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梦蝶庄生。
美国选举人倒戈并非没有先例,只是以前从未改变选举结果。
美国宪法并没有强制选举人不得倒戈,不过很多州有针对失信选举人的法律规定和处罚。
在美国的制度设计中,选举人投票本身只是象征性履行一下必要的选举程序,其没有什么实际的意义。
大选的结果是依据各州选举情况而定的,没有将票投给自己宣誓支持的总统或副总统候选人的选举人被称为失信选举人。
我看到的资料是,美国历史上总共出现158位失信选举人,其中71人因为宣誓效忠的总统去世,2人选择弃权,85人因为个人喜欢或意外把票投给了别人。
美国历史上,未曾发生过因选举人跳票而导致选举结果的改变。
现在这种逆转难度更大了: 一是美国两大政党已经严格挑选其选举人,确保推选出己党最忠诚的人出任选举人。
二是已有35个州立法,要求选举人必须按己党的指定投票,不能跳票选其他人,即使选举人把票投给他人,那也不算数。
三是美国联邦最高法院大法官几乎一致认为,美国各州有权这样要求其推举的选举人,必须把票投给指定的候选人。
不管怎么说,特朗普到现在还没有认输,一直穷尽一切办法想翻盘,选举人倒戈也是他的一个念想嘛。
哪怕不行,做个梦总可以吧?我是梦蝶庄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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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宪法没有规定,所以倒戈并不违法,但是选举人是各州派的,有35个州立法规定本州的倒戈票无效,而且有权忠于投票的选举人,这次川普要逆转需要38人倒戈,而美国历史上真正意意义的倒戈选举人一共才85票,而且从未改变过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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