个月工资。
公立学校的校长,根本没有直接解聘老师的权力,现行公立学校教师管理体制,都是区县聘任学校使用,假如他想“逐客”,只能把你的人事关系交回区县教育局,由教育局决定是重新分配还是解聘,而不是校长直接要你调离,任何一个校长都不会蠢到说出不在自己职权范围内的事,由此推定,校长也只是威胁,要你闭嘴,不要再说对学校对校长本人不利的话!校长的话既然是“闭口令”,那应对之策就有两种,一是知趣识相,该闭嘴时就闭嘴,再不说校长认为“负能量”的话,谨言慎行,改邪归正,重新做人。
二是你认为这个学校实在无可救药,所有方面都令你大失所望,已经令你忍无可忍,不吐不快,提出不满意见校长不仅不接受,而且还很不高兴,借调离威胁你,今后留下来也难免被“穿透明小鞋”,一不做,二不体,干脆找一个学校调离了事,此地不养爷,自有养爷处。
当然前提是必须能及时找到容身之处。
你可以回复他:我对学校没意见,我只是对你这个校长有意见,你不愿意让我提意见,你也可以调走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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