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已批准
关于进一步规范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意见大学里的教授,可以直接晋升副厅级领导职务的副校长吗?从干部任用的条件和程序来说,大学里没有任何职务的普通教授,一般来说是不能一步到位担任副厅级领导职务的,这中间需要一定的过渡。
不过也有特殊情况。
担任学校副校长,最需要的是管理能力而不是学术能力,虽然我们看到很多学术水平高的教授也担任校领导,但这个岗位实际上使用的是他的学术资源和学术影响,这个学术能力是两码事。
所以,要想担任一个学校的校级领导,原则上需要担任过中层领导职务,比如学院院长、业务处室处长等,有了这些经历,你才有能力有格局去做管理工作。
如果在校内提任,那这个教授至少应该担任中层领导职务3到5年。
但如果这个教授去低一个层次的学校提拔,这个时间可以缩短,方式也可以调整。
一般来说,有国家级人才称号的教授才有此待遇。
此前认识一个南方985高校的国家级人才,他在本校仅仅是一个副院长,北方一所高校希望引进他,给他副校长的职位。
不过,提任副校长需要上级考察,所以他们需要采取先聘用再任命的方法,即先聘为副校长,然后向上级提出建议人选,并让上级考察,最后下文正式任命。
中间有一年左右的时间。
还有就是清华自动化系的周东华教授,15年到山东科技大学直接任副校长。
这也属于人才引进,学校拿副校长作为引进条件,向省里申请,省里考察后任命。
通常省属高校引进国家级人才就需要用这种办法。
除此之外,还有更例外的情况,比如华中科大的老校长杨叔子院士,他在担任校长之前没有担任过任何职务,连系主任都没担任过。
这算是教授直升校长的特例了。
教授的主责是教书育人,副校长侧重管理,按理两者没有直接关联,但是中国的教育体制是例外,大学行政化管理使得两者有了千丝万缕的关系。
从干部选拔任用的程序理解,大学教授原则上不能直接晋升副厅级的副校长。
教授是专业技术职称,属于专技岗范畴,没有行政级别概念,但待遇对应的是正处级以上领导干部。
副校长属于管理岗,和大学教授一样虽然都是事业编制人员,但一般本科院校的副校长为管理四级岗即副厅级,为省级组织部门管理的干部,按照干部选拔任用“副职提拔正职,要求在副职岗位上任满两年;下一级正职提拔上一级副职,要求在下一级正职岗位上任满三年”的基本规律,提拔副厅级的副校长原则上要求从管理五级岗位即正处级干部中选拔,至多破格从管理六级中提任,几乎不太可能直接从毫无行政职务的教授中提拔。
即便组织上要使用,一般也会先行过渡比如安排拟任人选先担任学校的某个中层岗位,再按照程序报批考察推荐使用。
毕竟管理和教授是两条线,教学搞得好不一定管理干得好,出于保险起见也是为学校负责,组织上在选拔学校班子成员时一般都会全盘考虑这些细节,不可能贸贸然提拔一名干部。
不过理论上不行,现实中也有特例。
从过往的案例来看,至少有两种情况大学教授是可以直接晋升副校长的。
第一,教授此前有过行政工作经验。
比如担任过学校的院长、书记等中层领导职务,有一定的资历和能力,后来出于各种原因卸任职务,为了工作需要学校可以向组织提出申请,将类似的教授提拔为校领导,分管相应的教学或行政工作。
此类提拔需要具备两个前提条件,一是教授本人有一定的学术声誉,能够镇得住场面;二是教授此前有丰富的行政工作经验,履历上经得起考验。
第二,通过人才引进的方式引进学术大牛。
部分省级高校为了加强学术力量,提高学校的教学能力和水平,经当地党委政府批准,往往会通过人才引进的方式到国内外知名高校引进一些在行业或系统内有成果和声誉的学术大牛充实到学校领导班子,主抓某一领域教学工作。
这些大牛可能此前没有行政工作经验,也不担任任何行政职务,但凭着其顶尖的学术能力和水平,地方党委和高校本着尊重人才、重视人才的角度考虑往往会破格使用他们,通过先聘后用或者聘用结合的方式将他们选拔到本地高校领导班子,进而明确为厅级领导干部,逐步走上更高级别的领导岗位。
这也是当下地方高校吸引人才的一种有效手段。
除了上述两种方式,大学教授几无可能直接晋升高校副校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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