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虑到,不少学子学者对辩证逻辑的缺失或误解,本文重点讲述辩证逻辑,适当解释形式逻辑与数理逻辑。
▲悠悠万事,唯此为大——您会选择什么样的思想武器系列?其实,不选择也是一种选择。
逻辑学分三类:形式逻辑&辩证逻辑&数理逻辑,这是科教工作者理性思维与高效 *** 作的基本功。
显然,三大逻辑都有逻辑二字。
逻辑源自拉丁语,英文logic,词根log、loc、leg、lex、lect异源同义,本意是联系与选择。
逻辑学,研究事物之间的联系法则。
逻辑基于语法之上。
逻辑强调“思维的规范或智慧”;语法强调“语言的规范与技巧”。
语法是逻辑的基础,包括词法与句法。
例如:“北大西洋公约组织简称北约”是语言技巧,不是逻辑定义。
“物质是现实的存在”语法没毛病,但定义笼统,需要精准化。
形式逻辑的意思形式逻辑的形式(formal),特指规范性与标准性(normal&standard)。
形式逻辑是研究思维基本法则与概念 *** 作规范的科学。
▲广义的形式逻辑学的知识体系框图(来自网络)思维的基本法则,即著名的四大逻辑法则:①同一律(不偷换概念与不循环论证)、②排中律(不模棱两可与不莫衷一是)、③不矛盾律(不出尔反尔与不自相矛盾)、④充足理由律(不以偏概全与不急于求成)。
概念的 *** 作规范,是指如何对概念进行正确的 *** 作:①定义、②划分、③判断、④推理、⑤归纳、⑥演绎、⑦证明。
在概念的七大 *** 作中,定义是基础与关键。
定义应该揭示概念的本质,是科学研究的灵魂,是起点也是终点。
定义之错≡谬误之源。
例如,电子的定义很难。
尽管电子技术嫣然卓有成效,但电子究竟是什么,还不很清楚。
再如,光的定义很难。
虽然光司空见惯,但关于光的本质,争论100多年迄今还是悬案。
貌似的定义,滋生了五花八门的神逻辑。
显然,诸如此类的问题,形式逻辑是无能为力的,需要辩证逻辑,作为强大的思想武器。
辩证逻辑的意思辩证逻辑(学),是既基于唯物辩证法又基于形式逻辑学的科学原理。
▲对这张辩证逻辑概念图,您持哪一种态度:唯物主义的一元论?调和主义的多元论?工具主义的效率论?辩证法的英文是dialectics。
前缀di(a)与du(al)异源同义,是“二元/双重”,词根lect与lex, leg异源同义,是“联系/选择”,后缀ics是“学科”。
因此,辩证法,相当于“二元论(dualism)”,即从事物的正反两方面看问题。
辩证法有两大学派。
唯心主义辩证法,是违背客观事实与形式逻辑的诡辩论,是纯主观的想当然与莫须有,是阻碍文明进步的腐朽没落的思维方法。
唯物主义辩证法,是基于物质第一性原理与对立统一法则的实证主义方法论,是迄今为止最有成效的最先进的最强大的思想武器。
对立统一法则,或二重性法则,也叫超对称原理,是辩证逻辑的核心理念,主张:事物变化是正反两面要素的相反相成的动态平衡,其二重性有以下范畴:对立vs统一、物质vs意识、继承vs发展、原因vs结果、内因vs外因、量变vs质变、结构vs功能、现象vs本质、失败vs成功、理论vs实践、有形物质vs无形物质、绝对运动vs相对静止。
正确理解“对立统一法则”的蕴涵对立统一法则,也叫“二重性法则”,是指一个系统或事件的构成或变化,可分析为相辅相成的、相互制衡的两个对立面的统一体系。
物系结构的对立统一性,是高密度的实体与低密度的空间的对立统一体。
换句话说,物系结构具有高密度实体与低密度空间的二重性。
物系运动是存在意义上的绝对运动与参照意义上的相对静止的对立统一体。
换句话说,物系运动具有绝对运动与相对静止的二重性。
物系变化,是继承与发展的对立统一体,换言之,物系变化具有继承性与发展性之二重性。
物系旋转,是自旋与旋进的对立统一体,换言之,物系旋转具有自旋性与旋进性的二重性。
电子,是内向强力场与外向引力场的对立统一体,具有内向强力场与外向引力场之二重性。
光子,是电子波源与场量子激元的对立统一体,具有电子波源与场量子激元之二重性:光子质量≡电子质量,光子动能≡电子动能。
人性,是保证个体活着与依靠集体生存的对立统一体,具有个人主义与集体主义之二重性。
法律,是(私法)保护公民权与(公法)约束公民权的对立统一体,具有保护与约束的二重性。
真理,是先决条件相对性与满足条件绝对性的对立统一体,具有相对性与绝对性之二重性。
例如,热力学第一定律½mv²=1.5kT条件是:只适合分子热运动,这是该真理是相对的,只要满足条件又是绝对的。
然而,场效应方程½mv²=(m/m₀)hf条件是:只适合“电子速度=实体速度”激发电磁波。
对立统一法则,只适合相对独立范畴二重性法则,只适合作为统一体的独立体系或事件,如果滥用二重性法则,就必然是谬论。
白马是一个独立体系,白与马是不可分割的,此语境下,单说的白(或马),无二重性可言。
南极与北极是自旋体的二重性要素,二者是不可分割的,单说的南极(或北极)没有二重性可言。
磁单极子是不可能存在的。
质量与体积是密度的二重性指标,二者不可分割。
单说的质量(或体积)没有二重性可言。
位移与时间是速度的二重性指标,二者不可分割,单说的位移(或时间)没有二重性可言。
质量与能量是实体的二重性指标,二者不可分割,单说的能量(或质量)没有二重性可言。
质能转换说、质量亏损说,都是不可信的。
电子布局的存储信息与光子受激的传递信息,是意识的二重性要素,二者不可分割。
单独用光子(或电子)表征不了意识,无二重性可言。
这样的事例,不胜枚举。
由此可见,对立统一法则是物理科学至高无上的第一法则。
数理逻辑的意思数理逻辑,顾名思义,就是用数学物理的符号表示形式逻辑的规范与辩证逻辑的认知。
例如,用集合论表示概念的划分。
集合符号是{}。
如,复数={实数{有理数,无理数},虚数}。
例如,用韦恩图表示概念的关系。
符号有如:并集U,交集∩,空集Ø。
例如,用函数式表示变量的关系,有字母代号与 *** 作符号,如∝,>>,≈,≡,+-×÷。
必须指出,不少人主张“数理逻辑与辩证逻辑无关”,甚至有人叫嚣“科学取代哲学的哲学已死论”,这是颠覆性的认知缺失。
没有辩证逻辑的哲学思考,你拿什么思维工具去分析事物变化的要素关系,进而建立数学物理方程,进而切合实际的用于生产实践中去?现代科学方法论,只不过是对形式逻辑与辩证逻辑采用了高效率符号术语体系的翻版而已。
经典规范与原理不因为后续科学翻新而不复存在,形式逻辑与辩证逻辑是数千年智慧的集大成。
千万不忘过去,经典永不谢幕,向经典致敬!Stop here。
物理新视野与您共商物理前沿与中英双语有关的疑难问题。
如果你在日常的生活中,对各种事物的判断总是用非此即彼的观点看问题,就说明你的思维方式属于形式逻辑。
例如,理论的对错,人的好坏,事业的成败,东西的有无等。
再比如,你非要卖房子或绝对不卖房子,都属于形式逻辑的思维。
如果按照辩证逻辑,则是否卖房要视具体的情况而定。
不太想卖,就把价格抬高;越不想卖,价格就越高。
而不是简单地拒绝售卖。
所以,辩证逻辑是亦此亦彼的思维,没有绝对的限制。
例如,理论只是认识的工具,是相对于已有的现象关于自然界的同构系统。
因此,理论没有对错之分,而只有认识效率的高低。
所以,作为认识的活动,科学始终伴随着人类的成长而存在与发展。
只是,不同时期的科学理论具有量的差异,它们的认识效率有很大的不同。
反观,形式逻辑的思维,则认为科学只是我们这个时代所特有的。
不仅以前的时代没有科学,即便是后人也不用发展科学。
科学在当今时代已经达到了其发展的顶峰。
这种极端的结论,单拿出来会觉得比较荒谬。
但在日常的生活中,却是很常见的现象。
例如,在科学界就认为,科学是从西方的文艺复兴时期开始的。
因为,从那时起,在认识中引入了数学和实验。
人类的认识为什么会有如此不同的逻辑?逻辑的本质是什么呢?我们人类最初的认识,与其他动物一样,也是由模仿现象开始的。
例如,举行魔法仪式,模仿成功狩猎时的号子和动作,祈求下一次的狩猎再次获得成功。
例如,模仿动植物的生长,从事饲养业和种植业。
人类在模仿现象的过程中,逐渐地感悟到了因果关系,即模仿是因,再现是果。
于是,人类认识的实质就是建立统一的因果关系。
原始人的因果关系是建立在对具体事物的模仿,由此产生了图腾文化,他们对某个具体的物体顶礼膜拜。
神话传说就是当时理论的基本形式,其中包括了部族的起源、生活经验与常识以及日常的行为规范与禁忌,该理论是原始人的生活指南。
再后来,为了提高认识的效率,人类的认识开始寻找不同现象的共性,提出了一些相应的概念。
例如,根据不同事物的变化,产生了时间概念;根据不同的东西,产生了物质概念;根据物体的体积和运动,产生了空间概念。
于是,人类的认识发生了质的变化,形成了抽象思维。
由原来的追逐现象,转变为超越现象,开阔了人类的视野。
由此,借助于因果关系使不同的概念联系起来,形成了人类的理性世界。
该世界与现实的世界相对应,从而达到了认识的目的。
其中,连接概念的规则就是逻辑。
最初的逻辑主要是为了矫枉过正地区别各种不同的概念,因而每个概念都是绝对分立和一成不变的。
这就是古希腊哲学家亚里士多德提出的形式逻辑。
该逻辑类似于小孩玩的积木,其与现实的世界是有差异的。
因此,随着人类认识范围的扩展与深入,需要更为精细的逻辑。
这就好比数学的发展,原来只是简单地数数,后来产生了非整数的小数。
这一精细的逻辑就是辩证逻辑,此时强调的是不同概念之间的相互联系。
比如,根据卢瑟福用阿尔法粒子轰击金箔的实验,只有极小比例的粒子被反射回来。
该实验结果说明,原来物质实体的概念是错误的,原子的体积仅只是由电子的运动所形成的封闭体系。
于是,物质不再拥有明确的边界,其是动态和相对的。
例如,我们人体可以反射可见光,却无法阻挡x射线的穿过。
然而,可见光与x射线都是受到激发的量子,它们的差异仅在于能量的不同。
这对于形式逻辑思维的人来说,是很难理解的。
相同的粒子为何具有不同的性质呢?于是,他们拒绝承认可见光和x射线是相同的物体。
如果我们从概率的角度来比较形式逻辑与辩证逻辑的话,那么形式逻辑对于概念的认识是0和1的关系,而辩证逻辑则认为概念的独立性是介于0至1之间的。
例如,根据形式逻辑,物质的封闭性严格地等于1,因而其对空间无任何影响;然而,根据辩证逻辑,物质的封闭性是小于1的,所以其会对外辐射能量,从而引起空间的不对称分布,产生了万有引力。
又比如,形式逻辑认为,物理公式的成立是无条件的,空间也是绝对平直的。
然而,大物质的自转会导致空间的转动,产生了偏离万有引力公式的天文现象——天体的离心速度过大。
总之,逻辑是我们认识的秩序,逻辑将不同的概念联系了起来。
然而,不同的逻辑,概念之间的相互关系是不同的。
形式逻辑建立的是机械的世界,而辩证逻辑形成的则是有机的世界。
前者比较直观,易于掌握;但后者却更加符合现实的世界,具有更高的认识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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